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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关系

 淡泊宁静致远斋 2017-11-06

1  利益原则

利益原则是指公共关系人员在处理组织与公众关系时应保持组织与公众利益的一致性。组织在制定计划与确定目标、谋求利益和协调关系的活动中,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在实现组织利益的同时,努力满足公众利益,增进社会整体效益。利益原则所涉及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如何摆正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关系问题。解决利益纠纷的基本要求是协调利益关系,使利益均沾,诸方接受。利益原则不仅要求组织在处理与公众关系的一切活动中尊重公众利益,它还要求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组织在完成自身计划,满足公众和市场需要时,还必须关注由组织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引起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有害于公众,有害于其他组织,就应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保持环境和谐,注意生态平衡,应当成为组织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支持科学、教育、文化事业,赞助社会福利事业,也应是组织通过表现社会责任感以塑造组织形象的明智行为。

2  及时原则

及时原则是指组织的领导者和公共关系人员要能及时发现和解决组织之间、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组织与其他公众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为这样既能防止组织与公众之间矛盾激化,也便于解决问题。

如果公关机构和公关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或拖延解决的时间,造成严重后果才着手处理,不仅会扩大组织的损失,而且问题也可能变得复杂化,增加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难度。因此,及时原则要求公共关系人员要具有较强的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要及时、准确、适当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组织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依据。

3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公共关系部门对组织与公众的关系的协调要公平合理。在组织与公众关系失调的时候,不平等所产生的副作用是突出的。如:竞争的不平等、参与的不平等、物质利益的不平等,都会形成消极作用,影响组织与公众的正常关系。平等原则当然不是平均原则。平等原则要求公关工作者坚持组织利益与公众利益在同等的原则下参与协调。公共关系部门只要能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工作,就一定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  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组织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自己的利益追求让公众了解。在造成组织与公众关系紧张的诸因素中,神秘性、封闭性与随意性是主要因素。为了增加协调关系的透明度,遵循公开性原则是极为重要的。对内部公众而言,公开性原则通常要求人事制度公开,组织权限、管理程序、决策政策等的公开。公开性是减少猜疑与内耗的有效办法。当然,公开性并不意味着什么都公开,如财务、情报、机密等就需要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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