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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知识-每日学习(第14期)流行性乙型脑炎

 马拉cml37vnyza 2017-10-19


1、引起乙脑的病原种类:乙脑病毒,属于虫媒病毒黄病毒科黄病毒属。

2、乙脑的潜伏期:4~21天,平均2周左右。

3、乙脑的临床表现

(1)初期:病初1~3天。起病较急,发热,伴头痛、纳差、恶心等症状。热度上升快,1~2天内高达39~40ºC,持续不退。幼儿在高热时常伴有惊厥与抽搐。

(2)极期:病程4~10天。高热不退,可达40°C以上,一般持续7~10天,重症者可达3周以上。发热越高,热程越长,病情越重。

意识障碍:嗜睡、谵妄、昏迷、定向力障碍。

惊厥或抽搐:手、足、面部抽搐,重症可全身抽搐或强直性痉挛。

呼吸衰竭:主要为中枢性呼吸衰竭,表现为呼吸节律不规则及幅度不均,如呼吸浅表、双吸气、叹息样呼吸、潮式呼吸、抽泣样呼吸甚至呼吸暂停。

其他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脑膜刺激征,幼儿前囟门膨隆。瞳孔对光反应迟钝、消失或扩大。腹壁、提睾反射减弱或消失。腱反射亢进;巴氏征阳性。

(3)恢复期:体温下降,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症状逐渐好转,一般患者于2周左右可完全恢复。

(4)后遗症期:约5%~20%的重型乙脑患者留有后遗症,主要有失语、肢体瘫痪、意识障碍、精神失常及痴呆等。经积极治疗可有不同程度的恢复。

4、乙脑的血常规:白细胞总数增高,一般在(10~20)×109/L,个别甚至更高,中性粒细胞在80%以上,部分患者血象始终正常。(摘自《传染病学(第8版)》)

5、乙脑的脑脊液:压力增高,呈非化脓性炎症改变,外观清亮、蛋白轻度增髙、糖与氯化物正常、白细胞增高,多在(50~500)×106/L,早期以多核细胞为主,后期以单核细胞为主。

6、乙脑的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查

(1)特异性IgM抗体检测:一个月内未接种过乙脑疫苗者,血或脑脊液中抗乙脑IgM抗体阳性。

(2)特异性IgG抗体检测:恢复期血清中抗乙脑IgG抗体或中和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以上升高者,或急性期抗乙脑IgG抗体阴性,恢复期阳性者。

(3)病毒分离:从脑脊液、脑组织或血清分离乙脑病毒阳性。

(4)病毒抗原或核酸的检测:在组织、血液和其他体液中通过直接免疫荧光或聚合酶链反应(PCR)检测到乙脑病毒抗原或特异性核酸。

7、乙脑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蚊虫叮咬季节在乙脑流行地E居住或于发病前25天内曾到过乙脑流行地区,急性起病,发热、头痛、呕吐、嗜睡,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症状和体征的病例。

8、乙脑临床诊断病例的诊断标准:疑似病例伴有下列情况者:脑脊液压力增高,呈非化脓性炎症改变(外观清亮,蛋白轻度增高,糖与氯化物正常,白细胞增髙,多在(50~500)×106/L,早期以多核细胞为主,后期以单核细胞为主)。

9、乙脑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一个月内未接种过乙脑疫苗,血或脑脊液中抗乙脑病毒IgM抗体阳性。

(2)恢复期血清中抗乙脑病毒IgG抗体或中和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升高,或急性期乙脑病毒IgG抗体阴性,恢复期阳性。

(3)脑脊液、脑组织、血清分离乙脑病毒阳性或检测到乙脑病毒抗原/基因。

10、乙脑个案的报告标准和要求: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对于符合病例定义的乙脑病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24h内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24h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11、乙脑聚集性疫情的报告标准和要求:暴发疫情定义:行政村、居委会、集体用工单位等,21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乙脑病例,称为乙脑暴发疫情。传染病法定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暴发疫情后,应在2h内以电话方式逐级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2、乙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标准和要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同一乡镇、街道在1周内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时,或发生本区(县)近5年内从未报告过的乙脑病例,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并认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2h内以电话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13、乙脑散发疫情的调查处理程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接到报告后24h内到达现场调查处理,采集患者标本,填写“乙脑疑似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并将调查表的数据录入乙脑专病/单病信息管理报告系统,及时传输,6个月后完成病例随访调查,并将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补充完整。

14、乙脑聚集性疫情和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发生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病例住址所属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地段医院预防保健科接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协助或参与疫情处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同时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5、乙脑疫情的控制措施

(1)隔离传染源: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做到室内无蚊虫,体温正常可解除隔离。

(2)切断传播途径:对病家周围50m范围内居室,进行彻底的药物灭蚊。牲畜棚迁离蚊虫滋生地及人群居住区,并做好畜圈的清洁卫生工作,定期喷洒灭蚊药物。消除蚊虫滋生地,居室内采取驱蚊、防蚊措施。散发疫情的消毒由地段医院预防保健科负责指导;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首次消毒必须由所属辖区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专业人员现场指导。

(3)保护易感人群:疫情发生地1km范围内,学龄前儿童进行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如辖区多数健康成人体内有自然感染后产生的抗体,一般情况下不必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病例所在地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

(4)开展健康教育:开展乙脑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提髙群众对疫苗接种、防蚊灭蚊对预防乙脑重要性的认识。

16、乙脑标本保存和运输的要求:乙脑病例标本运输和检测工作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检测标本送检应同时上交《高致病性剧毒种样本准运证》。

(1)急性期血清标本:采集患者、可疑患者急性期(发病14天内)血标本2~4ml,2~8C保存,24h内分离血清(血清不少于0.5ml),血清于-20ºC保存,釆集后3天内在冷藏条件下送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脑脊液标本:釆集患者、可疑患者急性期脑脊液标本(发病7天内)1~2ml,-20°C保存,采集后3天内在冷藏条件下送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如2~8ºC保存,需24h内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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