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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六问赛龙谜团:“投资莫去江西”说法似乎正在浮现

 风临酒把2 2017-11-01

六问赛龙谜团,公权力宜作澄清

【法律者说】

“钛媒体”关于2010年落户江西共青城的昔日明星创新企业赛龙的“死亡”故事于10月30日刷屏。中共共青城市委宣传部31日则声明该公司已经停产四年,负债累累,指出当地政府曾经对之进行过大力帮助。

个案的事实显然不会简单,不会由于一两篇文章而立刻变得真相大白。但赛龙及其创始人本身的科技实业履历亮丽,不是吹互联网泡沫的。作为曾经被当地政府大力利用优惠政策引入的企业,赛龙一度厂值40亿元,实力、潜力都比一般企业来得大,却轰然倒地,招商引资是否也应该反思一下自身对企业应有的支持是否到位呢?而曾经在九江地区数一数二的纳税创汇大户忽然之间就经营崩坏又犯了逃税罪,其中的反常,或许还需要多被解释几句。

媒体报道未必揭示全部细节,我们也不必直接相信来自媒体的指控,但本案的基本情节着实蹊跷。国家历来倡导依法治国,近年更是提出了从严治政,即便只是本着对当地人民负责的出发点,对当地政府可能的工作不足之处予以审视,想来并不过分。还有些关键事项也是目前尚未被当地政府澄清的:

首先,赛龙命运的转折点是2013年当地金融机构抽减贷款。我国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一向关系密切,那抽贷是金融机构的自主行为,还是政府决策?

其次,是否存在以欠债为由,强制让企业家在监禁状态出让股权和控制权给政府等做法?政府实际控制公司后,相关资产和财产转移是否符合《公司法》?

三是赛龙被控的逃税罪行和招商引资时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关系,以及逃税计算标准是否正确;当地税务局的扣留应退税款的“调库”行为是否合法。

四是当地司法是否公正。除了法院的定罪判决的实体合理性可以分析外,还令人惊讶的是,这么大一个案子,直到一审判决作出当日,法院还对是否要判决作出过否定表示。程序的草率性,就令人不安。

五是赛龙五次重组失败,是否与政府介入程度太大有关?

六是曾被赛龙创始人举报的共青城原市委书记黄斌现在已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当地官场并非一潭清水。那黄斌和其他官员是否在赛龙事件中有违法行为?

赛龙逃税案7月于共青城法院一审判决后,8月最高法院就印发了《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打造优良营商环境、保护激励民营企业无疑是国家的政策主流。

然而,这反而可能会加深一部分地区的危机。因为无论是人还是资本,都会奔向更有收益、更安全的场所。“投资不出山海关”的冷笑话还在蔓延,“投资莫去江西”的说法,似乎也正在浮现。故而,议论此案,绝非为了与当地为难,恰恰是希望在国内陆区竞争中并不处于有利地位的该省政府部门能利用这个契机多加反思、多加了解、多加整顿,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多做努力。面对客观出现的指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也符合共青城官方10月31日微博声明中提出的要保护企业家、依法行政的精神。

□缪因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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