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远古时期为共工氏部族居地。夏属冀州之域,殷商系畿内陆,周称凡国、共国。周厉王十六年,共国君共伯和受诸侯拥戴,代行王政,号共和,是为元年(公元前841年,为中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的开始)。春秋属卫,战国归魏,秦属三川郡。西汉,县境东部置共县,西部属山阳县。东汉、晋、北魏、东魏因之。隋开皇六年(596年),省山阳县,改置共城县。唐武德元年(618年),置共州,辖共城、凡城二县;武德四年废州,并凡城县入共城县。宋因之。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避显宗允恭(共之谐音)之讳,改称为河平县;明昌三年(1192年)又改称苏门县;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元代因之,后废苏门县,改山阳为镇,仍称辉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清代因之,民国16年(1927年),天门会举义,在西平罗建合平县,不久即废。建国后,辉县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新乡专区撤销,改属新乡市。1988年10月撤县设市,但仅在辉县后加“市”字,称作“辉县市”,并使用至今,成为中国县级市中仅有的名称中带“县”字的城市。 共国的得名,同共山、共水和共工氏有关。共水之滨原为共工氏的活动地区,自古以来文化比较发达。经实地堪察,共国故城坐落在共山南麓,东沿东石河,西临百泉河,南望平原沃野,位于今辉县市市区一带。 共国的地域,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北一带,与山西陵川县、晋城市接壤。共国境内有共山,一名共北山、共头山、共山首,俗称共山头,即今九峰山,是苏门山的别阜,为太行山支脉。 前722年,郑国发生内乱,郑庄公之弟共叔段被迫逃到共,表明当时共仍然是一个独立的诸侯国。 约前660年,共国被卫国兼并。《左传·闵公二年》云:"益之以共、滕之民。"杜预注:"共及滕,卫别邑。"此时,共城已经变成卫国一个边邑。《汉书地理志补注》所说:"盖其地逼近卫都,故先为国而后并于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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