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语歌词正字规范1.0 为推广潮语歌曲传唱,特制定以下潮语歌词正字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全民K歌、唱吧、LRC歌词、MTV、KTV等场合。 1、潮语歌词应以潮语正字为规范,以《新潮汕字典》为标准,优先选取潮语正字。 2、为适用电脑、手机端字体的显示,正字应优选选取GB 2312字库中的汉字。 3、正字应以训读优先、音读次之,禁止使用字典中没有的音读汉字。 4、对于没有合适正字的,以广东省教育部门发布的潮汕话拼音方案注音。注音替代的正字不加括号。 5、为方便歌曲演唱,按照歌曲进行短句,每句一行。正字可以添加注音。注音格式为在每个正字后用圆括号()标注,圆括号中只许添加注音,不许添加字义。字义及句意可在每句后统一以方括号[]标注。 6、歌词首部应尽量注明作词、作曲、原唱、编曲、混音、潮语正字人的著作权信息。
附:歌曲标注示范 父仔 原唱:宋亦乐 作曲 : 黄少鹏 作词 : 余培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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