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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说明

 昵称34668224 2017-11-06

【导读】为妥善解决上海市市民中支内/支疆退休回沪定居人员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上海市政府从2004年开始实施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每年上海政府都会提前公布下一年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等等。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2017年上海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缴费金额等事项。

2017年上海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说明

一、缴费标准:2740元,其中参加对象个人缴费130元。

二、缴费时间: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止。

三、待遇享受时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待遇标准
1、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为每人每年150元,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
2、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用完后,门急诊医疗费个人现金自负年累计超过500元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5%。 3、参加对象在外省市或原单位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累计住院自负医疗费超过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补助60%。
4、参加对象在外省市或原单位没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累计住院总医疗费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补助50%。

【相关链接】:2016年度上海市民帮困计划缴费说明上海社区医疗互助卡领取指南

关于做好2017年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以下简称“帮困计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筹集
(一)2017年帮困计划资金的筹资标准为2740元,其中参加对象个人缴费130元,其余部分由市、区两级政府按1:1比例筹集。
(二)帮困资金当年超支部分,由市、区两级政府按1:1分担。

二、关于待遇享受
2017年帮困计划各项待遇标准维持不变。具体为:
(一)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和补助。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为每人每年150元,用于支付门急诊医疗费。门诊医疗互助帮困补贴用完后,门急诊医疗费个人现金自负年累计超过500元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5%。
(二)住院医疗互助帮困补助。参加对象在外省市或原单位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累计住院自负医疗费超过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补助60%;参加对象在外省市或原单位没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累计住院总医疗费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帮困资金补助50%。

三、其他
(一)帮困计划的其他事项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参加对象申请办理2017年度帮困计划的时间从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止。
(三)参加对象待遇享受时间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积极鼓励参加对象与社区家庭医生签约,引导和规范参加对象就医行为,促进分级诊疗。

“上海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由上海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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