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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冒险施工九江中梁·首府超规模危大工程处理决定的通报

 纷飞莫 2017-10-17

各县(市、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月18日上午,我局建筑安监站人员在对中梁·首府工程项目,落实我局国庆期间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于9月14日下达的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编号:0008468)的要求进行复查时发现:
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
  1、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不执行暂停施工指令,在违规冒险施工14号楼超过一定规模的地下室顶板混凝土,该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通过专家论证,支模系统未通过验收,模板支架搭设不满足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要求,如缺少水平杆、剪刀撑等构件。
  2、违规冒险施工时项目经理、专职安全、项目总监均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理人员未书面制止施工单位违规冒险施工,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该工程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4、项目经理未按要求进行带班生产、带班检查,且经常性不在岗,项目安全员、质检员经常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
  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定期洒水,土方作业未采取降尘、抑尘措施。
  我局建筑安监站人员又当场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编号:0008521),下午巡查发现,施工单位仍在冒险作业;针对施工单位强行冒险施工,监理人员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处理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建筑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住建部规范性文件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切实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安委[2017]3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九安发[2017]12号)要求,处理决定如下:
  1、要求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施工行为,尤其是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区域,要立即撤离作业人员,并做好停工期间的安全防护。
  2、给予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一次,停止该公司6个月(自2017年9月19日至2018年3月18日)在我市辖区内承揽新的建筑业务。
  3、责成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工程项目部进行整顿,督促相关人员到岗履职。
  4、给予项目经理寿复才、项目总监郭成钢全市通报批评,各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一次,停止在我市辖区内从事新的其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活动半年(自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8年3月18日止)。
  5、定于9月25日上午9时,在市建筑安监站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约谈会,约谈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分管副经理,请持公司介绍信、身份证、A类安考证出席会议。要求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一并参加约谈会。
三、工作要求
  党的十九大即将胜利召开,国庆长假将至,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全市各建设主管部门,在建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引以为鉴,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法、依规、依标准、依程序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冒险作业行为,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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