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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锅头与威士忌:我在国外喝酒的日子

 yangzijiang111 2017-10-16




出国多年,我不懂啥是中国的酒文化。生活在美国多年,我不做生意,很少跟美国人一起喝酒,所以,也不知道啥是美国的酒文化。我只能凭有限的经历和感觉来瞎侃一下中国人喝酒与美国人喝酒的不同,以及我所了解的美国酒文化。我是个没啥文化的人。如果侃错了酒文化,全是因为我没文化。


我觉得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在官场上和生意场上,中国人请客喝酒的目的与美国人请客喝酒的目的是不同的。中国人喜欢在一件事未发生之前喝酒。比如请领导或同事喝酒,是为了将来的好前程或有事相求;请生意人喝酒,是为了将要与其做一笔生意。酒桌上,宾主之间用酒联络感情,拉近关系,曾加信任。酒喝好了,领导喝满意了,将来的前程可能就有了些着落;酒喝好了,生意对方喝高兴了,生意基本上也就成了。所以说,中国人请客喝酒是为了给以后的合作铺路,是一场戏的前奏。


和中国人相反,通常情况下,美国人请客喝酒是事办成了以后,或者签完了合同之后请对方喝酒。喝酒是为了事情的顺利完成,或者庆祝合作成功。所以,美国人和西方人喜欢搞答谢宴会。喝酒的目的是答谢对方,事情办得圆满成功。对老美和西方人来说,喝酒是尾声。这样看来,中国人请客喝酒要比老美请客喝酒重要的多。酒喝得好坏,可能关系到一个人的远大前程;酒喝得好坏,也可能关系到一个公司的生死存亡。老美请客喝酒,就没那么重要了。酒没喝好,没关系,合同已经签了,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




中国人在一起喝酒喜欢相互敬酒劝酒。尤其是北方人在一起,很喜欢喝白酒。五、六、七、八盏白酒下肚,高度酒精中毒,达到及其兴奋状态后,人就管不住自己的情感了。有人开始大笑;有人开始唠叨;有人开始调情;有人开始哭闹;有人开始睡大觉……不少中国人认为客人喝醉了,才是尽兴了。出丑了,才是喝好了。好像见不得人的那一面都互相见到了,老底全都被揭穿了,两人之间就没啥好瞒的了。下次见面后,两人的关系就更近了,互相就更信任了。


老美请客比较尊重个人意愿,宴席上不劝客人喝酒。客人就是一口酒不喝,主人也不会不高兴。美国人认为喝醉了是丑事,是没有礼貌的表现。下次见面会很尴尬,关系变得更远了。主人心里会想,真没想到这个家伙是个丢人现眼的酒鬼。下次请客可不能再叫这个没出息的家伙。


来美国这么多年,参加过老板请的宴席、老美家里的圣诞宴席、老美婚礼的宴席等等,但从来没喝过威士忌,也没人问过,喝不喝点威士忌?老美的正式宴席上一般只喝红葡萄酒和香槟,不喝烈酒。喝红葡萄酒要用那种矮胖的高脚杯。第一次参加老美的宴席时,见伺者给每人倒酒时,只倒一个杯子底,还不到杯子的三分之一。我想,这红葡萄酒一定非常贵,一瓶酒大家每人喝点就行了。既然舍不得给客人多倒酒,干嘛不用小杯子呢?后来才知道,用大杯子喝红葡萄酒是有道理的。刚开瓶的红葡萄酒倒进杯子后,酒中的一些醇类的化学分子与空气接触氧化之后,喝起来醇香味道会更浓,口感更好。有些讲究的人,在喝酒之前,先把杯子拿起来,轻轻的摇一摇,让杯中的红葡萄酒更大面积的接触空气,之后,才慢慢的喝。如果把杯子倒满了红葡萄酒,杯子就不能摇了。一般喝红葡萄酒时只喝室温的酒,不喝冷葡萄酒,也不往酒里加冰块。我想,可能在低温情况下,葡萄酒中的醇类物质不容易氧化。这也可能只是个习惯问题。我这个人味觉不灵敏,喝葡萄酒时,从来不摇酒杯。酒杯里的红酒摇不摇,我喝起来都一个味儿。




有一老美跟我很熟。我去他家窜门时,他就会问我,喝杯香槟吗?我说行。他就会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香槟,给我倒一杯。喝香槟用的酒杯是那种长筒小口矮脚杯。喝香槟一定要喝凉的。香槟跟啤酒一样起气泡。凉香槟气泡少,口感也好。香槟酒不需要氧化,喝香槟的人不用摇晃酒杯。所以,喝香槟的杯子就不用那种矮胖的高脚杯,酒也可以倒得比较满。有时主人还会问,吃点奶酪和橄榄?我会说,行。主人就会端来一个小盘子,上面放着几片白色三角形的奶酪,几颗黑色橄榄和一把小叉子。


美国的烈酒(Liquour )是指威士忌(Whisky)、伏特加(Vodka)和白兰地(Brandy)等烈性酒。美国的烈性酒的酒精含量一般都是百分之四十左右。我从来没见过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烈酒。通常,喝烈酒用的小酒杯(Shot Glass)跟以前中国人喝白酒的小酒盅差不多大,大约装1.5盎司酒(一罐可乐是十二盎司)。美国人在酒吧或爬梯上用这样的小酒盅喝烈性酒时,常常是一口喝一杯,而且是一杯接一杯的喝。他们这种喝法是为了喝醉,享受酒醉后的那种天堂与人间混在一起的感觉……妙哉呀妙哉!有的中国人喝白酒,尤其是在自己家里喝酒时,虽然也用小酒杯,可不是一口一杯的喝,而是一小口一小口的饮。每喝完一口酒,再吃一两口菜。他们这样喝酒不是为了快点喝醉,而是为了享受喝酒的过程,是为了品尝酒的醇香和佳肴的美味,慢悠悠的享受人生……舒坦呀舒坦!


老美也有人喜欢用喝水的平底玻璃杯喝威士忌,里面再加点冰块。关系一般的人到老美家窜门,主人很少问,喝点威士忌吗?除非是父子兄弟姐妹,或是很熟的朋友,知道对方喜欢喝烈酒,主人才会问要不要喝点威士忌?老美去酒吧时,很多时候喝威士忌这样的烈酒。我一共跟老美去过两次酒吧,不觉得去那里喝酒有啥意思。老美去酒吧有两个目的。年纪大的人或者是有家室的人去酒吧,很多时候是为了社交。去酒吧里喝点酒,跟酒吧里以前认识的熟人或陌生人聊天解闷。很多单身年轻人去酒吧,主要目的是为了一夜情。在酒吧里找个异性,晚上带回家,玩个一夜情。听说中国大城市的年轻人非常开化,不少人也去酒吧里找一夜情。我对这一夜情的说法很纳闷?那明明是一夜性,非要叫一夜情。情从何来?




在美国,很多时候,烈性酒是用来勾兑鸡尾酒的。第一次在书本上读到老外喜欢喝鸡尾酒时,我就想老外起的酒名可真是怪。同时想问问书本,为啥叫鸡尾酒而不叫鸭尾酒、牛尾酒、驴尾酒呢?当时不知道什么是鸡尾酒。现在知道什么是鸡尾酒了。简单的说,鸡尾酒就是用烈性酒与各种饮料混在一起的酒。由于各种不同颜色的饮料与烈性酒混在一起后,就变成了各种颜色的酒。公鸡尾巴就是由各种颜色羽毛组成的。所以,用不同饮料和烈性酒勾兑在一起的酒就叫鸡尾酒了。如果猪尾巴是五颜六色的,这种勾兑的酒可能就叫猪尾酒了。


说起鸡尾酒,人们可能会想到头牌鸡尾酒—马提尼。我喝过两三次马提尼,口感不怎么样。在美国好莱坞的电影中经常有这样的镜头:一个金发碧眼的时髦女郎走进一个酒吧后,跟吧台后的伺者(Bartender)说,May I have a Matini ?(请给我来一杯马提尼好吗?)。过一会,伺者就端来一V型高脚杯,杯中是马提尼酒和一个绿橄榄。


马提尼通常是用金酒和味美思勾兑起来的鸡尾酒。金酒的英文叫Gin,也叫杜松子酒,酒精含量40%。味美思英文叫vermouth,也叫苦艾酒。是一种甜酒,酒精含量15%。虽说是一种甜酒,但含糖量不高,不怎么甜。比例大约是五份金酒和一份味美思。马提尼的酒精浓度高(酒精含量大约是35%),谁也不能一大杯一大杯的喝。V型高脚酒杯看着漂亮,可装不了多少酒。所以,用漂亮的V形酒杯盛马提尼真是恰到好处。


我还喝过两次血腥玛丽(Blood Mary)。第一次喝血腥玛丽是在加拿大同学家喝的。同学端来一杯红色饮料,里面插着一根绿色芹菜。我觉得很有意思,喝了一口后,才知道饮料里加了酒。血腥玛丽是用番茄汁和伏特加混在一起的鸡尾酒。比例大约是三份番茄汁和一份伏特加。装血腥玛丽的酒杯也有讲究。先用柠檬片擦拭一下杯口,再把酒杯倒置于事先平铺好的一层细盐和胡椒粉的混合粉末上。这样,杯口上就沾上了薄薄的一层细盐和胡椒粉。后来在美国又喝过一次。血腥玛丽的酒精含量不高,挺好喝的。




美国人喝得最多的酒是啤酒。喝啤酒的场合很多,爬梯上,餐馆里,酒吧里,周末看球赛时,都可以喝。我在美国喝的最多的酒也是啤酒。每当朋友聚会,逢年过节参加爬梯,我主要是喝啤酒。我家里也老存些啤酒。夏天时,我有时每天喝一灌啤酒。我主要喝美国啤酒。由于我的味觉比较迟钝,不同牌子的啤酒我喝不出太大的不同。我比较喜欢喝米勒(Miller)、库斯(Coors)和百威(Budweiser)。华人食品超市里能买到青岛啤酒,价格比美国啤酒稍贵点。我偶尔也买青岛啤酒,但买的不多。不是因为青岛啤酒稍贵,而是我并不觉得青岛啤酒比美国啤酒好喝。跟美国啤酒比起来,青岛啤酒稍有点苦,像德国啤酒。不少人很喜欢那种苦味儿,但我并不热衷那种苦味儿。


最近这两年冬季,去南美小国海边度假。旅店前面临街后面靠海,而且是包吃包喝,正适合我这样的懒虫。旅店是名副其实的酒店,旅客的房间里有个小冰箱,里面有饮料和啤酒。冰箱上面有个小酒柜,有四瓶烈酒。房间里的酒和饮料都随便喝,不要钱。旅店里里外外有好几个酒吧,大厅的两三个酒吧开到半夜。酒吧的鸡尾酒也随便喝。给不给酒吧伺者小费客人自愿。


记得有一天吃完晚饭,我太太去看演出(酒店有个小剧场,每天都有演出),我一个人坐在吧台前喝酒。一个白人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圆凳上,跟我说,我今天下午刚到。这地方可真不错啊。我说,天堂啊!天堂!接着,那人又问我,你喝的是啥酒?我说,天堂啊!天堂!听了我的话后,他转头冲着吧台里面勾兑酒的西班牙小伙子说,给我来一杯他喝的东西。他用手指了指我。


那种地方,让我这种没有自制力的人赶上了,每天哪能消停呢?每天走路的姿势都变了,有点像那阿娜多姿的女模特,晃着身子走。不同的是,女模特大步走直线,我小步走曲线;再就是坐在吧台前,边喝着鸡尾酒,边跟身旁的什么人聊天,同时咧着嘴,笑。其实,聊天的时候很少,笑的时候很多。常常是身边的人都走了,我还面对着那座位,笑。那些喝酒的人可真是可笑哩!




那两次度假,我确实往肚里灌了不少鸡尾酒。我最喜欢的有几种:Mango daiquiri、Strawberry Daiquiri 、Banana Mama、Coco Kabana……


还有很多好喝的鸡尾酒,我现在由于头昏,想不起来了。等再过十天半月的,我醒酒之后,再告诉大伙。


我头虽然还有些昏,但心里明镜似的。我仍然可以给姑娘小伙儿们、姑奶奶小媳妇们、老少爷们儿们几句忠告:人生苦短,岁月如梭。能喝就喝,喝昏了再说……


●  作者:门三爷,本文原名《二锅头与威士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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