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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绝对不能少了这6项,否则别签字!

 茂林之家 2017-10-23

由于购房合同太过专业,导致许多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常常会吃大亏,甚至还无法维权。所以,小编提醒广大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绝对不能少了以下这6项,否则别签字!

第1项、体现违约责任

根据调查统计显示,导致购房违约的原因多出在开发商身上,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未按期交房、擅自变更规划等,所以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违约责任,并约定高额赔偿金。

第2项、银行房贷未获批

有些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后,却碰到了被拒贷的情况,这样就无法继续执行合同,所以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如果银行房贷被拒,导致购房失败,则双方可解除合同,开发商要退还所有购房款。

第3项、房屋面积有误差

一般来说,购房者收房时房屋实际面积会与合同约定面积有误差,如果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则购房者可要求退房,如果误差小于3%,则双方协商而定。

第4项、体现宣传广告

为了促销,开发商在对外宣传时常常会夸大其词,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体现宣传广告,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

第5项、体现计价方式与价款

有些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完合同后,准备交付首付时却被开发商告知涨价了,如果不按照新价格就拒绝交易。所以,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精确价格,并明确总房价。

第6项、体现物业管理

现在物业与业主的纠纷越来越多,所以购房者在合同中要体现物业管理范围及物业收费标准,这样才能避免物业随意涨价。

面对购房合同,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购房者常常会吃大亏,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找个律师或专业人士陪同,这样才能避免以后出现麻烦。对于购房合同,大家觉得哪项不能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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