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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发微论》

 好地生在绝地边 2017-10-30
  按:此篇秘本署名《地理发微》;徐试可曰:“地理之正宗,阴阳之玄妙,惟是篇发挥最为紧切。”古之注解者多家,《人子须知资孝地理心学统宗》书目谓:“惟明。鄱阳方伯余佑注本最详。兹不钱注语,存其本来面目,俾读者自悟,不受混淆。笔者仅据善本予以分段落、标点、订正错字。
  一、推刚柔
  《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邵氏曰:“立地之道,刚柔尽之矣。故地理之要,莫尚于刚、柔;刚柔者,言乎其体质也。天地之初,固若漾沙之势,未有山川之可言也。既而,风气相摩,水土相荡,则刚者屹而独存,柔者汹而渐去,于是乎山川形焉。”
  山体刚而用柔,故高耸而凝定。水体柔而用刚,故卑下而流行。此又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也。
  邵氏以水为“太柔”,火为“太刚”,土为“少柔”,石为“少刚”,所谓地之“四象”也。
  水则人身之血,故为太柔;火则人身之气,故为太刚;土则人身之肉,故为少柔;石则人身之骨,故为少刚。合水、火、土、石而为地,犹合血、气、骨、肉而为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无二理也。
  若推细之:凡涸燥者,皆刚,夷坦者,皆柔。然涸燥之中有夷坦,夷坦之中有涸燥,则是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也。故凡强急者,皆刚。缓弱者,皆柔。急中有缓弱,缓弱中有强急,则是柔中有刚、刚中有柔也。自此以往,尽推无穷,知者观之,思过半矣!
  二、明动静
  地理之要,莫若明动静。动静者,言乎其变通也。
  大概天下之理,欲向动中求静、静中求动,不欲静越静、动越动,
  古语云:“水本动,欲其静;山本静,欲其动。”旨哉言也!夫,山以静为常,是谓无动,动则成龙矣。水以动为常,是谓无静,静则结地矣。
  故成龙之山,必踊跃翔舞;结地之水,必湾环悠洋;若其偃硬,则勒冲激,则动不离动,静不离静,山水之不融结者也。
  然,一动一静,互相循环,山亦有动极而静,水亦有静极而动,不可执一又在人融化之为妙。
  三、观聚散
  其次,莫若观聚散。聚散者,言乎其大势也。
  夫,山川融结,自有天造地设,障空补缺,不陷不跌。故小聚则地小成,大聚则地大成,散而不聚,不可以地矣!
  何谓聚?山之所交,水之所会,风气之堤藏也。何谓散?山之所去,水之所离,风气浇漓之也。
  今之言地理,往往多论地形之巧拙,而不明聚散。大势若聚,则奇形怪穴而越真正。大势若散,则巧穴天然而反虚假。
  历观古人之葬,大抵穴当奇怪,非好怪也——良由得山水之正,故怪穴以为常也。今人于大聚之中,或反拘于形穴,而不葬者,陋矣!
  然,有大势之聚散;有穴中之聚散;大势之聚散见乎远,穴中之聚散见乎近,此二者有相须之道焉。
  四、审向背
  其次,莫若审向背,向背者,言乎其性情也。
  夫,地理与人事不远,人之性情不一,而向背之道可见;其向我者,必有周旋相与之意。其背我者,必有厌弃不顾之状。虽或暂与矫饰,而其真态, 广自然不可掩也。
  故观地,必观其情之向背。向者不难见,凡相对如君臣,相待如宾主,相亲相爱,如兄弟骨肉:此皆相向之情也。背者亦不难见,凡相视如仇敌,相抛如路人,相忌如寇仇:此皆背之情也观形貌者得其伪,观性情者得其真,向背之理明,而吉凶祸福之机灼然。故当谓:地理之要,不过山水向背而已矣!
  五、看雌雄其次,又当看雌雄。雌雄者,言乎其配合也。
  夫,孤阴不生,独阳不成,天下之物莫不要相配对。
  地理家以雌雄言之,大要不过相对待之理。何以言之?山属阴、水属阳,故山水相对有雌雄,而山之与水,各有雌雄:
  阳龙取阴穴,阴龙取阳穴,此龙穴相对有雌雄;阳山取阴为对,阴山取对一此主客相对有雌雄也。其地融结,则雌雄必合,龙、穴、砂、水、右、主客必相登对。
  若单雄、不相登对,虽或结地,必非真造化也。
  经曰:“雌雄相喜,天地交通。”又曰:“雌雄不顾,不看。”古人多以此要,然,亦天地自然之妙也。
  六、辨强弱
  其次,又当辨强弱。强弱者,言乎其禀气也。
  夫,天地之理,中而已矣!太刚则折,故须济之以柔;太柔则弱,故须济之以刚。刚柔相济,中道得矣!
  论地理者必须察其禀气,禀偏于柔,故其性缓;禀偏于刚,故其性急。
  禀刚,性急,此宜穴于缓处,若复穴于强急之处,则必有绝宗之祸。
  禀柔,性缓,此宜穴于急处,若复穴于弱缓之处,则必有冷退之患。
  强来强下,则伤龙;弱来弱下,则脱脉。故立穴之法,大概欲得酌中,恰好底道理。不得倚于一偏,便生、病、死出来。然,非权衡有定,则亦非易语也。
  七、分顺逆
  其次,又当分顺逆。顺逆者,言乎其来去也。
  其来者何。水之所发,山之所起,是也。其去者何?水之所趋、水之所止,是也。知来、去,而知顺、逆者,有矣,不知来、去,而知顺、逆者,未之有也。
  夫,顺逆二路,如盲,如聋,自非灼然有见,鲜不以逆为顺,以顺为逆者矣!要知顺山、顺水者,顺也。所谓来处,来者是也。逆山、逆水者,逆也。所谓去处,去者是也。
  立穴之法,要顺中取逆,逆中取顺,此一定之理,不可改易。又推而广之,则脉有顺逆、龙有顺逆。顺龙之穴,结必逆;逆龙之穴,结必顺;此亦山川自然之势也。
  大抵论顺逆者,要知山川之大势,默定于数里之外,而后能辨顺逆于咫尺微茫之间,否则黑白f昆淆,以逆为顺,以顺为逆者,多矣。
         
之八、识生死
其次,又当识生死。生死者,言乎其取舍也。
夫,千里来龙,不过一席之地。倘非以生死别之,则何决择焉?生死之说非一端,大概有气者为生,无气者为死;脉活动者为生,粗硬者为死。

龙势推左,则左为生,右为死;龙势推右,则右为生,左为死。又有瘦中取肉,则瘦处死,而肉处生;饱处取饥,则饱处死,而饥处生。如此之类,又在人细推之。
生则在所取,死则在所舍,取舍明而后穴法定,穴法定而后祸福应,若生死难辨,取舍何当?则非真造化矣!
           之九、察微著
其次,又当察微著。微著者,言乎其气脉也。
夫,气——无形者也,属乎阳。脉一有形者也,属乎阴。阳清阴浊,友气微而脉著。然,气不自成,必依脉而立,脉不自为,必因气而成。若有脉而无气者,有矣!未有无脉,而有气者也。

经曰:“气乘风散,脉遇水止。”无脉无气者,水害之也。有脉无气者,风乘之也。
善观气脉者,以有形察无形。不善观者,以无形蔽有形。盖,无形只在形之内,但智者所见实,故于粗浅而得其精微。愚者所见昏,故于荒忽茫昧而不晓。岂知四水交流则有脉,八风不动则有气。此有目者所共壳,有心卜者所共知,而术之至要,初不外是也! 
   
         之十、究分合
其次,又当究分合。分合者,言乎其出没也。
脉之为脉,非陡然而生,顿然而有。其出也——必有自然之来,则有分水以导之;其没也——必有所止,则有合水以界之。

郭氏曰:“地有吉气,随土而起:支有止气,随水而比。”又曰:“支之所起,气随而始;支之所发,气随而钟。”此古人论气脉之源流也,气随土而起,故脉行必有脊;气随水而比,故送脉必有水。气起于支之始,故上有分;脉钟于支之终,故下有合。有合无分,则其来不真,为其内无生气之可接也;有分无合,则其止不明,为外无堂气之可受也。有分有合,则有来有止;有出有没,则龙穴融结。的定无疑,然后为全气之地也。

然有大分合、小分合,真地融结则有三分、三合,穴前后一分合起,主至龙虎所交二分合,祖龙至山水大会,三分合也。
小合,则有小明堂。大合,则有大明堂。合于龙虎内,则为内明堂;合于龙虎外,则为外明堂。各不相乱,如此是又不可不知也。

         之十一、别浮沉
其次,又当别浮。沉者言乎其表里也。
夫,脉有阴阳,故有浮沉。阳脉笃见乎表,所谓浮也;阴脉萝乎里,所谓沉也。大抵地理家察脉,与医家察脉无异;善医者,察脉之阴阳而用药,善地理者,察脉之分合而立穴;其理一也。

夫,三阴从天生。以其阴根于阳也。故阴脉必上小而下大,其出口也,必尖。三阳从地出,以其阳根于阴也。故阳脉必上大而下小,其出口也,必园。

后之观脉者,不必问其何如。但见尖口者皆阴,其脉浮于表。口圆者皆阳,其脉沉于里。此一定不易之法。若又推而广之,则凸者脉浮,凹者脉沉;微细者脉浮,粗重者脉沉。众高一低者,脉浮;众低一高者,脉沉。以此相乘除,则阴阳之理得矣!
     
            之十二、定浅深
其次,又当定浅深。浅深者,言乎其准的也。
夫,浅深得乘,风水自成。故下地者,以浅深为准的;宜浅而深,则气从上过;宜深而浅,则气从下过。故虽得吉地,而效不应者,为此故也。

大概先观来脉之阴阳,次看四山之从佐;且如来脉人首强,作穴凹、出口圆,此皆脉浮而穴阳;以乾卦当之。来脉人首弱,作穴凸、出口樊,此皆脉沉而穴阴,以坤卦当之。乾纯阳,以阴为穴,故立穴以兑、离、巽,三阴也。凡阳脉,四山高于本身,艮之象也,上画初阴,穴宜弯;四山与本身齐,离之象也,中画属阴,穴宜不深不浅;四山低于本身,冀之象也,下画为阴,穴则宜深。坤纯阴,取阳为穴,故立穴以艮、坎:、震,三阳也。凡阴肌,四山高于本身,艮之象也,上画为阳,穴宜浅;四山与本身齐,坎之象也,中画为阳,穴宜不浅不深;四山低于本身,震之象也,下画为阳,穴宜深。

概而言之:阴脉浮,当浅;阳脉沉,当深。详而言之:阴脉中有浅深,阳脉中亦有浅深;以四山、从佐不同,则阴有时而变阳、阳有时而变阴,斯言也,惟变通者可以语此,可不审乎而察之矣!

      之十三、正饶减
其次,又当正饶减。饶减者,言乎其消长也。
夫,龙虎左右各有饶、减;然,饶减龙虎者何哉?此阴阳消长之义也。饶减之法:大要以先到为主,龙山先到,则减龙而饶虎,其穴必居左。虎山先到。则减虎而饶龙,其穴必居右。

盖,山川关锁必须交固,然后气全。穴左则取左山为关锁,右边左过官锁断——“阴锁阳关”也。穴右则取右山为关锁,右边水过官锁断,所谓“阳锁朋关”也。
惟有朝山、朝水,则顺锁、顺关不妨。若横水过宫,则逆关逆锁方善,断不可改易也。毫厘之差,祸福远谬,可不审哉!

之十四、详趋避
其次,又当详趋避。趋避者,言乎其决择也。
夫天下之道二,吉凶善恶常相半不能皆吉也,而必有凶;不能皆善也,而必有恶。故人之所遭,有不齐,则必有以处之,趋吉避凶、去恶从善是也。地理亦然。夫山川之所钟不能皆全,纯粹之气不能无驳杂,既不能无驳杂,则妍嫒丑恶,纷然前陈,亦其宜耳。

然而山川之变态不一,咫尺之转移顿殊一或低视而丑;或高视而好;左视而妍;或右视而媛;或秀气聚下,而高则否;或情意偏右,而左则亏;如此者,可不知所决择?知所决择,庶得趋避之道矣!

之十五、知裁成
其次,又当知裁成。裁成者,言乎其人事也。
夫,人不天不因,天不人不成,自有宇宙,即有山川,数不加多,用不加少,必天生自然而后定。则天地之造化,亦有限矣。

是故山川融结在天,而山水之裁成在人;或太过焉,吾则裁其过,使适于中。或不及焉,吾则益其不及,使适于中。截长补短、损高益下,莫不有当然之理。其始也,不过目力之巧、土力之具,其终也,夺神功改天命,而人与天无问矣。
故善者,尽其当然,而不害其为自然。不善者,泥于自然,卒不知其所当然。所以道不虚名,存乎其人也。

之十六、原感应
其次,又当原感应。感应者,言乎其天道也。

夫,天道不言,而善恶、祸福、淫,皆是物也。谚曰:“阴地好,不如心地好。此善言感应之理也、是故求地者,必以积德为本,若其德果厚,天必以吉地应之,是所以福其子孙者,心也;而地之吉,亦将以符之也。其恶果盈,天必以凶地应之,是所以祸其子孙者,亦本于心也;而地之凶,亦将以符之也。盖心者,气之主。气者,德之符。天未当有心于人,而人之一心、一气,感应自相符合耳。郭氏云:“吉气感应,鬼福及人。”人于先骸同不可不择其所而安厝之,然不修其本,而末是图,则不累祖宗者寡矣况有以福其子孙哉?
地理之微,吾既发明之;故述此于篇终,以明天道之不可诬,人心之所、当谨。噫!观是书者,其知之焉,可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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