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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解读|奇幻:“恶人英雄”的绝望反抗 ——以烟雨江南《亵渎》为例

 火树银花5 2017-10-23


主持人邵燕君老师说
“经典性”不仅是衡量文学作品的标尺,其本身就是文学标准变化的风向仪。每一次文学变革运动都是一次经典重塑的过程,媒介变革自然更具颠覆力量。中国网络文学的爆发并不仅仅是被压抑多年的通俗文学的“补课式反弹”,而同时是一场伴随媒介革命的文学革命。《网络文学经典解读》选取“西游故事”“奇幻”“仙侠“玄幻”“盗墓”“历史穿越”“练级爽文”“现代官场”“清穿”“宅斗”“种田”“都市言情”“耽美”等十数种类型文的代表作品进行解读,通过对类型文叙述模式转型的剖析,把握国民精神变迁的走向,并且将对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和“经典性”的提炼,连通到一个更广阔的文学史脉络中去。
经典解读
奇幻:“恶人英雄”的绝望反抗
——以烟雨江南《亵渎》为例

王恺文

“奇幻”是网络文学中一个发展较早的类型,这一概念最初来自于欧美奇幻(Fantasy)。欧美奇幻文化脉络纷繁复杂,其中对早期中国网络文学影响最大的是“龙与地下城”(Dungeon and Dragon,常用缩写D&D)体系,这一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桌面角色扮演游戏,其后发展出小说、漫画和电子游戏,在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占据欧美奇幻文学的主流地位。

D&D体系在20世纪90年代被翻译至台湾,并在1998年由《大众软件》增刊正式引进中国大陆。这一体系在中国以《无冬之夜》《博德之门》《冰风谷》等电子游戏为主要载体,经由中国最早的一批网民进行传播,在它影响下产生的文学创作高度依附于网络,并确立了目前网络文学中“奇幻”这一类型的写作范畴:西方中古世界背景下“剑与魔法”的故事。


“龙与地下城”原本是一款桌游,其特点是追求完善而平衡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人物有很强的自由选择的权力,但情节具有强大的不确定性。该游戏形成的“龙与地下城”体系对之后的TRPG游戏有很大的影响。

中国本土的网络奇幻小说从D&D处获得了成熟的世界设定、故事类型和语言风格,因此成为2003年前后网络文学最为成熟、精致的类型之一。与此同时,奇幻网文也面临着本土落地的问题。

在2003年前后,随着网文读者群与作者群扩大,D&D复杂庞大的设定所带来的阅读与创作门槛日渐凸显:中国的作者写故事给中国的读者阅读,却要使用西式的人名地名、世界设定和翻译文风。一部分作者由此转向了接续武侠传统的仙侠和玄幻写作,留下来的作者则开始了走上奇幻本土化道路。

在增删原有的世界设定之后,大陆的奇幻网文存留下了D&D等西方奇幻设定的经典元素,同时引入了当代中国人的思维、心理和文化情感。因而,中国网络文学中的奇幻小说是一种“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式的“中国奇幻”。利用网络的便捷条件,奇幻网文进行了大数量次的尝试,最终形成了一套更为简明通俗、易于中国网文读者接受的世界设定。

作为奇幻网文奠基性的作品,烟雨江南在2003年创作的《亵渎》完善了此前作品形成的设定模板,对整个奇幻世界内在的矛盾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亵渎》将D&D的多元神系化为欧洲中世纪式的一神教与教廷。

D&D的多元神系为凡人反抗神祇留下了较多的可能性与充足的回旋空间,然而《亵渎》在设定层面直接堵死了主角的后路,面对披着神祇面纱的强大威权,屈服只能延缓死亡的时间,反抗则充满绝望。同时,个体的反抗又和关乎整个宇宙终极命运的宏大叙事紧密相连。



有人评论男主角罗格像是神话中的西绪福斯,反抗中充满了绝望。

与此同时,《亵渎》又在对于异世界设定的探索中加入了极其重要的现实命题:处于社会中的个体应当如何面对占据权力和法理的绝对权威?在奇幻网文构建的异世界中,这个问题的表述为:凡人如何面对神祇?每一个试图在奇幻设定下建构中国异世界的作者,都不得不面对这一当下中国人心灵困境的投影。因此,《亵渎》内蕴的反抗与绝望,与其后十年整个奇幻网文的困境密切相关。


多重的“亵渎”悖论

在《亵渎》内,亵渎是多重发生的,并且每一层亵渎中都存着着悖论。

首先,是异端对正统的亵渎。

《亵渎》的序章讲述了亡灵法师亵渎神殿,并夺取了圣女的贞洁。这一情节不仅为整部作品的故事埋下伏笔,同时埋下了悖论:弱小的邪恶异端对抗强大的正统力量,却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了“亵渎”行为的正义性,尽管此时这种正义性微乎其微,却在其后成为了解构教廷之“正义”的关键要素。

其次,在世俗领域内,潜规则对规则与意义的亵渎。

《亵渎》中的教会与贵族共同控制的世俗社会充满了权钱交易与潜规则,却在表面上奉行“正义”与“光明”。主角罗格作为破落贵族,通过行贿、陷害等手段在教会控制的社会中如鱼得水,利用亡灵法师遗留的邪恶力量获得了主教的青睐,而这份力量原本是用来支撑亡灵法师超凡脱俗的反抗。

这样一个价值崩解的世俗社会将利益作为唯一取向,“光明”和“正义”被亵渎了;而超出世俗利益的意义,都会被交易、媾和与倾轧消解掉,亡灵法师的“亵渎”也被亵渎了。

金钱亵渎了正义

第三层,反抗意义上的亵渎。

在第四卷的末尾,罗格面对被追捕的魔女埃丽西斯,选择了站在教会的对立面,并在埃丽西斯死后选择出逃并决心复仇,而神界降临的天使以世俗的逻辑试图引诱罗格背叛魔女。

在这个情节关节点,两重“亵渎”发生了:“神圣崇高”的天使自行解构了崇高正义;而原本抛弃了一切道德底线的罗格有意识地维护“爱情”这一价值,对“神圣崇高”的天使以反抗行为进行“亵渎”。

在罗格的复仇过程中,世界的真相逐渐被揭示出来:神祇群体将榨干并毁灭世界。“邪恶”与“神圣”都还原为自利的本来面目,在这一语境下,被剥削的弱者罗格试图颠覆强者制定的剥削秩序,反而获得了正义性。这一行为与整个世界“大多数人”的利益相一致,由此具有了崇高意义。

当故事发展到第七卷的时候,罗格的反抗宣告失败,他为了拯救自己的爱人风月,被迫为教会效力。原本反抗之英雄的崇高形象随之崩塌,“爱情”成为压迫的秩序体系下最后的伊甸园。在终章里,世界末日之后,罗格在自己创造的小世界中重生,反叛者最终成为了新秩序的创造者,这一结局某种程度上是对罗格此前所有恶行与反抗的极大反讽。


爱情:唯一的救赎之地与避难之所?

“为爱成魔”的情节在《亵渎》同时期的网文中十分常见,最为典型的是《诛仙》。不同的是,《诛仙》中的正邪对立体系中爱情则是超越价值对立的桥梁,而在《亵渎》中,爱情是价值废墟之中唯一幸存之物。

罗格在整部作品中在经历了三种两性关系模式:奉献、陪伴与占有。

在作品的开篇,罗格强奸并陷害女佣兵,其完全将女性视为玩物。强大的魔女埃丽西斯则为罗格展现了女性本身的神秘魅力,罗格单方面的仰慕与渴求毫无希望,但他仍然牺牲了自己的一切去努力拯救陷入对方。在这种无望的单恋中,“爱情”反而因为占有的不可能性而成为超越世俗利益的价值。

风月则为罗格提供了陪伴式的爱情。这一人物是失落的女神,被罗格无意间召唤而出。她协助罗格复仇,同时也从其中获得利益。这种契约约束下的陪伴关系最终发展为生死相依的爱情,罗格为了拯救风月甚至愿意放弃复仇和反抗,成为光明神教的“打手”。

与风月的情感则使得罗格在绝望的反抗道路上有所寄托,并且让放弃与逃生都获得了理由。而在崇高意义失效的情况下,只有“爱情”作为情感驱动力能够推动故事进行下去。

《亵渎》站在男性网文商业化的起点,将“爱情”作为价值废墟里的唯一崇高之物,使其成为了贯彻情节始终的内驱力,不得不说这是其后的奇幻类网文乃至大部分“男性向”网文都难以做到的

然而讽刺的是,很多“男性向”网文中充满占有欲的两性关系设置又深受《亵渎》的影响:在走上复仇之路后,罗格行事的手段残忍冷酷,在埃丽西斯和风月之外,罗格仍然是一个赤裸裸的恶人。


绝望之路:“好人英雄”、“贱人英雄”与“恶人英雄”

在奇幻网文的发展脉络中,私利为先、无道德底线的“恶人英雄”属《亵渎》首创。《亵渎》将“恶人”作为叙事的核心视角以及推动情节的唯一主角,通过罗格的成长与蜕变展示了奇幻世界中其他英雄道路的不可能性:“好人英雄”最终只能无谓牺牲,“贱人英雄”无法找寻秩序体系的缝隙,只有“恶人英雄”才能进行看不到希望的反抗。

“贱人英雄”是在网文中发展壮大的一类英雄形象。这一形象最早可以追溯到《鹿鼎记》的韦小宝,本身带有强烈的喜剧色彩,言行滑稽有趣,没有太多束缚,不在意行事手段,本身也不以强大力量达成目标。在经过周星驰的无厘头喜剧演绎之后,这类形象最终被命名为“贱”,并非“下贱”,而是不具有崇高目标和沉重责任,轻松自在地推动故事前进,但最终往往会达成具有正义性的结果。

韦小宝是典型的“贱人英雄”

在烟雨江南最初的设定里,罗格就应该是一个“贱人英雄”。根据作者早期写的情节简介,最初《亵渎》试图讲述的是《鹿鼎记》式的故事,年少有为的大公之子如同康熙,而罗格则是韦小宝式的“贱人英雄”。《亵渎》的前三卷也基本按照这一模式展开。

大公之子奥菲罗克代表了早期奇幻网文中“好人英雄”:强大潇洒,富有魅力。然而,在《亵渎》的第四卷,“好人英雄”奥菲罗克为了拯救自己的爱人埃丽西斯,被教皇化作雕像。

这一审判性的情节为“好人英雄”作出了冷酷的宣告:在一个逻辑自洽、设定完整的异世界,牢不可破的既有秩序自有强大的力量和逻辑支撑。奇幻网文中“好人英雄”的失败,实际上与现实主义文学中好人们的悲剧如出一辙:现实秩序不允许他们向上攀爬的同时保持“好人”的价值理念,逼迫他们舍弃其价值观中的崇高事物,而他们一旦反抗,就会遭到无情镇压。

当“好人英雄”失败之后,“贱人英雄”的道路也随之被否决了。“贱人英雄”必须在一个总体向善、有上升空间的秩序里攀爬,不可能去带头反抗秩序。当“好人英雄”在现实秩序面前彻底跌落,“贱人英雄”就面临屈从苟且抑或共同牺牲的两难处境,一旦选择了屈从于既有秩序,就意味着“英雄”的故事彻底失败。

罗格选择成为了“恶人英雄”。“恶人英雄”具有更加明确的目的与强悍的个人意志,并且不择手段,不在乎牺牲无辜之人。

“恶人英雄”的英雄性不是由其自身的目的赋予的,而是其所处的位置赋予的。当罗格站在了压迫者及其秩序体系的对立面,即便其驱动力是纯粹个人的,其行为也具有正义性与英雄性。

然而“恶人英雄”的道路最终也被宣布为一条绝望之路。这种绝望性不仅在于强大的力量粉碎了反抗的前景,更在于一旦反抗被粉碎,此前“恶人英雄”手中无辜者的牺牲全部失去了意义。

恶人英雄在反抗的名义下行恶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消解自身正义性的过程,牺牲无辜者以达成目的的行为使得反叛者与其反叛对象无限趋近。而一旦反抗本身都无法进行,那么恶人的英雄性也就彻底崩解。


当反抗失败、风月化作雕像,罗格选择了屈服以拯救挚爱。这一选择一方面使得罗格彻底丧失了英雄性,另一方面也使罗格的恶人形象淡化了。罗格本身无意也无力承担拯救大众的崇高使命,他唯一的价值底线让他只能选择去拯救自己的爱人,为此他甚至可以掉转矛头去消灭其他的反抗者。

作者烟雨江南似乎不甘于英雄的消失,在罗格救出风月之后,为其安排了最终审判之中壮烈的冲锋,但最终章里小世界中相依幸存的结局还是表明,英雄的时代结束了,存活的只有“凡人”。


“知识就是力量”与“技术天花板”

“恶人英雄”的绝望也是整个《亵渎》世界凡人的绝望。随着反抗过程中对世界的不断探索,罗格视角中的世界从扁平的“大陆”,变为多位面体系,再变成宏伟的多元宇宙。

“世界真相”所包含的知识尽管为罗格带来了更强的力量,却也使得反抗的绝望感越发强烈,因为神祇早已领先其无数时间洞悉“世界真相”,掌握终极规则。


由于“终极规则”的存在,奇幻网文构建的知识—力量体系是封闭的,“知识天花板”使得主人公几乎不可能后来居上,超越“终极”。

《亵渎》用罗格面对“世界真相”的巨大绝望揭示了奇幻网文本身的设定尴尬:要么告诉读者原来的神祇其实没有掌握“终极规则”,主人公才是真神;要么在作品接近结尾的地方崩掉原来的设定,以“世界之外还有世界”逃逸。

这样的世界设定实际上是一个失去“另类选择”的社会在异界投影:《亵渎》连载期间(2003—2006年),刚刚加入世贸组织(2001年)的中国正大踏步地进入全球化体系。人们可以想象世界末日,但很难想象资本主义的终结。在如此的心理投射下,一个土生土长的异界住民难以找寻到突破的出路。


烟雨江南在2014年在纵横中文网上发表的《永夜君王》依旧选择了原住民作为男主角。

《亵渎》之后的奇幻网文几乎清一色地设定主角为穿越者而非罗格那样的异世界原住民。“穿越”使得主角超脱于异世界,能够在封闭的力量体系中找到漏洞与破绽。这样的异世界想象如同是新世纪之处关于互联网英雄的创业神话:他们拥有某种突破性的技术,这技术似乎不会被窃取,不会被资本力量压榨,无法被政治力量限制,这使得他们发家致富功成名就。

但问题是,这种机械降神式的套路并没有突破奇幻网文世界的设定逻辑的根本尴尬:主角越是依靠穿越者的身份逆境翻盘,就越说明在异世界原本的“知识—力量体系”存在牢不可破的天花板,原住民们面对神祇毫无获胜希望。而一个穿越的主人公大获全胜,看起来像是当代中国人面对中古异世界的胜利,实际上不过是一种作弊式的心理慰藉。

《亵渎》触及到的根本问题实际上是当由启蒙运动引发的“双元革命”(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工业革命)被剪除了人文价值的一翼只剩下功利主义时,自由、平等这些“普世价值”受到的挑战:当“知识就是力量”在一个封闭单向的世界里演变为“只有知识才是力量、只有力量才是法则、法则本身即为神圣”之后,势单力孤的个人如何去守护“天赋人权”?


“平衡设定”与“任性YY”

在《亵渎》创作之时,奇幻、玄幻尚未划分清晰的界限,烟雨江南自己甚至将《亵渎》称为“玄幻小说”(见注释1),而在《亵渎》之后(尤其是起点中文网商业化运营后),奇幻、玄幻分流。

《亵渎》这部作品本身就是奇幻分类的重要标尺:“恶人英雄”在异世界现实面前绝望的反抗故事,基本划定了奇幻网文的写作范畴;可以更改D&D的设定,可以加入各种创新元素,但要遵循设定的逻辑。

就在《亵渎》连载期间,起点中文网大幅推进了商业化运营,奇幻不仅是作品的类型,更是商业售卖的标签,一部高度幻想的作品放入玄幻分类会更受欢迎。2010年以后,起点中文网的奇幻区陷入了衰落。整个网文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几乎是必然的。究其根本,社会现实本身的问题越尖锐,读者和作者群体所感受到的压力越大,约束较多、逻辑严密的幻想就越难进行。

《亵渎》所创造的绝望情境,在近十年之后回看,这、是很大一部分网文读者在现实日常中被迫接受而又试图摆脱的价值和逻辑。当他们被现实的压力逼入网文的幻想空间时,他们实在不想再经历一次《亵渎》式的噩梦了。最终,读者和作者共同做出了选择,如罗格一般进入了宽松的小世界内,拥抱娱乐和消费逻辑,做一个没有绝望和痛苦的幻梦。


现在,相比起沉重的奇幻小说,更加“爽快”的玄幻小说对于读者来说更有吸引力。

尽管《亵渎》表面上是完全违逆网文商业机制的“爽”原则,但仍为其后包括“玄幻”在内的作品奠定了一些基本模式:“虐主”带来的压抑和痛苦某种程度上会增强爽感,先抑后扬将为读者带来更强的刺激;“反抗”的叙事并非不可,“扮猪吃虎”、以弱胜强也会受到欢迎;主角手段残忍、挑战道德底线也不是问题,认同丛林法则的读者反而会大加赞赏。

而所有这些最后必须通往“胜利”,必须有成功的可能性,在情节进行时需要不断有“爽点”,结局必须光明,而这恰恰是《亵渎》利用商业机制中的表达缝隙所彻底堵死的道路,因为不开金手指,遵照幻想世界的现实法则,这无法实现。


注释1《英雄的挽歌——<亵渎>作者及其作者简介》:“玄幻小说,以我的理解,就是讲个故事,供大家闲时解解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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