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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发票开具的八个经典问题!

 陈合强 2017-11-03

在日常工作中,开具发票是经常发生的,但其中隐藏着许多学问,今天小编就来和你谈谈发票开具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辅导」发票开具的八个经典问题!

业务之一

营改增后物业管理公司,同时有房屋租赁业务,在对外出租房屋的同时又需要收取物业管理费,在开具发票时,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是开在一张发票上?还是分别开具发票,以区别不同的税率?

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适用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分别开具。但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业务之二

小规模纳税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第11号相关规定,对于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为以下小规模纳税人:

一是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

二是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

三是建筑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

业务之三

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丨根据税总函〔2016〕145号文相关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代开增值税发票,系统自动在发票上打印“代开”字样。

业务之四

跨年退货或开票有误的也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丨可以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具体开具方法如下: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二)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业务之五

哪些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备注栏必须填写相关信息呢?

丨1、差额开票功能开具的发票必须要有备注(税控系统自动带出)。

2、提供建筑劳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3、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发票必须备注。

4、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

5、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开具发票的必须备注。

6、保险公司代保险代理人汇总开代理费发票必须备注。

7、运输服务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8、自2017年11月1日起,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业务之六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开具红字发票后需退回原蓝字发票吗?

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业务之七

营改增以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开票错误等问题)可以重新开具发票吗?

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补开发票的情形主要有:

(一)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

(二)已申报营业税,已开具发票,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或重新开具发票的;

(三)已补缴营业税税款,未开具发票的。

已缴纳营业税自行补开增值税发票具体操作步骤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操作如下:

开票系统商品服务编码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时,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好在备注栏注明:税率为0的销售额是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

业务之八

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丨没有规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征收率不变,都是3%或5%。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接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实务中也就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劳务派遣服务(含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销售营改增前购买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按照销售旧货政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按照征收率3%减按2%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征收率3%征税,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允许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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