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区和市直部门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宝办发〔2017〕17号)有关要求,现将全县2017年度市考县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请承担任务的镇街和县级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要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执行重点指标跟踪检查、月报和通报等制度。从5月份起,承担共性目标任务的职能部门,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向县考核办报送任务完成情况;每月25日前,各承担市考县目标任务的镇街和县级部门要向县考核办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不按时上报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由县考核办酌情扣分。
附件:1.2017年度镇街、县级部门共性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7年度镇街、县级部门依法治理分解表 3.2017年度市考县专项目标任务分解表 4.2017年度市考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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