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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丨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方式解读 高二、高三参考

 黄晓东高考志愿 2017-10-27 发布于北京

本文将从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专业、优惠政策等方面介绍南京大学自主招生、励学计划、江苏综合评价、保送生。其余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方式在此不作介绍。内容参照2017年招简汇总,供高二、高三学生及家长参考了解,具体招生详情依据当年下发的招简为准。

自主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7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较明显的学科倾向、良好的个人禀赋和专业基础,以及较为突出的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报考学生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


(二)学科特长类:对招生的某一特色专业(类)有明确意向,高中阶段在相关领域的能力和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考生(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1.报考理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项,或两个及以上不同学科的二等奖项,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和较强的发展潜质(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文科专业(类)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仅限现场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两篇文章,或在全国性演讲、辩论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外语类:经相关外国语中学推荐报考并已参加我校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入学考试,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外语竞赛中获得高水平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条件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生专业(类)如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报考学科竞赛类的专业,应与竞赛科目相一致。


报考类别

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类)

学科竞赛类

理科

数学类

物理学类

化学类

生物科学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科特长类

理科

天文学类

大气科学类

地质学类

地理科学类

文科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类

哲学

社会学类

外语类

文科

俄语

日语

朝鲜语


四、优惠政策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的测试人数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对象名单。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优录对象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总人数的40%。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


其中,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二等优录政策分数以报名系统公布的认定结果为准。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励学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排名年级前5%)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20人。具体专业如下: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类)    

文科    

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类、社会学类、历史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新闻传播学类    

理科    

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类、临床医学类(“5+3”一体化)、大气科学类、地质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自动化、工业工程类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三、优录政策

    

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   


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并优录至认定专业(类)。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二等优录政策分数以报名系统公布的认定结果为准。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综合评价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等级为4A(技术科目为合格),符合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类)和计划

   

2017年我校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10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科类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文科    

人文科学试验班   

9   

经济管理试验班   

9   

社会科学试验班   

7   

理科   

经济管理试验班   

20   

理科试验班(大理科班)   

10   

数学类   

8   

物理学类   

8   

化学类   

8   

生物科学类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   

天文学类   

5   


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竞赛类:入选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外语类: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热爱外语学科,具有显著的外国语言文化及相关方面的特长和发展潜质,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16所外国语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3.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资格的退役运动员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1. 竞赛类等:南京大学2017年各本科招生专业(类)均接受考生申请,名额不限,择优录取。


2. 外语类: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英语

35名左右

法语

10名以内

德语

10名以内

西班牙语

10名以内

俄语

15名以内

日语

15名以内

朝鲜语

15名以内




来源 |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 自主招生指南(ID:mxzzzsw)汇总整理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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