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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还是利他?就看你的认知停留在哪个层次了

 夜半钟声到客船 2017-10-23

自利还是利他?就看你的认知停留在哪个层次了

一、初级阶段

明朝大太监刘瑾,仗着正德皇帝的宠信权倾朝野。正德三年,刘瑾掌握了司礼监掌印大权,无论臣工奏疏、官吏任免、边关来往文件,以及皇帝诏渝的传发,都经由此部门,过刘瑾之手。加之皇帝好玩,刘瑾故意在皇帝玩乐之时请示,虽被骂一顿“吾安用尔为,而一烦朕!”得以专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被称为“立皇帝”,正德皇帝则被称为“坐皇帝”。

然而如此风光却不长久,正德五年,刘瑾即被逮捕处于极刑,凌迟三日而死。从刘瑾家中搜出了黄金二十四万锭外加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外加一百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宝石二斗、金勾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条,其他珍宝不计其数。

若说刘瑾为财,他当时已经富有之极。2010年,《亚洲华尔街日报》认为,刘瑾的财富达到1200多万两黄金,2.59亿两白银,把他列入一千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然而作为一个宦官,作为皇帝的家奴,如此巨富意义又在何处?

若说刘瑾为权,他权力巅峰时已经被称为“立皇帝”。当时,凡地方官员进京觐见皇帝,都必须先带上礼物朝拜“立皇帝”,然后才有机会见“坐皇帝”。只要有人胆敢不向他送礼、表示敬意,就会给其颜色看。故史载“阉瑾擅权,有事非纳贿不免于祸。”在这样的位置上仍不知足,“立皇帝”难道还能再进一步成为真正的“坐皇帝”不成?

刘瑾这种自私自利,在我们现在看来可能是极度愚蠢的,可如果当真处于刘瑾的位置上,却也不见得会比他好到哪儿去。因为贪腐而落马的诸多高官,他们被公之于众的贪婪行径在我们看来不也同样很幼稚么?然而就是这么奇怪,在一定条件下,这种丝毫体现不出人类智慧的动物行径,却就是在人身上重现了。

完全被欲望所主导,只知道索取、占有,无论谁有威胁,都像虎狼一般龇牙裂嘴。六亲不认,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这种极度的自私自利,就是自利的初级阶段。因为侵略性太强太显,对周围人群的威胁性太强,所以很容易被群起而攻之,就像虎狼一样,现在几乎已经绝迹于人前了。

自利还是利他?就看你的认知停留在哪个层次了

二、中级阶段

在这里要讲三个小故事,两个是关于孔子的,一个是关于墨子的。

子路受牛:孔子有个学生叫子路,有一次他看到一个孩子掉进湍急的河里,就奋不顾身地跳下去把他救上来。小孩的父亲送他一头牛表示感谢,他高兴地接受了。大家议论纷纷,认为他太贪心。

孔子却对他说,你做得对,因为你的行为就像一个宣传广告:只要冒着危险救了人,就会得到奖赏,而且无论多大的奖赏都可以无愧于心地收下,这样就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去救人。

子贡赎人:春秋时鲁国政府有一条规定,鲁国人到国外旅行,凡是看见在外国沦为奴隶的本国人,可以先垫钱把他赎回来,回国后再到政府去报账。孔子的一个学生叫子贡的,赎人之后却没有去报账,因为他是个大商人,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于是人们夸赞他品格高尚。

孔子却严厉地批评他,说他的行为妨碍了更多在外国沦为奴隶的人被赎回来。因为垫钱赎回了奴隶,不报账自己会蒙受损失,而报账则说明自己的品格不如孔子的学生,所以以后只好假装没看见。

儒墨之辩:墨子曾与儒家的信徒巫马子展开过一场辩论。巫马子认为:爱我本国的人胜于爱别国的人,爱我家乡的人又胜于爱本国的人,爱我家中的人又胜于爱我家乡的人,爱我父母又胜于爱我家中的人,爱我自己的身体又胜于爱我父母,愈接近我的愈爱。如同有人打我,我会感到痛,打别人,我不感到痛。所以“有杀彼以利我,无杀我以利彼。”对墨家“兼爱”思想提出质疑。

墨子反驳说,鼓吹不择手段损人自利的利己主义对自己一无所利,因为如果将你的利己主义加以宣传,赞成你的人必定会按照你的说法损人利己,甚至会把你杀掉,以满足他的私利;而不赞成你的人,也会因为你“施不详言”而厌弃你,甚至把你消灭掉。

墨子认为:人与人的关系是对等互报的,即“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他说:“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

他以人们对自己的父母尽孝道为例,指出“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导我以爱利吾亲也。”爱别人的父母,是使自己的父母得到爱的前提,只有爱别人的父母,才能得到别人爱自己父母的回报。所以做一个孝子,爱别人的父母如同爱自己的父母,不应有分别。

因此,墨子认为:人人实行“兼爱”,视人若己,爱人若爱己,不仅无损自己的利益,而且自己的利益正是只有通过爱人、利人才能得到保障。通过“兼爱”,能够把“爱人”与“爱己”、“利人”与“利己”统一起来,即“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

其实孔子和墨子在“自利还是利他”这个问题上的意见是一致的,也就是“交相利也”。我可以利他,但是必须是有回报的利他,利他是为了更好的利己。

“毫不利己,专门利他”的人在孔子看来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因此哪怕他的富豪弟子仅仅是自掏腰包做了一次好事,就被孔子大骂一通,认为他给后人树立了一个坏榜样。把目标提升至纯粹利他的高度,结果反而会毁了利他本身,因为不合人性。

用更高明的方法——利他,来实现自利,这就是自利的中级阶段。

自利还是利他?就看你的认知停留在哪个层次了

三、高级阶段

杨朱是道家思想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一毛不拔”这个成语就是出自于他。杨朱说:“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想要强行拔我一根毫毛,说对整个天下都有利,我也不会给。

墨子的学生禽子对杨朱“一毛不拔”的思想很不理解,就去问杨朱的学生孟孙阳,孟孙阳却说禽子根本就没明白杨朱的用心。他问禽子,如果有人说痛打你一顿,给你一万金,你干吗?禽子毫不犹豫地回答,干!

孟孙阳再问,如果截断你的一条腿,就能让你得到一个国家,你愿意吗?禽子沉默了好久,没有回答。因为他知道接下来的问题就会是砍掉你的脑袋,来让你得到天下你愿不愿意。孟孙阳总结道,毫毛积累成肌肤,肌肤积累成肢体,一根毫毛就算是肢体的万分之一,又怎么就能因此而轻视它呢?

因此哪怕是毫毛之利的损害,只要损害他人利益的先例一开,就会从一根毛扩展到整个身体,从一个人扩展到天下人,从自愿到被自愿,最终拿天下人的利益去奉养极少数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极度的自私和不公平,就从剥夺一个人一根毛的利益开始。

所以在人们刚刚产生损人利己的念头之时,就应该彻底断了他们的念想——我一毛不拔。从自我做起,不损害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一个人的利益,不伤害包括我在内的任何一个人,这才是真正的大公无私。

杨朱又说:“就算把天下人的利益都加在我身上,我也坚决不要。(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既不让人来损己,也不去损人;既不损人来利己,也不去损己而利人。如此,“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

杨朱所说的,正是自利的高级阶段,建立在“不拔”、“不损”的基础之上。不拔,是指没有任何人有权力要求别人奉献,站在道德的高度上绑架他人,让人付出。不损,是指利他的行为,要建立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基础之上。

打个比方:如果朋友结婚,你送彩礼,觉得是一种利益的损失,从而存在了以后收回之念,那还是不要送的好。如果你走在路上,帮助了一个陌生人,觉得对自己的时间精力是一种损失,从而存在了要求对方回报之念,那还是不要帮的好。

如此,就不会有没完没了的人情帐,不会有让人内心抵触的道德绑架,不会有施恩图报的反目成仇,大家各自安好地生活着,互不羁绊。偶尔出手利他,也不觉得是损失了自己而要求回报,偶尔帮助他人,就像吃饭喝水打招呼一样自然,并没有那么多的利益纠缠。这样的话,天下就会大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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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终极阶段

《道德经》说:“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圣人不会为自己争夺利益,而是用来成就他人,成就的人越多,他的德性就越广博;圣人不会为自己累积财货,而是用来造福他人,造福的人越多,他自己就越富有。所以天道有利于万物,而不会伤害他们;圣人造福于万民,而不会与人相争。

“上善若水”,水自在流行天下,人人从中而得利,那么对于水来说,它是在利人,还是在利己?火自在燃烧,照亮他人,那么对于火来说,它是在利人,还是在利己?天地自然而存,万物由此而生,那么对于天地来说,它是在利人,还是在利己?

水、火、天地,它们都只是在顺应自己的德性运行而已,但它们的运行,却为万物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好处。所以圣人自在行走于世间,就能为世人带来自由、和谐、不争和生机。有德者之所以为天下贵,正是因为他与世无争、无害;与人无拘、无碍;能让自己所到之处,都充满生机与活力。

这就是利己的终极阶段,已经超脱出了“利”的范畴,而只是自身道德品性的彰显,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行为。就像光一样,有光的地方,自然就有人向其靠拢,倚之而生,恃之而存。但对于光来说,照亮再多的人,也于己无损。

老子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天地不会侵夺万物以成就自己,而是孕育万物,万物生生不息,则天地不绝。“死而不亡者寿”,人的身体死亡以后,精神仍然能在世间运行不衰,这才是真正的长寿。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不拔、不脱,就能得以长久。一味盗取万物以增益自己,一味积累权势以强健自己,这本身就是一种取死之道。因为难以长久不说,还侵吞了万物而断绝了传承。

所以天地不以充实自身为目的,而是孕育万物;圣人不以增益自身为目的,而是成就他人;国家不以富裕自身为目的,而是使民强。唯不自生,方能避免自灭,方能代代相承,方能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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