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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讲义 观因缘品第一(十九)

 光之殉道者 2017-10-16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缘中先非有果非无果。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不生余物故。问曰。已总破一切因缘。今欲闻一一破诸缘。答曰。

第二偈次破缘,释前偈下半:是缘为有果,是缘为无果。

上破不得先有缘后有果。外救云:未有果时,缘中有生果之理,待于当生之果故得缘名,即是现缘待当果。为此一救,故更研缘中之果,为有为无。

先于缘中。无俱不可。先有先无,俱坏因果道理,故云不可。

初破缘中无果。若缘中事先无果此缘究竟为谁缘。既然缘中无果此缘到底是谁之缘,本来待果所以名缘,今既无果,何以名缘。如肚中无子,何以名母,种中无芽,何以名种。缘中无果则不得称为果缘,此缘又不能生非果,复不得为非果之缘,若尔何以名缘。若谓我以过去事推断而知者,我过去见因中无果而能生果,故知现在因中无果亦能生果。当知今破现在即破过去,汝过去所见与今何异,现在所见既妄,过去所见宁是,故不得类推也。次破缘中有果。若缘中先有须再用缘生果本为生果所以须缘,果既已有,要缘何用。是以先有先无俱坏因果,言有言无皆谤佛法,故二俱不可。如涅槃云:若言因中有果,当知是人谤佛法僧,若言无果、亦有亦无、非有非无,亦谤三宝也。若言本来有果,果与空何异,若异空则是有,何须用缘,未异空即是无,何能辨耶。

外人言:有无是二边之见,当是亦有亦无也。所谓亦有亦无者,因中有生果之理是亦有,无生果之事是亦无,但有果理未有果事,名亦有亦无,若无此理,果终不生也。今但责果理为是果为非果,若是果则因中已有,非果则因中未有,亦是亦非还堕是非。又问理事为一为异,一则既有理果亦有事果,异则虽有理果终不生事果。又但须直问,汝言因中之果亦有亦无者,此果到底是有是无,只此一责无言可对也。

长行:缘中非有果也并非无果。何以故,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本为生果所以名缘,果既已有缘则无用,故不名缘。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缘中无果则不能生果,缘中亦无余物,亦生余物故。既其一物不生,何以名缘。问曰。已总破一切因缘。今欲闻一一破诸缘。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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