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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黑纸白丨让农村土地先三权分置起来,但启迪不能止于表象

 风临酒把2 2017-11-02


    三权分置是一个好提法,相对于不能提的那四个字来说,也算一种特色“与时俱进”了,既然有这么好玩的提法,那么我们就不能置若罔闻,或者流露认知于表象,这实在是太浪费又一次伟大的“革新”了。



    那么,纸白君就用非官方解读的方式,解读一下纸白君认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意义的部分。枯燥的文件,其实变成人话之后,还是有很多可探讨空间的,至少不能让它成为某些人的专利,应该更多的人参与思考,毕竟我们都身在其中。

    重新认知自我,与以前落后的观念更快诀别

    所谓三权分置,纸白君认为,最重要的元素不在于三权是怎样的三权,而在于,即便是再大的权力,也是无权干涉农民或者农民工或者农二代们,对自己土地的自主选择权,哪怕只是归属权归集体的土地。

   在我们的印象中,什么都是国家的,其实这样的思维并不好,一方面会让某些权力者“宰爷田不心疼”;另一方面也会让一些普通人,做什么事都会以国家、集体的名义,作为推脱恶的借口,曾经我们经历过的不可说的伤痛,不能再次轮回。



   家国天下的相得益彰,并非是一种上下级观念,这是纸白君的文字中一贯拒绝的观点。纸白君提倡的是,家与国是平等的关系,同时也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所以我们会认同解放思想论,而不是守旧不前,甚至无限倒退。

   那么解放思想到底解放的是什么思想?就是破除奴性和去集体化,回归自我化的认知过程。也就是从集体意识中解脱出来,形成高素质的个人意识社会,为社会释放更多的智慧和可能性。当我们明白我们与国家的关系是平等和相互促进的,我们的思想才开始得到真正的解放。



    既然是平等关系,那么恰如胡适先生所言:“争取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取国家的权利。”即,你的权利是得到法律承认和捍卫的,但你也要时刻明白自己的哪些权利,是得到法律承认和捍卫的,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公民形象。

   因为你知道你的哪些权利是得到法律承认和捍卫的,所以你所做的事,才会拼搏在自己所得到保护的范畴之内,而不会逾越去做损害社会和他人的事,即广义的自由界限。也许有些法律让人们看起来很不合逻辑或者说难以理解,这需要更高级的公民意识形成来探讨和解决。

   三权分置的最重要元素在于,对小农意识的启蒙

   铺垫的差不多了,我们来看三权分置的内核,即: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土地经营人。按照现在农二代们大多在外面打拼,而老一代农民年岁日渐增加,农村闲置的土地确实是在增加的,那么流转经营必然是一个未来走向。

   但承包给经营人就算完事了吗?并非如此,农户在收益经营人给予的承包费同时,依然还是要明确自己作为承租人的身份,相当于城市里的包租婆,要承担起对自己土地在被别人经营过程中的监督权,即公民意识。



   监督权包括“防止和纠正长期抛荒、毁损土地、非法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等,换句话说,农民在这个三权分置的过程中,既可以享受承包大片土地的优势(有钱的情况下),也可以享受将土地承包出去后,农民意识转向公民意识的一种农村式的过度。

   相对于城市而言,市民们的维权意识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还不够浓厚,但已经有了一定的维权意识,同时也有了一定的监督意识(虽然大多形同虚设),但聊胜于无。只要市民们已经有了公民意识中的两大重要元素,也算一种难得,这是个逆水行舟的过程,接下来就是不进则退了。



   而农民改变自我的素质,应该从三权分置中得到相应的启迪,不要以为包租出去了就是别人的事,而今农业的收益虽然与城市城中村的包租婆们的收益差很多,但也只是暂时的,当农业真正开始市场化的时候,这份收益也是不可小觑的,但想要合法捍卫自己的权益,还是应当及早开启公民意识的转化。

   下面就是关键问题了,纸白君认为最值得注意的地方,也是纸白君以前最关心的问题。首先集体土地被征收,承包农户有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得到补偿,当然这需要农村集体成员拥有公民意识,包括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等公民基本权利意识,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土地。



   其次,承包农户有权通过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并获取收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流传土地,包括抵押权、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权、因保护承包地获得相关补贴权等权利。

   最后落眼点在于,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的土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条件。关于这一条,除了遏制某些地方政府乱作为外,也是提醒每一位农户,你的承包权只有你自己可以选择要怎么处置。(纸白君私以为转包是比较合适的,有偿退出不太可取)



   三权分置的大致情况(关于农民利害的)就是这样,相当于是农村土地特色私有化的进程,类似于城市目前的特色房产私有化。有人反对认为:“一旦如此,农村土地将不再是国有的了。”实在是脑子短路的想法。

   让农民也加入到公民化进程中,于国于民都是幸事

   持这种什么都国有想法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简单的说,即如何让国家或者权力者,更好的“征收”农民包括市民的房地产。从农村土地的角度来说,以前的法律只规定了农民土地最高补偿额。

   也就是说农民本身在被征收土地的过程中,没有监督权和意见权,在三权分置中,明显农民是多了这些权利的,对于捍卫自己的权益是有着重要的作用的,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做摇钱树有了一定的限制。



   我们以前已经剥夺过了农民的自由,得到的结果是什么?不是天堂,而是炼狱,懒汉成群,食物短缺,为什么会这样?相信每一个生活在当年的人都明白。自由并不是胡作非为,而是更多选择的做自己能做的事,同时避免在集体计划中懒惰化。

   我们看现在的社会,城市里生活着的人们相对于以前也很自由吧?但他们并不敢让自己懈怠,因为只有自己更努力,更多的思考,才可以让自己活的相对轻松一些,暂且不说人们过的苦逼的原因,仅仅就人们必须要不断的努力和进化自己的脑子,这是公民意识不够的情况下,唯一的进步方式了。



   自由真的会懒惰和变坏?自由的本身只是让人们多了选择多元化,并非没有相应的法律和生活规律了,个人开始为个人的行为意识负责,而不是用集体去做背锅侠。即便如此,还有些脑残们视自由为洪水猛兽,哪里来的无知浅见?

   如果人们不健忘的话,改开后,农民脱离了集体后,自己的粮食可以自己出售后,被饿的情况逐渐在减少,现在农民们的不满,只是物价上涨,粮价还在被限制中,但农民还可以选择外出务工,虽然会形成留守儿童的窘状,但这都需要公民意识的进步,来促进我们的社会不断解决这些出现的新问题。



   一位评论人的说法,纸白君很认同的:“农民自由流动自由打工的权利之后,才造就了中国世界工厂的经济高速发展,所以说改开的过程就是逐步还给农民自由权利的过程。”

   给农民以自由,还要为农民的权益给予更完善的保障,这是现代农业的必须之路,以前相关文件只是说允许农民流传土地,纸白君比较反感,但在这次的三权分置文件中,有了对农民权益的相关保障。



  这是一个进步,纸白君比较认可,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应让农民们更清楚的了解,自己到底有哪些权益?又该如何保障?有了好的规定,却不能广为厉害关系群体所知,很容易形成鸡肋化。

   结语:自主选择权,对每一个人都至关重要

   最后用官方的话做个结尾吧,1、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而不代替农民选择。 2、三权分置有利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换句话说,农民也好,市民也好,应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具体怎么选择,需要公民意识来打底,以免自己选择失误对生活生产造成负面影响,其他人或组织,均无权对农民、市民的生活生产,代做出选择。



   同时,我们现在沾沾自喜这三十年的成就,其实只是一种想象,连官方都得承认,我们现在尚未进入农业现代化的时代,也就是说仅仅就农业领域,我们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至少还有很长时间的距离。

   但在纸白君看来,中国农民素质的提高,以及对权利和义务的更深层次的认知,将很大程度上提升整体公民素养以及国际竞争力,把人当成有价值的社会必须元素,要远远高于把人当成是物件和消耗社会资源品,要对国家和民族有意义的多。



   友情提示,切勿再鄙夷农民,农民的公民思维养成,对我们的社会也是至关重要的一大环境,纸白君相信,在思维意识的进步中,我们可以摆脱很多无奈,尽可能快的走向一个自由、高素养的公民社会。



   毕竟,三权分置都让农民先尝试起来了,农民不再是身份,而进化为一种职业,公民将成为农民们新的身份。那么,三全那啥还会远吗?想想又不要钱是吧?嘿嘿。

   2017—11—3落笔于墨辩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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