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徐则臣:摩洛哥王子

 昔之于我 2017-11-05


要不是碰上个卖唱的,这辈子我都不会关心摩洛哥在哪里。那家伙唱得真不错,嗓子一会儿像刘欢一会儿像张雨生。模仿田震《自由自在》的时候我跟上他的,那种狭窄、茫然又激越的声音,可以乱真。当然,跟上之前我给了他十块钱。给钱的时候我脸是红的。我心疼,十块钱不是小数目。但已经掏出来了,哪好意思再塞回兜里呢。我明明记得兜里有张一块的,掏出来才发现三张都是十块,要命,硬着头皮也得给人一张。他以为我脸红是因为慷慨,他就对我招手:喜欢就跟着听。他看出来我喜欢田震的歌,接下来他唱的都是田震,《执着》,《干杯朋友》,《月牙泉》,《未了情》。从地铁的这头唱到那头。地铁在西直门站停下,我得下车了。

  

他停下弹奏和歌唱,扭着身子指自己后背。他的夹克上印着五个字:摩洛哥王子。

  

回到平房,我跟行健说:“见着摩洛哥王子了。摩洛哥在哪儿啊?”

  

行健哼了一声:“我还见着西班牙王妃了呢。”

  

米萝已经从他的百宝箱里翻出了世界地图,旧书摊上花两块钱买的。“北非。在北非。头顶上就是西班牙。老大你太牛了,摩洛哥跟西班牙前后脚你都知道。”

  

“知道个屁!”行健完全是顺嘴瞎说,但误打误撞也让他的虚荣心有了点小满足。“老子看看,这摩洛哥到底在哪旮旯。”

  

他把地图摊在我们的小饭桌上,我把脑袋也伸过去。摩洛哥头顶上不仅有西班牙,还有葡萄牙。左边是浩瀚的大西洋,右边是阿尔及利亚。边境之南是我只在地理课本上见过的毛里塔尼亚。

  

我们漫无边际地谈论了一通摩洛哥。除了国名我们对这个国家一无所知,所以谈得更加充分。我们给这片抽象的国土想象出了名山大川、亭台楼阁和大得难以想象的客流量。关于摩洛哥王子,我跟行健和米萝说,真不知道他长得像不像摩洛哥人,不过鼻子倒是挺高。

  

聊完就洗洗睡了。很快我们就把摩洛哥和卖唱的小伙子忘到了脑后。不是记不住,是所有激动人心的事情最终跟我们都没关系。我们的生活里永远不可能出现奇迹。我们还住在北京西郊的一间平房里,过着以昼伏夜出为主的日常生活。我依然隔三差五地出没在地铁2号线沿线,逢人不备的时候,鬼鬼祟祟地帮我办假证的姑父洪三万打小广告。行健和米萝也是,他们帮陈兴多打小广告,偶尔我们会在同一条街或者同一条地铁线上碰头。有一天傍晚,我在西直门站地铁口的背风处吃烤红薯,行健从身后拍了我的肩膀,说:

  

“看见你那个‘摩洛哥王子’了。”

  

“那家伙是不是只有一件衣服?”米萝说。他们看见的也是那件印有“摩洛哥王子”的夹克。“他还带着个头发乱得像草窝的小女孩。他妹妹?”他们看见他的时候,他正从保温杯里倒水给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喝。

  

我哪知道。

  

“我跟他说起你,”行健说,“他竟然记得。”

  

我继续吃烤红薯。行健的话你听一半就够了。

  

“不信?”米萝说,“我们真说起了你。说你给了他十块钱,他没想起来;说你跟着他听田震的歌,从车头听到车尾,他就一下子想起来了。他说,那个哥们啊,背个军用黄书包。”

  

看来是真的,那天我的确背着一个军用黄书包。其实那几年我背的都是这个包,就一个包。打小广告的一套家伙都装在里面:刻着洪三万电话号码的一个大印章,墨水瓶,涂墨水的板刷,印有我姑父电话的假证业务范围的名片,当然还有纸和笔,以备不时之需。能撒名片的时候撒名片,可以直接盖上个大戳的时候就盖戳,实在不行,用笔在一切可以写字的地方写上我姑父的名字和他的电话号码。

  

“那是他妹妹么?”米萝又问,“穿得可不如他啊。”

  

我真不知道。我也只见过那家伙一次。

  

吃完红薯,我陪他俩在路边抽了一根烟。秋风乍起,纸片和几片树叶被吹进了地铁口。一群人走出来,像这个秋天的黄昏,有种虚弱的单薄。最后出来的是一串饱满的歌声。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对,水中,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没有吉他声,但我知道“摩洛哥王子”来了。果然,摩洛哥王子和一个扎着两个蓬乱小辫的女孩从地铁站走出来。他在教那女孩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鼻梁不高,脸有点脏,褂子还是用北方乡村里当被面的花布做的。摩洛哥王子该有二十出头,看上去比行健和米萝大。

  

“你们呀——”摩洛哥王子说。

  

“来一根不?”行健挥挥右手夹着的中南海香烟。

  

摩洛哥王子笑笑,从兜里掏出一把零钱递给那小女孩,说:“过马路注意安全啊。别忘了歌词。”

  

小女孩犹豫一下还是接住了,然后向他摆摆手:“谢谢哥哥,我记着呢。”跳过马路牙子走到对面去了。

  

我们凑在一起抽烟,像一群不良少年。“你妹妹?”我还是问了。

  

“小花?不是。”摩洛哥王子抽烟的动作很熟练。“地铁里认识的。”

  

“她这样——干啥的?”米萝问。

  

“要钱的。”

  

“要钱的”就是“乞讨的”。地铁里有各种各样的乞讨者:残疾人;卖艺的,像摩洛哥王子这样;老人;孩子,比如那个小姑娘,叫小花?

  

“最近老是遇到她。”摩洛哥王子说。

  

“你为啥要给她钱?”米萝问。

  

“她说一天下来要不够数,回到家她爸会打她。”

  

我们都火了,这什么畜生爹!哪天逮着狗日的好好修理他一顿。

  

“稍安勿躁。”摩洛哥王子劝我们,“我也想跟小花的爸爸谈谈,小花不让,怕谈过了挨的揍更多。你们是干啥的?”

  

我想告诉他我们是做小广告的,行健瞪了我一眼,说:“你叫啥名字?”

  

“王枫。”

  

“你衣服上印着个‘摩洛哥王子’,算啥?”

  

“一直想整个乐队,叫‘摩洛哥王子’,我是主唱。不过得慢慢来。还有吗?再来一根。”

  

明白了。他只是想象中的“摩洛哥王子”的主唱,或者说,是“摩洛哥王子”的“王子”。但他的广告做得好,八字还没一撇,他就把乐队名字印到衣服上了。

  

我们开始抽第二根烟。西直门的傍晚开始降临,在烟头掐灭的那一瞬间天黑了下来。

  

第二天下午我们出门比平时早,买了地铁票在2号线上乱坐,反正只要不出站,你坐多少站、坐多长时间都是一张票的钱。我们坐两站就下来,换乘下一班,直到遇上王枫。出门前我们达成共识,只是到地铁上听王枫卖唱;其实我们都心照不宣,我们都想到了“摩洛哥王子”乐队。实话实说,这么长时间以来,这是唯一一件让三个人都心动的事。昨天我们做了半夜的梦,梦见自己成为“摩洛哥王子”乐队的一员,我们和电视里、电影里、街头上那些乐队一样,演奏的演奏,唱的唱,跳的跳——成为乐队的一员,无论如何要比给办假证的洪三万和陈兴多打小广告要高雅和体面,这个我们都懂;可是,所有的乐器我们都不会,唱歌也只能瞎唱,跳舞嘛,只有行健会一段残缺不全的霹雳舞。昨天凌晨回到住处,行健扭了一段,跳不下去的时候他就翻来覆去地“擦玻璃”,那动作实在太像擦玻璃了。我们都想成为“摩洛哥王子”,但我们一无所长,所以我们都不吭声,只说去看王枫唱歌吧。好,同去同去。然后我们在雍和宫那一站找到了正唱梅艳芳的《女人花》的王枫。我们抓着扶手站成一排,王枫余音袅袅地唱完最后一句“女人如花花似梦”时,我们热烈地鼓起了掌,一起喊:

  

“好!”

  

乘客们开始掏钱。我咬咬牙,把钱塞到王枫斜挎的敞口人造革大皮包里,我看见行健和米萝放进去的也都是十块钱。

  

王枫继续往前走,边走边唱。从一班地铁的车头走唱到车尾,下车,换下一班。再从车头唱到车尾,再换下一班。我们跟着,鼓掌,叫好,偶尔投进去一两个硬币,实在没有太多的钱。在我们的想象里,这是整个“摩洛哥王子”乐队在前进中演出。

  

晚上七点钟,“摩洛哥王子”停下来,王枫说一块儿吃个饭吧,聊聊。我们都觉得好。王枫说,看看能不能碰上小花。主唱发话了,我们当然继续说好。那就一起去找。

  

在前门站的地铁里,我们看到了小花。她在车厢里慢慢走,端一只揉皱的“康师傅”方便面桶,一声不吭,见人就鞠躬,鞠完躬就眼巴巴地看着对方,直到对方往她的面桶里放了零钱,直到确定假寐的乘客再也不会给她钱,她才挪到下一个乘客面前弯下腰。

  

“小花。”王枫喊。

  

小花看见我们,抱着方便面桶颠儿颠儿地跑过来。“哥哥,”她在王枫身边停下,自然地抓住了王枫的手。

  

“今天够吗?”

  

小花对王枫摇摇头,委屈地撇了一下嘴,泪花子就出来了。

  

“没事,小花,先跟哥哥去吃饭。”

  

前门的那家馆子很小,只摆得下六张小桌子,但我们所有人都觉得味道好。家常菜怎么能做得那么别致呢,我们喝痛快了。当然小花没喝,她专心吃菜,单独给她又炒了一份芹菜炒肉丝。王枫酒量不错,行健数了数喝空的啤酒瓶子,决定还是不比下去了,真喝到底谁倒下去都不一定。我认为还是王枫酒量更大一点,因为最后是他把单买了。他非常清醒地说:“兄弟们能来听我唱歌,别说请顿饭,卖两次血我王枫都干。”临别时他还清醒地说,“就这么定了,过两天搬过去和兄弟们一起住。”出了门,夜风一吹,半瓶啤酒我就醉了。王枫清醒地拉着小花的手,说:

  

“小花,哥哥送你一段。”

  

回西郊平房的路上,我们一致认为这是一次圆满的聚会、胜利的聚会。虽然没有迅速解决加盟“摩洛哥王子”的问题,但意外地解决了王枫加盟我们的问题。他租的地下室到期了,再不续交房租就得被房东赶出来,他在犹豫。他想住在有阳光的地方,地下室的阴暗生活他受够了。行健敏锐地抓住这个机会,手一挥,好办,咱们屋里空着一张床,欢迎老兄你来!我和米萝也说,欢迎老兄你来。

  

进了房间,行健拍着宝来留下的那张空床,说:“来了,就是咱们的人了。”

  

米萝说:“来了,咱们就是他的人了。”

  

他们俩已经说得这么白了,我就不好再说什么,就嘿嘿一笑。

  

三天后是周末,米萝翻出来一本算命的书,摇头摆尾地说,良辰吉日,宜乔迁、出行。外面响起了喇叭声,王枫已经坐着出租车到院门口了。

  

除了一个占地方的大吉他,王枫就两件行李,一个旅行箱、一个蛇皮编织袋,编织袋里装着被褥和枕头。他把几本书摆到床头时,我们才知道他是正规音乐专业的毕业生,尽管那学校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而且是个大专学校。有两本是他念书时的教材,此外都是影像和传记类的书,有讲猫王的,有讲后街男孩的,还有关于滚石乐队、魔岩三杰和黑豹乐队的。我们三个的心立马沉了下去。

  

按照计划,安顿好王枫就该进入下一个议程,准“摩洛哥王子”乐队狂欢一下,庆祝相互成了“自己人”。具体地说,就是我们来到院子里,王枫弹吉他主唱,我们仨跟着附和、伴奏、配舞。这两天我们去了动物园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廉价的手鼓、笛子、葫芦丝、碰铃,米萝甚至还买了唢呐。这些乐器怎么玩,我们都不会,不会可以学啊,王枫也不是天生就会弹吉他唱歌的。我们一直认为王枫也是半路出家,碰巧了嗓子好,碰巧了模仿能力强,就唱上了;就跟地铁里天南海北来的卖唱的一样,胆子大点、脸皮厚点而已。但人家是科班出身。我们突然就自卑了,我们仨没一个完整地高中毕业的;更要命的是关于猫王、后街男孩、滚石乐队、魔岩三杰和黑豹乐队的那几本书,每一本书里的每一个人都那么洋气。即使只穿一条破破烂烂没有腰带的牛仔裤,赤着脚光着上身也那么洋气,他们怎么看都不像是我们的这个院子里可能走出去的。我们也可以留一头长发,也可以脱得只剩下一条到处是洞的牛仔裤,甚至脱得只剩一条内裤,但我们永远也成不了他们。这个想法让我们黯然神伤。趁着王枫没注意,行健把他的手鼓往床底踢了踢,米萝把盛葫芦丝的抽屉也推上了,我把笛子往被窝里塞时,被王枫看见了。

  

“你们怎么了?”他说,“有亲戚朋友要死了么?”一把掀开我的被子,把笛子攥在了手中。“啥意思?”

  

我抓了抓脑门,“不会吹。”

  

“不会吹可以学啊。”

  

我笑笑。行健和米萝也干巴巴地笑了。

  

“哪个地方不对,”王枫转着脑袋把房间看了一遍。我们租的房间不大,放两张上下铺的架子床和一张偶尔兼做饭桌的破旧写字桌,剩下的地方就不多了。他绕过几双臭鞋子走了一圈,伸手拉开抽屉,葫芦丝上的假商标都没有揭掉。“你的?”他问米萝。

  

米萝说:“我也不会吹。”

  

“我也不会。”

  

行健拍了一下脖子,声音很大,说:“哥们,不绕圈子了,哥几个就想跟你凑个热闹。”他弯腰从床底下捞出手鼓,扔给了王枫。“你不是想弄一个乐队么,哥几个给你打下手。音乐啥的咱不懂,但要出苦力的,哥们没问题。”

  

“有什么懂不懂的,凑一块儿玩呗。”王枫坐下来,把手鼓放在膝盖上,嘭嘭嘭敲了一阵,站起来说,“要不现在就整一场?”

  

那肯定是有史以来最怪异的一次演出。我们站在院子里,把扫帚支在椅背上当立式麦克风,王枫抱着吉他站在麦克风后面,边弹边唱。我们三个因为紧张和慎重,坚持站成一排,每人拿一件根本不会演奏的乐器做着样子比画,我的笛子根本就没靠上嘴。米萝的葫芦丝基本上保持在鼻子和眼之间的位置;行健倒是敲了鼓,敲得像抽风,情绪高亢时鼓声就大一点,信心不够了根本找不着声音。但我们都卖力地跟着吉他的节奏扭动了,王枫唱的是轻摇滚版的《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如果谁从门外看见了,没准会觉得我们都疯了,一个个又是点头又是耸肩,一会儿挺胸一会儿撅屁股,偶尔也像癫痫发作,扭动得像条惊慌失措的虫子,全无章法。一曲终了,我们自己都笑了,笑得坐到了地上,眼泪都出来了。

  

“演出如何?”行健开玩笑地问。

  

“演出成功!”米萝说。

  

“合作愉快!”王枫握紧拳头举起来,“耶!”

  

谁都没说“乐队”演出成功,或者“乐队”合作愉快。说都没有说“摩洛哥王子”乐队。

  

寒气从水泥地面沿着屁股往我们身上爬。王枫先站起来,“起来了,”他说,“来日方长,如果想学,我教你们。有些乐器咱们也得一起学。”

  

生活在继续。我们三个还是昼伏夜出到处打小广告,王枫还是背着吉他出入地铁和车水马龙的街头卖唱,在外面碰上了,就一起吃个简单的饭。回到平房,一起聊天、吹牛、讲黄段子,爬到屋顶上看着蓬勃生长的北京城打牌喝啤酒,也会在屋顶上学习演奏乐器。我学笛子,米萝学葫芦丝,行健学手鼓和唢呐。王枫经常在屋顶上弹着吉他吊嗓子练歌,也跟我们一起学他陌生的乐器。当然也合作过,牛鬼蛇神似的一起又唱又跳。合作演出的时候通常在院子里,为的是不影响周围的邻居。如果哪天喝高兴了,也会不管不顾爬到平房的屋顶上大喊大叫大唱大跳。只要不是晚上,屋顶上的演出还是挺让邻居们开心的,生活要淡出个鸟来,难得有人在高处死皮赖脸地逗乐,他们就当看耍猴了。不管别人怎么看,音乐的确让我们的生活有了一点别样的滋味,想一想,我都觉得我的神经衰弱的脑血管也跳得有了让人心怡的节奏。

  

因为王枫,我们见到乞讨的小花次数也多了。他们俩没任何关系,只是王枫在地铁里卖唱遇到过小花几次,他觉得小姑娘挺可怜,买了吃的就分给她一半,天凉了,他把带的热水分一杯给小花喝,就算认识了。那是个招人疼的孩子。我们都觉得小花的爹妈太不地道了,正念书的年龄,拉出来天天让她在地铁上乞讨。但是没办法,孩子是人家的,你报了警都没用,警察也不会天天守着。这样的孩子很多,分散在北京的各个角落向过路行人要钱,鞠躬的,装残废的,背着小音箱一路播放歌曲的,也有五音不全地演唱的。前阵子新闻上说,某大学教授见到一对夫妻带八岁的儿子乞讨,责问为啥不让孩子念书,那两口子操着方言说:

  

“没钱怎么让他念书?”

  

“没钱去挣啊。”

  

“我们不是正在挣嘛!”

  

再理论下去,该父母说:“你有责任心,你境界高,你给我们儿子出学费吧。”

  

围观的人群一阵笑,见怪不怪了。教授败下阵来。

  

但让我们不能容忍的是,小花的爹妈现在每天都给小花定下任务,今天要到五十,明天就五十五,后天变成六十。有一天王枫卖完唱回到平房,骂骂咧咧地说,小花的爹妈太不是东西了,给小花的定额马上涨到一百了。要不到一百,小心回家挨板子。

  

在那几年,一天一百块钱是个相当大的指标。

  

“这事好办,”行健说,“咱们先去给那对狗男女一顿板子。”

  

米萝说:“打死丫的,看以后敢动小花一根寒毛!”

  

“问题是,小花死活不愿意带我去见她爸妈。”王枫点上一根烟,“也怪我,隔三差五给小花点钱,让他们尝到甜头了。这俩孙子得锅往炕上爬,目标越定越高。”

  

这事还真得赖到王枫头上。头一回他见小花没要到几块钱,在地铁口哭,给了她十五块钱;第二次见她哭,给了二十块钱;第三次看她恐惧着不敢回家,又给了二十块钱;水涨船高,没平息小花的恐惧,反倒把她爹妈的胃口给吊起来了,他们相信闺女一定有能力越要越多,指标就上去了。好心办了坏事。弄得小花现在每天更不敢回家,因为指标越来越高,完全不可能完成。王枫也不能无止境地帮她填坑,毕竟坑越填越大。

  

“王枫,别弄得跟个知识分子似的,”行健把右脚踩到凳子上,“这事听我的。两个字:修理。得把狗日的打痛快了。”

  

“可咱们根本见不着她爸妈。”

  

米萝也把右脚踩到凳子上,“顺藤摸瓜。”

  

第二天傍晚,我们三个睡足了,吃了驴肉火烧,接到王枫的短信:七点,复兴门地铁站。这事没那么刺激,一个小丫头而已。我们仨平常的工作得防着警察突然袭击,基本上也练就了一套反跟踪的小能力。我们懂。倒了两次公交,我们晃晃悠悠地到了地铁口附近时,王枫和小花正在地铁口挥手再见,一个往东,一个往西。米萝把运动衫的帽子戴上,低头跟在最前面。隔二十米之后是行健,然后是我,最后是王枫。

  

那段路挺绕,我们几个都不记得走过那些地方。路左,路右,顺行,逆行,过天桥,小花走得犹犹豫豫、心事重重,没事就回头看两眼。我问王枫是不是露馅了,他说没,因为要掐着点儿到地铁口,他催了小花,给了她三十。“我也没剩下几块了,”王枫说。

  

“上次你送的小花,住哪儿你总该知道个差不多吧?”

  

“差多了。”王枫说,“也就到了复兴门地铁站,我背个身点了根烟,她就没影了。”

  

小花停下了,抱着膝盖在马路牙子上坐下来。头顶是盏路灯,她的影子几乎要缩到她身体里。我们慢慢地向前靠近,行人和车辆不断,到处是光影,不必担心被发现。突然,她站起来横穿马路,一辆车紧急停下,尖锐的刹车声只往我脑仁子里钻。小花肯定被吓傻了,那辆奥迪A6在她两三厘米外,小花呆立在原地。王枫撒腿就跑,我跟上。小花还站在原地,王枫抱住她的时候她正浑身哆嗦。车主擦着冷汗从车里出来,气急败坏地说:

  

“你这孩子,不要命啦?还有你,你们,怎么带孩子的!你们不知道我有强迫症啊,以后让我还怎么开车!”

  

王枫道着歉,把小花抱到了人行道上,小花抱住王枫,哇地哭出来。在路灯下我也看见了小花的眼角和右手手背是青紫的。行健和米萝也聚拢过来。

  

“他们会打死我的!”小花抽噎着说,“他们会打死我的!”

  

米萝问:“谁?”

  

“他们会打死我的。”

  

我对着行健的耳朵说:“是亲生的吗?”

  

行健拍了一下脖子,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这茬儿呢!”

  

首要的任务是把小花送回去。小花不让送,看着她走都不行,她要看着我们先走她再走。她说离她家已经很近了。

  

跟踪结束。我们先离开。路上又谈到是否亲生的问题,王枫说他也在怀疑,小花提到她爸妈时,从来都是“他们”“他们”。什么样的父母才能讨孩子以“他们”相称呢。

  

我们的担忧应验了。几天后王枫带来了真相。小花在他的诱导下终于说了实话。她在北京的“爸妈”有八个孩子,年龄从五岁到十四岁不等,除了最小的那个弟弟山“爸妈”带着在车站等公共场合乞讨,大一点的孩子都单独行动。早出晚归,自己找地方,每天的乞讨指标五十到一百不等。一大家人租住在一个两居室里,离复兴门不远,她和另外三个姐妹挤在一张地铺上睡觉。那地方小花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但说不上来名字,她不认识字,“爸妈”也不打算让她念书。

  

“亲生的?”

  

“一个十一岁的姐姐和最小的弟弟是,”王枫说,“其他的都不是。”

  

“拐——卖?”我说得相当犹豫。这种事报纸上天天都在说,可放到你眼跟前了,你还是觉得有点远。

  

“被倒了好几手。”

  

也就是说,小花自己都不清楚她怎么就有了现在的“爸妈”,也不明白怎么就到了北京。她离开家的时候刚五岁。

  

“现在多大?”

  

“十岁。”

  

看着有点小。也正常,这么多年担惊受怕,吃得也不会好,肯定营养不良。

  

“小花记得过去的事吗?”

  

“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她家里的爸爸身上有酒味,好像家里还有个弟弟。”

  

“哪儿人?”

  

“不知道。她说她好像是跟爸爸去看山,在山里。她爸身上有酒味,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低着头。有人对她摇晃一根棒棒糖,在前面走,她就迷迷糊糊跟上去了。”

  

“然后呢?”

  

“被带走了。再然后,换了一个又一个地方,换了一个又一个人带着她,有的给她好吃的,有的打她,还不给饭吃。”

  

“山的名字叫啥?”

  

小花不记得了。王枫让她回去再想想。

  

过了两天,下午我们正睡觉,行健的手机响了。王枫的短信:龙虎山。查查有没有这个地方。小花模模糊糊想起这名字,好像离他们家不远。

  

我们立马从床上跳下来,直奔书店。三个人在海淀图书城分头查。行健找名胜古迹,米萝找名山大川类,我翻各种地图册。差一刻晚上八点,我在江西省的地图中看到龙虎山的名字。地图右下角注:龙虎山,位于江西省鹰潭市西南二十公里处贵溪市境内。然后我们继续分头查与龙虎山相关的资料,包括周边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饮食习惯。是可能唤醒小花记忆的,我们都不放过。回到住处,王枫已经回来了,一兜子信息我们全汇总给了他。王枫想了想,没准是,小花南腔北调的普通话里的确有点湘赣的口音。

  

又过了两天,印证完毕,基本可以确定小花的家在江西鹰潭附近。王枫用鹰潭日常生活里最显著的特征一一提醒小花,在她远的记忆里,部分印象缓慢地浮出水面。小花很谨慎,每透露一个信息都嘱咐王枫别说出去,以免让北京的“爸妈”知道。她想离开,但又恐惧离开,广阔的世界对她来说是个可怕的陷阱。如何帮她找到亲生父母,我们四个人每天都在商量,可头发揪光了也没理出个头绪。她完全不记得村庄和父母的名字,自己原来姓什么都忘了。我们每天都谈,每天都以叹息告终。

  

一个周四中午,出门两个小时不到,王枫又回来了,身后跟着正在吃汉堡的小花,因为嘴角破了,张嘴小心翼翼,但分明又饿得不行。颧骨上瘀青,左手手腕处也结了一块血疤,走路踮着脚,膝盖受了伤。昨天晚上被她“爸”打的。小花昨天的收成不错,回到家“爸妈”还没回来,她躺到地铺上不小心睡着了,醒来发现口袋里少了三十块钱。旁边的兄弟姐妹都摇头,“父亲”就火了,一顿肥揍。

  

行健说:“这日子没法过了。”

  

米萝说:“先揍丫一顿再说。”

  

我说:“还是自己家好。”

  

王枫问行健要了一根烟,吸得那个狠,每一口都想要了烟的命似的。“要不——”王枫说,“把小花送回鹰潭?”

  

王枫说得很慢,我相信这个想法把他自已也吓了一跳。不是送回去就完了,而是要替她找到亲生父母。跟大梅捞针没什么两样。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只剩下小花小口咀嚼汉堡的声音。

  

“小花,你想回自己的家吗?”王枫说。

  

小花也愣了,把我们四个人轮番看了两遍,恐惧地说:“我不知道。”

  

“小花别怕,跟哥哥说,”王枫把水杯端到她面前,“你想回家吗?”

  

“哥哥,我真不知道。”小花哭了。

  

“小花,想回家就点点头,哥哥送你回去。哥哥帮你找到爸爸妈妈。”

  

我们盯着小花看。小花放下汉堡,一分钟后点了点头。

  

“好,买了车票咱们就回!”

  

“想好了?”

  

“想好了。”

  

行健、米萝和我,每人拿出两百块钱硬塞给王枫,一点心意。只能做这么多了。王枫让我们别担心,一个月后准回。大不了边唱边找,他唱,小花也可以唱。这些天她学会了好几首歌,一张嘴像模像样。我们在屋顶上给王枫和小花饯行,喝啤酒,吃驴肉火烧。

  

我在墙上画正字,数着日子等王枫回来。一周过去。半个月过去。一个月过去。四十天过去。王枫发来短信,还在找,没想到鹰潭这么大。好消息是,小花唱得越来越好,吉他也能弹出调了,天生学音乐的料。

  

两个月过去。北京进入了严冬。

  

第十四个正字缺一画的那天,北京大雪,我和行健、米萝躲在房间里吃火锅。借来的锅,煮了三棵大白菜和六斤五花肉,我们热气腾腾地接到了王枫的电话。鹰潭肯定也很冷,所以王枫的声音很大,没按免提我们都听得见。王枫在电话里说:

  

“行健,米萝,穆鱼,你们帮我证明一下,我是不是送小花回家的——”

  

鹰潭的风声很大,更大的是人声,暴烈的江西男声从行健的手机里:“证明,拿什么证明?谁信啊!”

  

又一个暴烈的江西男声:“跟他废什么话——”

  

在他的尾音里我们听见更大的风声,然后是巨大的撞击和破裂声。行健的手机发出了焦躁的、永恒的忙音。健对着电话喂喂了半天,还是忙音。给王枫拨回去,一个优美圆润的女声在电话里说:

  

“您拨叫的号码不存在,请查证后再拨。”

  

三个月后,我们过完春节,和浩荡的返城人流一起从老家回到北京。北京重新变成一个无边无际、五方杂处的大都市。有天下午,我从洪三万那里取完他刚印制好的名片回到住处,发现院门口坐着一个穿粉红底白碎花羽绒服的小女孩。我咳嗽一声,她抬起头,是小花。

  

“小花,王枫呢?”

  

“哥哥还没回来吗?”

  

“找到你爸妈了吗?”

  

“找到了。”小花说,踢了半天门槛,“可是,我爸,他说是哥哥把我拐卖走的。”

  

见了鬼了,这跟王枫有个屁关系啊。但小花他爹就认准了,他说你们看,我闺女跟着他卖唱,挣的钱肯定都归他。你们不信?你们听听我闺女唱的歌,好不好?好,你们都听出来了。这么小的娃儿会唱这么多歌,得学多久啊!你们相信他是要把娃送回来的吗?鬼才信!你们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好人吗?看,你们不信了吧。老少爷们,帮个忙,把他那什么琴下了,还有钱。这样的人得送公安局去!看着长得白白净净顺顺水水的,欺负人欺负到家门口了!

  

在他们的村口,他们摔了王枫的手机,他们把王枫送进了派出所。王枫和小花怎么解释都不行。王枫当然要辩解,他们不听。而小花要解释,那一定是受了坏人的胁迫。整个事情在他们村里突然变得极其简单,就那么回事。肯定是那么回事。没什么好说的。

  

那也是小花最后一次见到王枫。

  

我把院门打开,小花不进。小花说:“我就过来看看,”然后大哭,“我以为哥哥回来了呢。”

  

王枫没回来。

  

过了几天,行健和米萝说,他们在地铁里看见小花了。小花在卖唱,抱着一把吉他,唱得还真像模像样。后面跟着个小个子男人,专门收钱。

  

“你猜那家伙是谁?”米萝问我。

  

“小花的亲爹。”

  

“你怎么知道的?”米萝说。

  

我可以说是我猜的么。

  

“长得真他妈像”,行健说,“那塌鼻梁。”



本文选自网上,如有侵权麻烦您联系编辑删除








不当你的世界  只作你的肩膀

短篇小说选刊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记得这是一个有温度的公众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