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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木通的品种毒性用量诸问题

 竹叶连三世 2017-10-27 发布于广东
[  时间:2008-03-15 11:20:47 | 作者:孙启明 | 来源:医药网]

摘要:我国药用木通是一味混乱药材,其混乱表现于:①科属品种混乱,有木通科木通,毛茛科木通及马兜铃科木通的多种不同科属的品种。②毒性混乱,木通科木通,毛茛科木通及马兜铃科木通,历来通作无毒认识。③用量混乱,历史上的木通用量以两计算,最大用量一次二两不见有毒杀人,现代木通用量一次限在3~6克仍然可引起蓄积中毒。
 
 
    在我国古今本草中均不言木通有毒,但自1964年常州第一人民医院报告“木通过量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二例”[1]以来,木通中毒死亡病例不断见诸报道。后经药理试验查明,木通过量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毒理机制,是由于木通中所含主要成分马兜铃酸所致,马兜铃酸具有肾毒性。动物实验表明:小鼠静脉注射马兜铃酸,其致死量为60mg/kg。在中毒剂量时,动物内脏发生毛细血管病变,有出血灶形成并发生水肿,肾脏发生普遍性破坏,属肾小管坏死型。[2]在临床上,服用木通60克,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其发生中毒时间仅在10分钟以内,故我国目前已将木通列为急性中毒类中药,并已经引起临床工作者的注意。[3]
 
    1993年,即我国发现木通可致肾衰后的第30个年头,比利时学者首先发现2名妇女不明原因地出现了“终末期肾功能衰竭”,经详细追查,发现她们因服用含中草药的减肥药所致。而所含中草药为防己和厚朴,从而认为是防己和厚朴引起“间质性肾炎”。在以后两年内又发现了类似病者30余人。就此,西方学者提出了“中草药肾病”这一新概念。[4]如今,中草药肾病的临床病例已超过100例,国内也有不少报道。据我国的统计,可以引起肾脏损害的中药有几十种之多。而且有些还是治疗肾脏病的传统常用中药,如木通。此外还有雷公藤、昆明山海棠、益母草、天花粉等。[5]
 
    自从比利时学者提出“中草药肾病”的药害问题以后,中草药的毒副作用与临床使用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许多国家严格限制中草药在这些国家内的使用。
 
    2001年6月27日,《北京晨报》佟彤的文章报道了“中药木通在美遭禁”的事件。我国药典委员会前秘书长姚达木教授答记者问说,中药在国外遭此命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其原因不在中药本身,而是中药的使用者违反了中药的用药“规矩”。[6]看来,我国药典高层还未认识到木通问题的严重性。
 
    应该指出,我国药用木通存在严重的品种混乱,由于品种混乱也引起了对木通毒性认识的错误。
 
    我国现代的著名生药学家、中药研究所研究员谢宗万教授在其著作《中药品种新理论的研究》一书中,[7]对木通有详尽的研究:
 
    (1)该书30页,中药木通异物同名品很多,有木通科之木通Akebia Quinata (Thunb.)Decne.,有马兜铃科之东北马兜铃Aristolochia manshuriensis Kom.还有毛茛科之川木通多种,包括小木通Clematis armandii Franch 和绣球藤C.montana Buch.-Ham.等,皆因它们的藤茎“有细细孔,两头皆通”而得名。
 
    (2)该书106页,中药木通在临床使用上的特殊情况,四川地区历来习惯使用毛茛科的川木通,即小木通Clematis armandii Franch或绣球藤Clematis montana Buch.-Ham.。东北地区历来习惯使用马兜铃科的关木通,即东北马兜铃Aristolochia manshuriensis Kom.的藤茎。如处方只写“木通”2字,而未标明是哪种木通时,则可按地区习惯用药,灵活付给。
 
    (3)该书107页,例如《唐本草》以前医药文献中所述的“通草”,皆木通科木通Akebia Quinata (Thunb.)Decne.的藤茎。据此,汉代张仲景《伤寒论》“当归四逆汤”方中的通草,应是木通科木通,而非五加科通脱木 Tetrapanax Papyriferus (Hook.) K. Koch,也不是其他药物。核诸方义,亦相吻合。
 
    谢说之各点,第一点介绍木通的混乱品种的原植物;第二点介绍我国药材市场供应的木通混淆药材;第三点澄清唐以前之木通用药的原植物。特别指明张仲景当归四逆汤中之通草之植物本质。
 
    以上涉及之诸多木通品种,其中哪一种是有毒的?
 
    从《神农本草经》之通草(木通)起,到今日之《中药学》(高等院校教材),《中药大辞典》(权威著作),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国家法典),都不言“木通有毒”!
 
    查,《中药学》(1984年版)木通条药材有如下品种:马兜铃科木通马兜铃、毛茛科小木通,及同属之绣球藤。此3个品种都不言有毒。
 
    《中药大辞典》分列木通条、关木通条、川木通条、淮通条、朱砂莲条,亦均不言有毒。
 
    《中国药典》1990年版,仅关木通一个条目,未言有毒。
 
    自木通所含的“马兜铃酸”在国际上引起争议后,我国2000年版的新药典在定版时曾对此药反复考虑,目前木通的注意事项中已经明确标注了“肾功能不全者,孕妇禁忌”,而且明确规定,每天的使用剂量为3~6克。
 
    我国的许多中药学专家认为,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但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中药,完全可以趋利避害。国外之所以提出木通导致肾功能衰竭,是因为他们曾经把木通用在经常服用的减肥药上,且每天的使用剂量大于10克。[6]
 
    在我国,木通中毒死亡事件,不是发生在减肥者身上,而是经常发生产妇身上,产妇因乳汁不通,自购木通2两煎服通乳因致中毒者屡见不鲜。《中药大辞典》关木通条“临床报道”下有详细报道。一产妇自购“木通马兜铃”2.2两(约合70克)同赤豆煮汤喝,因致中毒入院。产妇之翁,因食用木通煮过之赤豆,也致中毒亦入院。[2]
 
    一次木通用量70克,为民间用量2两之泛滥。在清代,《医宗金鉴》(1739年)中的木通汤,单味木通用量2两,按清制度量衡折算,约75克,为今之限定用量3~6克之12.5~25倍,然而,如此大之剂量,未见有杀人之记载,可见,清时所用之木通,绝非含马兜铃酸之关木通。
 
    产妇通乳自购木通煎服实是寻常之事,并且不受医师之用药控制,这就是木通中毒之隐患,有幸有不幸,全由木通品种决定。
 
    参考文献
 
    [1]吴松寒.木通所致急性肾功能衰竭2例报告[J].江苏中医,1964,(10):12.
 
    [2]江苏新医学院.中药大辞典[M].精装本.第1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957.
 
    [3]梅全喜.本草纲目补正[M].第1版.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1993年8月:183.
 
    [4]许丽莉.中草药肾病[J].国外医学,泌尿系统分册,1996年16年,16(4):145.
 
    [5]王文英.部分中药对肾脏毒副作用及其防治[J].时珍国医国药,2000,11(4):347.
 
    [6]佟彤.中药木通在美遭禁纯属使用不当[J].家庭中医药,20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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