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本月起,我市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管理,参保人符合规定使用36种谈判药品的,其药品价格在医保支付标准内由个人先自付10%,其余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本次经人社部批准纳入的36种药品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15个为肿瘤治疗药,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多个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肾病、眼病、精神病、抗感染、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两种罕见病药。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 据悉,本轮经过谈判纳入目录的36种多数属于高价刚需药物,即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且相应患者群体有迫切使用需求的药物。此次国家人社部运用准入谈判方式,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谈判确定适当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后将其纳入目录范围。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此次经谈判后纳入医保支付的36种药物,其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将进一步得到减轻。 -The end- 编辑:Q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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