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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御医给皇帝开药,有一种制度设计可以防备有人暗施毒手

 花小鼠 2017-10-27 发布于广东

明孝宗意外病亡,明武帝继位,自然要调查父皇的死因,追究张瑜和各位御医的责任,张瑜、施钦、刘文泰和高廷和几个人被捕入狱。

审讯之后定下的罪名是张瑜和刘文泰互相勾结,刘文泰药不对症,按照“司官与内臣交结作弊”的罪名,判为死罪。

实际上,有一个罪名更适合张瑜和刘文泰,那就是“合和御药大不敬”,如果这个罪名成立,刘文泰等人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明武宗批准了交结作弊的判决,“瑜等论决,钦、叔和革职闲住,钰追赃五百两,并旻发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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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判决迟迟没有实行。当时一些大臣上书催促赶快杀死刘文泰,以慰先帝在天之灵。刘文泰平时培养的良好人脉,此时发挥了作用。

一方面,他自己和张瑜不停地申辩,一些大臣暗中施以援手,据说,这中间就包括大学士李东阳和谢迁。

最终,二人免死遣戍。

明代的医疗制度是以太医院为核心,有一套完整的体系。

从《明史·职官志》看,明代太医院的设置,有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下面有正八品的御医。太医院下面附设有生药库和惠民药局,各有一位大使负责。

太医院中的医生都来自民间,具备从医的经验,或者受过很好的医学教育,经过礼部的考核进入太医院,身份有医官、医生、医士等。他们各有专长,按照当时的门类,一共有十三个专科,分别是:大方脉、小方脉、妇人、疮疡、针灸、眼、口齿、接骨、伤寒、咽喉、金镞、按摩、祝由。这显示出明代医学的分科已经十分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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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在宫中设立御医局。御医局里有尚药一人,奉御一人,官阶六品,直长二人,药童十人。这些职务都由太监充当。另外有四名御医,由太医院的医士当中选拔,后来扩展为十多人,数量并不多。

太医院主要负责为皇亲、朝廷文武大臣和外国君长治病,一般都是奉旨前往。治疗之后要把结果书面报告给皇上。地方上,在各府州和县里设置惠民药局,在更偏远的地方,也由太医院派出医生、医士或者医官,为军民治病。

当皇帝患病的时候,由御医给皇上诊脉开方和选药、熬药,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诊治的过程之中,除了太医院的院使、院判,还要有太监在场。准备给皇上服用的每一副药,都要依照药方配制两份,混合在一起煎熬。再把熬好的汤药分成两份,御医和太监必须在皇帝之前喝下其中的一份,确定没有异常发生,才给皇上使用另一份:

“诊视御脉,使、判、御医参看校同,会内臣就内局选药,连名封记药剂,具本开写药性、证治之法以奏。烹调御药,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剂合为一,候熟,分二器,一御医、内臣先尝,一进御。仍置历簿,用内印钤记,细载年月缘由,以凭考察。”

明代御医给皇帝开药,有一种制度设计可以防备有人暗施毒手

事后,御医开出的药方也要仔细封存起来,以备日后查证。一旦皇帝出现意外,方便厘清责任。所以每位御医给皇上开方时,都非常小心。

除了皇帝、妃嫔、皇子、公主的医疗,太医院也会根据皇上的旨意,外出为亲王、文武大臣和外国君长诊治病症,处置的结果都要奏复皇上。

各府、州、县都设有惠民药局,边关卫所等人口聚居之地,也设有医生、医士或者医官,由太医院派遣,并考核他们的资质。

前篇:有些明朝皇帝死得不明不白,最冤的一位是明孝宗

御医之罪(之二)待续,于左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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