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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道光二十五 2017-11-04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对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议案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市政府把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作为“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的突出重点,相继开展了“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农药管理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等活动,着力加强政策支持、执法监督、检验检测、标准化生产的工作力度,初步形成了“创建基地、规范标准、加快认证、强化检测、严格执法”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议案要求,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09〕12号),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把关系大众消费安全的“菜篮子”产品、出口农产品和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禁农药、兽药、渔药以及各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作为监管重点,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关键环节,依法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化实施和质量监督等,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全程监管能力,提出了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认证、搞好农产品包装标识、严格质量检测检验、落实安全责任等12条措施。《意见》把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作为关键性措施,提出了对创建优质农产品示范区县、示范乡镇的扶持奖励意见,对当年取得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每个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显著增加。同时,责成市财政、农业等部门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目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扶持奖励暂行办法》初稿已经完成。为了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原则,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成立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淄政办字〔2009〕51号),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财政、农业、水利与渔业、林业、卫生、环保、畜牧兽医、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量化考核的意见》,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出现问题的进行纪律处分,做到责任清楚,措施落实。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把依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措施:一是按照法律赋予农业行政部门的职责,组建了“淄博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集中行使农业法律法规的处罚权,解决了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空白问题,市级农业行政执法实现了“行政处罚综合、行政审批集中、检验检测中立”的配套运作机制。各区县也根据各自情况,成立了执法队伍。沂源县编委按照行政编制的要求,批准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二是明确了执法责任制。在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三定”方案,市农业局对6项行政许可、59项行政处罚进行全面分解,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年”活动,实现了规范执法的历史性突破。三是全面治理高毒高残留农药产品。与全市17家农药生产企业签订了《生产责任承诺书》,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汞制剂等23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全市所有农资经营店建立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承诺”等五项制度。四是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2008年以来,共查处农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116起,结案105起,涉及各类违法农资产品190余吨,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其中农药立案60余起,挽回损失130余万元,抽检肥料样品35个,有18个不合格,占抽检样品的52%,对不合格的产品,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罚。五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不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范围,引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

(三)加大检测检验力度。一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目前,“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畜禽产品标准化检测中心”和“菜篮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三个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都通过了省计量认证。其中,市政府累计投资300多万元,为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配备了气相色谱仪、质谱仪、原子吸收仪等大型精密检测仪器50多台,具备对农产品、农业环境、土壤、肥料等四大类产品500余个参数的监督检验能力,是山东省首批农产品例行监测机构之一,连续五年承担全省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工作,共完成抽检样品800余个。全市8个区县都相继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其中高青、沂源、临淄三个区县级农产品质量综合性检测站,已经农业部、省发改委批准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现正在编制建设当中。全市累计在超市、蔬菜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建设速测点166处,基本形成了“检测中心—区县级监测站—基地、市场”的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市财政局、农业局、水利与渔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等联合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办法》,明确了抽样的范围、种类和标准,突出对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单位的抽检,委托“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22种农药和5种重金属按照我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重点监测。2008年,市财政共列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2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畜牧、奶粉等农产品质量检测,其中用于农产品抽样检测专项经费50万元。共完成市级监测5个批次,检测样品825个,合格率平均在96%以上;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组织对我市农产品质量抽检6次,抽检样品340余个,抽样合格率在94%以上。三是对每次抽样检测结果进行追溯处理。凡是在例行监测中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的,对所在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给予通报批评,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追溯处理,并一查到底。例如,2009年第一季度省里抽检周村区青年路办事处一处芹菜生产基地时,抽检的两个样品中“毒死蜱”禁用农药超标,不仅追溯到基地,从基地又追溯到农药的来源,对农药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

(四)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力度。一是启动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工作。市财政局、市农业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验收认定的通知》,明确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有龙头带动、有一定规模(露地500亩、设施栽培100亩以上)、生态环境良好、有种植技术规范、有品牌认证、有农药残留监测点、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等7项条件。截至目前,经认定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2个,基地面积发展到100万亩,全市无公害蔬菜(瓜)、水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种植范围都有了较大提高,并扩大到特色果品、黄烟、中草药等领域,呈现出向“高效、生态、品牌”农业发展的良好势态。二是完善技术操作规程。按照“有标贯标、无标制标、缺标补标”的原则,制(修)订83项农业技术操作规程,新增33项,基本涵盖了粮食、蔬菜、果品、食用菌、水产、畜禽等主要农产品行业和领域。三是激励符合条件的基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目前,全市“三品”认证数量达到139个,其中无公害产品14个、绿色产品87个、有机产品38个,比2006年的69个增加了70个,形成了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基础、绿色农产品为重点、适当引导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品牌农业发展局面。沂源华盛食品有限公司为北京奥运会供应“沂蒙山”牌红富士苹果75吨,提升了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总体工作与形势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目前,全市种子、农药、化肥等经营门店3000多家,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缺乏必要的执法装备。区县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基础和核心。但是,除沂源县以外,其他区县既没有正式机构,也没有专业队伍,执法人员大多是兼业执法。相当一部分人不会执法,不懂执法,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形势和任务,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二是基础工作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在乡镇和村,而这两级还没有工作机构和人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关于乡镇级监管机构建设,“各地要按照要求,搞好规划、抓紧实施,确保三年内全部建立起来”。如何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的政策不够明确,进展缓慢,往往造成检查时有人管、检查过后无人管的状况。

三是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亟待提高。尽管全市已经成立了较完善的检测体系,但大部分是速测,只能定性,难以定量。能够定量检测的机构,由于检测设备少,从抽样到出检测结果,市里规定检测工作周期20天,省以上专项抽检要10—20天,造成检测结果无法运用。一旦抽样不合格,无法实施追溯、召回处理。同时,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大都没有检测手段,生产经营者自检的自觉性不高,检测的覆盖面还比较小,范围还比较窄。

四是体制和机制性矛盾还未得到解决。除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配套的制度不健全,操作性难度大以外,农产品质量监管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体制性的矛盾主要是监管部门理顺的不够。例如,果品的监管,有的在农业部门,有的在林业部门;蔬菜部门有的区县设在农业局,有的是直属部门。机制性矛盾主要是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局面难以改观,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小、基地分散,全市100万亩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中,单个生产经营组织连片生产规模有的只有百亩左右,专业监管与分散生产的矛盾比较突出。

五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加。特别是高毒农药从直接用于农业投入品逐步向间接作用于农作物防治转变,违禁化学品在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使用的隐蔽性、技术性增加,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日益艰巨。

六是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各级监管部门习惯于抓生产,上项目,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有的思路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抓关键性工作缺乏方法和手段,感到无从下手。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今后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再创农业新优势为目标,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为基础,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为支撑,加快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发展。在全市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为总抓手,突出五个重点监管,狠抓五个关键环节,健全五大保障体系,完善政策措施,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全市粮食、蔬菜(瓜)、水果、食用菌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实现基地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突出五个重点。一是以蔬菜(瓜)、果品、食用菌、茶叶等四大类农产品为监管的重点产品,作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重点产品不出问题。二是把经注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类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连锁配送中心等作为监管的主要领域,做到重点领域不出问题。三是把经认定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三品”生产基地为重点,保障基地生产不出问题。四是突出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种植大户的监管,保证主要生产者不出问题。五是突出重点季节,主要是农业病虫害发生和用药高峰期、农产品集中上市期、消费集中期三个重要季节,保障正常消费不出问题。

(二)狠抓五个关键环节。一是在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上,安排专项经费,对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经认定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最低应符合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相关产地环境标准,并划定生产区,给予政策性保护;在32家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基础上,打破区域局限,认定或发展一批带动能力比较强,在基地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重点对“龙头+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给予扶持,确保每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都设立一个专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在基地实行“五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供种、统一用肥、统一用药、统一技术指导)管理基础上,提高基地建设标准,达到有规程、有档案、有品牌、有检测、有包装标识、有龙头依托、有行政责任人、有技术人员、有质量追溯、有微机联网的“十有”目标。二是在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上,实行农药监管责任制,采取市包区县、区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的办法,所有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营店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人;建立农药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农业部公布的禁限用农药品种,率先在经认定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内实行专供制度,抵制违禁农药进入生产、使用环节,推广高效低残毒农药品种。三是抓好三品认证。重点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推行蔬菜(瓜)、水果、茶叶、食用菌强制性认证,凡进入超市、农产品专卖店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认证的农产品;加强对认证农产品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产品认证或品牌违法行为,规范认证农产品销售和消费市场。实行产地、产品认定一体化,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认证、认定成本。继续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争创国家级、省级基地或名优农产品品牌以及在种植、养殖领域开展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认证给予扶持奖励。四是在农产品质量检测上,逐步增加对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硬件设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将监测的范围扩大到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基地,将监测的品种由单纯的蔬菜产品扩大到蔬菜(瓜)、水果、茶叶和食用菌,扩大到种子、农药、肥料和产地环境,检测的标准由农药残留扩大到重金属。增加抽样检测专项经费,为经认定的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配备速测设备,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原则上对农产品每年组织抽检4次,每次抽检不少于200个样品,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重点监管。五是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设上,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方法,选出部分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试点,凡是上市的农产品都要经过质量检测,采收上市的蔬菜(瓜)、水果、食用菌等都要进行包装标识,凡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市。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数据库,为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奠定基础。

(三)健全五大保障体系。一是健全标准体系。注重标准的系列化、配套化,立足基地建设将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修订完善。二是健全检测体系。组织实施好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区县农产品质量综合性检测站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以基地、批发市场速测能力建设为主的检测体系建设。三是健全执法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依法监管并重转变,实行市级专业执法,区县综合执法的办法,重点推动区县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争取在2年内,所有区县都编制成立专职农业执法队伍,开展农资和农产品执法监管。四是健全认证服务体系。认证服务体系由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五是健全管理体系。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着重加强区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逐步落实编制和经费问题。

(四)强化五大措施。一是搞好发展规划。按照省“关于加快瓜果菜茶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的意见”,认真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工作进行规划。二是完善相关制度。逐步把产地管理、投入品管理、产品认证管理、例行监测、应急处理等一系列制度建立起来。三是加强宣传培训。主要是加强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农药,首先让基地内的农民掌握农产品用药方面的禁令和使用注意事项等。四是加大投入。制定出台《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扶持奖励暂行办法》,明确扶持奖励的范围和标准,发挥好财政扶持资金的导向性作用。五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责任书,逐步建立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和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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