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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地区人口构成

 公司总裁 2017-10-26 发布于河南

南阳地区人口构成

第一节 性别构成

民国时期,区内重男轻女思想严重,溺弃女婴现象较为普遍,人口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据史料记载,民国24年(1935年),全区 5101082人中,男性2934225人,占总人口 57.52%;女性2166857人,占42.48%。其性别比例为:女性100:男性135.41。

解放后,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思想,提高妇女地位,打击和处理虐待妇女及溺弃女婴犯罪,人口性别比例逐步下降。50年代,全区年均人口 6109982人,其中男3404184人,女2705798人,性别比年均125.81。60年代,年均人口 6283243人,其中男3390128人,女2893115人,性别比年均117.18。70年代,年均人口 7653364人,其中男4079885人,女3573479人,性别比年均 114.17。80年代前 6年,年均人口8786409人,其中男4636277人,女4150132人,性别比年均111.71。1950~1985年的35年间,人口性别比值下降18.2。但与河南省及省内其他地区相比,南阳地区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性别比高的主要原因在于:出生婴儿中男孩多于女孩;生产力水平低,经济欠发达,尤其是全区向以传统农业为主,生产技术落后,劳动强度较大,加大了男性劳动力需求量;旧传统习俗未能根除,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封建意识依然存在,残害妇女、溺弃女婴现象时有发生;解放前性别比基数大,不可能在解放后的较短时期内消除。

1950~1985年南阳地区人口性别构成表

年份性别比(女性=100)年份性别比(女性=100)
人数(人)比重(%)人数(人)比重(%)人数(人)比重(%)人数(人)比重(%)
1950年329187556.55252893143.45130.141968年337035153.39294234946.61114.55
1951年331914056.21258271043.76128.511969年357781153.60309721046.40115.52
1952年329638555.82260880844.18126.361970年368480853.52320011046.48115.54
1953年330638555.90260880844.10126.741971年377457053.53327712846.47115.18
1954年47.21111.83
1964年344285954.39288754245.61119.231982年458170752.65412039747.35111.21
1965年325710053.83279361646.17116.601983年470300052.79420500047.21111.84
1966年334226253.80287012146.20116.441984年472400052.72423500047.28111.54
1967年339055053.75291745046.25116.221985年475500052.81424800047.19111.94

第二节 年龄构成

解放前,人口年龄情况无记载。解放后,3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人口年龄构成已发生如下显著变化:

婴幼儿童比重下降,学龄儿童比重上升。1953年婴幼儿童(0~6岁)1307405人,占全区总人口 22.14%,学龄儿童(7~14 岁)897756人,占 15.20%。1964年婴幼儿童1102695人,占总人口 17.42%,学龄儿童1315940人,占20.79%。1982年婴幼儿童1341306人,占总人口 15.41%,学龄儿童1762740人,占20.26%。

劳动适龄人口增长较快,社会抚养指数相对减少。1953年劳动适龄人口(男16~59岁,女16~54岁)3104895人,占全区总人口 52.58%,被抚养人口2800298人,占47.42%,劳力总负担系数为90.19%。1964年劳动适龄人口3220149人,占总人口 50.87%,被抚养人口 3110252人,占 49.13%,劳力总负担系数为96.59%。1982年劳动适龄人口 4518241人,占总人口 51.92%,被抚养人口 4183876人,占 48.08%,劳力总负担原数为 92.60%。其中:少儿负担系数由1953年74.18%降至1982年73.22%,老年人负担系数由16.01%升至19.38%,农村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由7.11亩减至4.73亩。

人口类型已开始向稳定型、中年型过渡。1953年全区少儿人口(0~14岁)2205161人,占总人口 37.34%,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328826人,占5.57%,老少比为14.91%,人口年龄中位数是24.85岁,人口年龄结构趋于成年型。1964年少儿人口 2418635人,占总人口 38.21%,老年人口 257998人,占4.08%,老少比10.67%,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1.86岁,其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型。1982年少儿人口3104046人,占总人口 35.67%,老年人口 482265人,占5.54%,老少比15.54%,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1.89岁,其年龄结构已由年轻型转化为成年型。总人口中,1953年15~49岁人口 2658363人,占总人口45.02%,50岁及以上人口 1041669人,占 17.64%;1964年15~49岁人口 2960129人,占总人口 46.76%,50岁及以上人口 951637人,占 15.03%;1982年15~49岁人口 4250675人,占总人口 48.85%,50岁及以上人口1347386人,占15.48%。这表明,人口类型由纯增加型逐步向稳定型过渡。

南阳地区人日年龄构成表

单位:人

年龄组1953年1964年1982年
总人口总人口总人口
总计591519333063852608808533040134428592887542870210445817074120397
O~489610849888539722384158344459397124961017504575456442
5~96376803867172509637536074197753338321035256537002498254
10~145404203322532081678234454491483742971108284576382531902
15~195180513012752167765847143473102374041046220536148510072
20~24381390211374170016463143272775190368529415269716259699
25~29401739220728181011454230262965191265741020379169361851
30~34402482222232180250383349215156168193620839336227284612
35~39420791236787184004370994205295165699466975274171192804

续表

年龄组1953年1964年1982年
总人口总人口总人口
40~44357642203632154010351010191642159368416731238159178572
45~49317221175788141433349068188737160331428846240754188092
50~54281676158462123214278310150085128225309091172402136689
55~59227817121916105901232900114848118052299925162462137463
60~6420335010307210027818242977107105322256059134238121821
65~6914810868465796431103114648763824214838108491106347
70~7410866343133654908557030385551851422666540176865
75~79458671531230635410281194329085779223124846674
80~842040058991450117190370913481341871179522392
85~8947889663822329355227411062928567773
90~947571086494595640321564371719
95~99202311711221111134355288
100~10436630202043538
105~1∞554433
110~1141111
年龄不详362114142207381424

第三节 姓氏构成

据1982年统计,全区共有姓氏690余,其中复姓少许。兹就各姓氏按汉字笔划顺序排列于后:

笔划 姓 氏

二划 丁 刁 卜 刀 乃

三划 卫 马 于 万 大 么 山 凡 及 千 上官 士 习 弋 之 子 门 弓

四划 王 尤 邓 尹 木 元 历 双 五 云 支 车 戈 区 开 巨 毛 贝 孔 文 方 卞 仁 水 户 化 见 介 井 计 韦 勾从 斗 巴 风 风 丰 仇 乌 毋 牛 亢 长 丹 扎 元

五划 艾 左 甘 司 平 石 民 丛 归 史 田 叶 卢 母 申 尼 冉 台 白 皮 代 生 宁 冯 边 兰 丘 包 布 帅 古 甲 业 乐 圣 旦 龙 禾 汇 讦 札 邝 矛 闪 玄 印 由 玉 占 付 辽 仝 邙 右 令孤 司马

六划 全 米 过 齐 祁 乔 庆 权 任 如 伞 守 岁 孙 汤 同 伟 问 邬 仵 伍 先 向 朴 邢 行 许 亚 多 羊 伊 衣 阴 有 纤 芋 在 芝 仲 朱 竹 庄 壮 自 师 农 年 那 牟 伦 吕 刘 宇 匡 考 江 纪 会 华 厍 后 关 巩 伏 次 池 成 闭 毕 邦 曲 买 安 阮 刑 迁 吉 刚

七划 邱 股 芮 闰 沙 邵 佘 沈 宋苏 邰 余 彤 妥 汪 巫 吴 肖 辛 杏 轩 严 延 杨 治 应 犹 芭 远 员 张 邹 佐 束 评 纽 纳 时 闵 麦 陆 芦 连 利 李 冷 劳 来 库 抗 君 伽 花 何 角 谷 杜 豆 狄 邸 赤 迟 呈 陈 苌 岑 步 邴 别 佟 阿

八划 周 庚 单 尚 帖 宛 武 炎 官 畅 宝 郁 易 英 鱼於 育 苑 岳 苟 昌 苞 泽 闸 沾 郑 直 竺 采 卓 宗 苗 凭 庞 伴 欧 念 泥 牧 明 孟 罗 林 房 屈 翁 练 郎 具净 就 金 肩 范 担 郊 季 虎 忽 和 杭 国 法 洗 依 经茅 河 欧阳

九划 相 项 信 宣 苟 彦 姚 贺 奕 俞 禹 院 郧 咎 查郝 闻 顺 首 宫 施 胜 省 茹 荣 饶 染 部 钦 前 柒 南骆 洛 娄 封 柳 邮 奎 客 柯 觉 荆 费 姜 济 皇 胡 侯洪 段 春 钞 柏 荔 修 钮 茶 界 要 荣 郡 钦 除 复 种拜 律 赵 钟 祝 总 阻 祖 勇 冠 都 徐 皇甫

十划 诸 桌 资 宰 袁 殷 晏 桓 高 晁 候 铰 徐 夏 席奚 翁 铁 陶 海 逢 柴 耿 唐 谈 泰 索 桑 润 卿 秦 郭锋 宾 桂 钱 聂 倪 莫 来 凌 莲 顾 栗 都 班 隽 剧 酒竞 贾 家 姬 烷 党 敖 涂 晋 原 治

十一划 职 章 展 等 银 野 间 符 巢 康 基 晋 减 假黄 扈 续 雪 绪 萧 袭 尉 屠 鄂 常 庚 隋 睦 随 宿 盛绳 商 谈 曹 渠 乾 戚 普 萍 梦 梅 崔 菜 曼 麻 逮 鹿颅 速 寇 崇 龚 梁 淤 速 度 蛇 盖 犁 彬

十二划 辜 紫 智 甄 湛 曾 游 谢 惠 鹅 储 泉 喻 喜温 童 罩 锁 粟 黑 葛 董 程 舒 然 强 彭 鲁 禄 腊 韩傅 答 朝 葵 据 敬 景 焦 蒋 琴 栩 富 揣 辈 紫 猇

十三划 槐 鲍 楚 窦 简 保 廉 警 詹 源 虞 雍 意 腰部 摹 满 雷 摆 错 催 蒿 靳 靖 赖 蓝 解 腾 难 蜀 阈按 赛 蒲·蒙 路 零 规 博 慎

十四划 蔚 憧 谭 僧 赛 漆 裴 慕 熊 鲜 磨 阈 橄 赫廖 管 臧 漫 缨 蔡 翟 商 寥 端木

十五划 颜 滕 潘 樊 暴 黎

十六划 燕 薛 霍 穆 篮 霍 衡 操 薄 冀

十七划 藏 魏 鞠 赛 豁 戴

十八划 藤

十九划 爆

二十划 鄷

第四节 婚姻 家庭

一、婚姻

解放后,区内 15岁及以上婚龄人口渐增,1953年为 3520983人,1964年为3911766人,1982年增至5597509人。

(一)未婚人口

1982年全区未婚人口 1731189人,占15岁及以上婚龄人口 30。98%。其中男1111659人,女619530人,性别比为179。43;15~19岁1011068人,20~29岁432194人,30~39岁103246人,40~49岁88348人,50~59岁48309人,60岁及以上48023人。各年龄段未婚人口性别比依次为110、220、8981、50675、33683、16169。

(二)已婚人口

1982年全区有偶人口 3373543人,占 15岁及以上婚龄人口的 60.26%。其中男性1673206人,女性1700337人;15~19岁已婚人口 34956人,已婚率3。34%;20~29岁833384人,已婚率65.60%;30~39岁967783人,已婚率88.97%;40~49岁714721人,已婚率84.52%;50~59岁467121人,已婚率76.70%;60岁及以上355578人,已婚率48.15%。全区平均初婚年龄男性为22.7岁,女性为20.1岁,比1970年分别提高0.21岁。

1982年在法定婚龄前的早婚人口 46258人,占15岁及以上人口的0.83%,其中男18751人,女27507人。132个县(市)中,早婚人数由多及少依次为:邓县6873人,镇平县 5994人,唐河县 5399人,南阳县 5214人,西淅川县 3970人,南召县3519人,新野县3340人,方城县3137人,内乡县2641人,西峡县2027人,社旗县1926人,桐柏县1694人,南阳市524人。形成早婚主要原因是:第一,经济因素。全区除南阳市外,各县经济基本以农业为主,农业生产又主要靠手工劳动,对劳动力文化素质要求不高,并受非社会性就业影响,农村青年能够较早结婚。第二,社会因素。由于长期受封建婚姻习俗和观念的影响,部分家长过早为其孩子选媳择婿。加之全区内流妇女较多,其年龄构成轻,导致区内早婚比例较高。第三,心理因素。一些青年把早婚、早育看作是“理想”和“幸福”,而一些老年人则盼望子女早婚早育,把早抱孙子视为晚年乐趣。

(三)离婚人。

1982年全区离婚人口 41351人,占已婚人口 1.23%。其中男37567人,女3784人;15~19岁7O人,离婚比0.17%;20~29岁2741人,离婚比6.63%;3O~39岁7312人,离婚比17.68%;40~49岁11253人,离婚比27.21%;50~59岁10237人,离婚比24.76%;60岁及以上8945人,离婚比21.63%。

(四)丧偶人口

区内丧偶人口比重小,且女性较男性多。1982年有丧偶人口 451435人,占婚龄人口 8.06%。其中女性310133人,占丧偶人口总数687%;男性141302人,占31.3%。其原因是:不同性别生理上的差异,女性寿命比男性为长;妇女丧偶后再婚阻力较大,不少人长期过着寡居生活;夫龄普遍高于妻龄,丈夫又往往比妻子死得早;仍有少部分妇女还不能彻底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及其伦理道德的羁绊,而格守“贞节”、“名操”之古训;受社会分工的影响,男性多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死亡概率大于女性。

丧偶人口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占同龄人口的比重也随之不断上升。1982年15~29岁丧偶者2241人,占丧偶总人数0.50%;30~39岁9473人,占2.10%;40~49岁31255人,占6.92%;50岁及以上丧偶人口激增,高达408466人,占90.48%。丧偶人口占同年龄人口比重依次为0.10%、0.87%、3.70%、30.32%,说明进入老年后,由于人口死亡率上升而使丧偶人口比重大幅度提高。

(五)城乡婚姻状况

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城乡婚姻状况具有明显差异:未婚人口,城市54482人,农村1676707人,未婚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28.31%、31.02%。男性未婚者城市为30388人,农村1081271人,未婚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15.76%、20%。女性未婚者城市为24094人,农村595436人,未婚比城市高于农村,分别为12.52%、11%;已婚人口,城市126611人,农村3246932人,已婚比分别为65.79%、60.07%。男性已婚人口城市为68381人,农村1604825人,已婚比城市高于农村,分别为35.53%、29.69%。女性已婚人口城市为58230人,农村1642107人,已婚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30.26%、30.38%;离婚人口,城市1061人,农村40290人,离婚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0.55%、0.75%。男性离婚者城市为745人,农村36822人,离婚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0.39%、0.68%。女性离婚者城市为316人,农村3468人,离婚比城市高于农村,分别为0.16%、0.06%;丧偶人口,城市10284人,农村441142人,丧偶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5.34%、8.16%。男性丧偶者城市为2534人,农村138768人,丧偶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1.32%、2.57%。女性丧偶者城市为7750人,农村302374人,丧偶比城市低于农村,分别为4.03%石.59%。

二、家庭

(一)家庭户数

1950年全区121.4万户,其中城镇3.6万户,农村117.8万户。1953年126.2万户,其中城镇 3万户,农村 123.2万户。1964年 133.2万户,其中城镇3.4万户,农村129.8万户。1982年178.7万户,其中城镇6.6万户,农村172.l万户。1985年195.7万户,其中城镇12.9万户,农村182.8万户。35年间全区共增加 74.3万户,其中城镇增加 9.3万户,农村增加65万户,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75%、7.38%、1.58%。

(二)家庭规模

家庭户平均人口,1950年4.1人,1953年4.3人,1964年4.4人,1982年4.9人,1985年4.6人。35年间全区户均人口增长19.51%,年均增长0.56%。

据 1982年人口普查,全区 1人家庭 148678户,2人家庭 160729户,3人家庭234925户,4人家庭301668户名人家庭318937户,6人家庭260569户,7人家庭 181635户,8人及以上家庭 183563户。1~4人家庭计 846000户,占家庭户总数47.24%,5~7人家庭761141户,占42.51%,说明区内以中、小家庭为主,大家庭很少。

城乡家庭规模有较大差异。小家庭城市居多农村偏少,大家庭则农村居多城市偏少。1~4人家庭,城市47546户,占城市总户数71.90%,农村798454户,占农村总户数46.30%。5人及以上家庭,城市18586户,农村926118户,分别占城、乡总户数的28.10%和53.70%。

(三)家庭类型

1982年全区 1对夫妇 55002户,2代 1063785户,3代及以上 324258户,1代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 37995户,2代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 102619户,3代以上和其他亲属及非亲属58367户,单身148678户。其中以2代、3代家庭居多,占总户数77.52%,亲属、非亲属联合家庭占11.11%,单身家庭占8.30%,1对夫妇家庭仅占3.07%。

城乡家庭类型有别。1对夫妇家庭城市2738户,占城市总户数4.14%,农村52264户,占农村总户数3.03%。2代家庭城市42653户,占64.50%,农村1021132户,占59.21%。3代及以上家庭城市7528户,占11.38%,农村316730户,占18.37%。亲属及非亲属联合家庭城市3455户,占5.22%,农村195526户,占11.34%。单身家庭城市9758户,占14.76%,农村138920户,占8.06%。

第五节 行业 职业

一、行业

全区历来为传统农业区,工业及商品经济欠发达,务农者众,从工、经商及社会综合管理服务业者寡。

1982年15~.60岁在业人口 4554if9人。其中农、林、牧、渔业4007799人,位居其他行业之首,占在业总人口 88%;工业部门208365人,占4.58%;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84563人,占1.86%;教育、文化艺术事业102256人,占2.25%。全区第三产业人口比重均低于河南省及全国同类行业平均水平。

1982年南阳地区在业人口行业构成

单位:人

行业类别人数比重(9/6)行业类别人数比重(9/5)
总计4554119100.OO商业、物资、仓储业845631.86
农、林、牧、渔业400779988.OO公用事业9055O.20
矿业、木材业133660.29卫、体、社会福利事业30272O.66
水电业6652O.15教育、文化艺术事业1022562.25
制造业18834174.14科研、技术服务业1328O.03
地质107160.24金融、保险业5436O.12
建筑业17019O.37党、政、群团42360O.93
交通、邮电业33784O.74其他行业1166O.03

二、职业

1982年全区在业人口中,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66863人,占在业总人口3.66%;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39179人,占0.86%;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9114人,占0.86%;商业工作人员50678人,占1.11%;服务性工作人员43254人,占0.95%;农、林、牧、渔业劳动者3989420人,占87.60%;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223333人,占4.90%;其他劳动者2248人,占0.05 %。

在各职业人口中,男性最多的是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占93.73%,其他各职业人口中女性均低于男性。女性人口较多的是农、林、牧、渔业劳动者和商业工作人员,分别占该职业人口的44.19%和42.48%。妇女职业人员比重同河南省相比,除生产运输工人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略高外,其余职业女性人口均低于全省同职业的平均水平。

第六节 民族构成

南阳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地区。长期以来,各族人民团结一致,互相合作,共同劳动,曹衍生息。

1953年全区有6种民族,其中汉族5823210人,占98.61%;少数民族81983人,占1.39%。1964年区内民族24种,其中汉族6227789人,占98.38%;少数民族 102612人,占 1.62%J982年民族成份增加到 30种(不包括未识别民族和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其中汉族8549100人,占98.24%;少数民族153017人,占 1.76%。

1982年全区少数民族人口中,回族105184人,占全区总人口 1.2%;蒙古族37231人,占0.43%;满族10368人,占0.12%;其他民族人数均在300人以下,其中有16种民族在10人以下。回族人口主要分布在南阳市和方城、南阳、镇平、邓县、新野5个县,分别占全区回族总人口 9.6%、11.7%、17.8%、14.3%、16.6%J.0%,共计占76.0%。蒙古族主要分布在镇平、内乡两县,占全区蒙古族总人口 77.38%,其中镇平县占58.60%,内乡县占 18.78%。满族主要分布在山区、半山区的南召、内乡、淅川3县,占全区满族人口 95.76%,其中南召县占54.31%,内乡县占12.96%,淅川县占28.4%。

南阳地区民族人口构成

单位:人

民族类别1953年1964年1982年民族类别1953年1964年1982年
总计591519363304018702104土族l11
汉族58232106227。7898548395瑶族310
回族6658474113105184傣族210
蒙古族151652316637231纳西族310
满族228512610368京族8
壮族29288高山族17
藏族43121黎族23
土家族3100哈尼族13
彝族4686达斡尔族1
苗族51776水族2
白族1071羌族1
布依族233普米族41
朝鲜族930傈僳族11
维吾尔族1717毛难族1
侗族217拉祜族1
畲族12未识别民族172
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43

编辑:liuyan814 日期:2010-09-3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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