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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的书 | 书话

 新华书店好书榜 2017-10-26 发布于山东

走失的书


撰文/王淼


我有好多好多走失的书,被人借去,一去不还,从此再无缘相见。像《红楼梦》、《沈从文选集》、《复活》、《红与黑》、《莱蒙托夫诗选》……列出来会是一个长长的书单,也是一个令人伤心的书单,并不是说这些书本身有多么珍贵,而是它们之于我曾经的生活,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每每想起这些走失的书,我的内心总是隐隐作痛。

这本《红与黑》至少买过三次,最终一本没留住


书,在别人的眼里,也许只是一个寻常的物件,借走不还,似乎也算不上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情,那些借书者甚至还大言不惭地宣称:“书非借而不能读也。”但在我却就不同了,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书,都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我怀念我的每一本走失的书,我本人也从不会向任何人张口借书,因为我了解爱书人的心情,也深谙那种与书别离的滋味。据说,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杜拉克平生最害怕想要借书的人,因为正是他们“破坏了收藏的完整,搞乱了书架的秩序,造成了落单的孤本”。而在我的手上,即有不少这样落单的孤本,它们或者只剩下上卷,或者只剩下下卷,或者是多卷本的套书中,凭空被人抽去其中的一卷,看去如同一个破碎的家庭,总有一种让人难以言述的遗憾。


我也曾经重新买回那些走失的书,有些甚至买了两本,一本自藏,一本借人,但终究还是有许多书再也买不回了;我也曾经试图配齐那些残缺的套书,但在前互联网时代,配齐一套书,有时就像寻回丢失的孩子那般艰难。正所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痛定思痛,我觉得要想不留遗憾,只有一个办法可行,那就是拒绝借书。但拒绝借书又谈何容易?亲戚张口自然不好回绝,朋友的情面也不能不顾,思来想去,似乎只有把书秘藏起来,才庶几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不过,有时得了好书,却又难以抑制“众乐乐”之心,总想着公诸同好——当初收进《金瓶梅》,即是忍不住地炫耀一番,结果书被人借走,以至其后好长一段时间,我既吃不香,又睡不好,直到《金瓶梅》完璧归来,我才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在自己的每个书架上都贴上了一张纸条,上书“私人书籍,概不外借”。说实话,这张小小的纸条,还真的挡住了不少想要借书的君子,然而,依然有一些书友罔顾它们,将它们视若无物。而且,我可以婉言拒绝男性书友借书,却常常无力拒绝女性书友借书——不能不承认,我对于美女从来就没有多少抵抗力。尤其在我热恋期间,我总是怀着类似献宝的心情,带有一些卖弄的表情,不停地向女友介绍,这本书如何如何好,那本书如何如何好,女友也总是照单全收,一概带走。那时我虽然借给女友好多本书,却不仅丝毫没有心疼的感觉,且不免暗自得意,总以为时过不久,就会连人带书一起归来,谁曾想世事难料,阴差阳错,那些书居然连同女友一同走失,从此再无归还之日。

这套《沈从文选集》的第四卷是后来在网上配的


对于借书不还者,中国古人所惯用的方法是,在书上写下一些诸如“借书不还,天打雷劈”之类的诅咒字样,与其说是警示别人,不如说是安慰自己。外国古人也不稍让,中世纪西班牙某修道院的藏书上即写有如下咒语:“窃书者或是借书不还者,让那书在他手里变成毒蛇把他撕裂!他将瘫痪,全身萎缩。让他受尽折磨,苦苦求饶……直至死亡。让书虫啃噬他的内脏,并让地狱之火永久地灼烧他!”借书不还居然需要承担如此严重的后果,读来让人不寒而栗,但究竟会有多少现实收效,却不免还是令人怀疑。

那些只有上集没有下集,或者只有下集没有上集的缺失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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