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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红楼梦》中的四种婚姻类型

 LOVE天使的外婆 2017-11-07

2017-11-6

《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文学著作,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又因为《红楼梦》中描写了众多太太、小姐、丫鬟等女性形象,这就为从女性视角研究封建婚姻制度提供了便利。上到黛玉、宝钗、探春、迎春,下到鸳鸯、司棋、香菱,不论地位身份高低,面对自己的终身大事,他们都要受到来自男性、来自比自己更有身份的长辈的支配,总而言之,封建女性在婚姻选择、维持、终止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基本上没有任何主动权和自主权。

一、 女性丧失婚姻选择权

《红楼梦》中明确提到的婚姻大概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买卖婚,把女子当做商品随意买卖,最早在《礼记·曲礼》上就记载有“买妾不知其姓,卜之”。第四回写拐子将英莲卖给冯渊做妾,又转卖给金陵薛家,无论拐子将英莲卖给冯家还是薛家,这都是标准的买卖婚。(二)娉娶婚,中国古代最主要最基本的嫁娶方式,男子以聘而娶,女子因聘而嫁。聘主要包括三个因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和聘约。《红楼梦》中多数婚姻都是属于娉娶婚,包括上层阶级的贾母、王夫人、邢夫人、凤姐等,以及下层仆人中的王夫人、凤姐的陪房周瑞家的、林之孝家的。书中典型记叙了薛蝌、邢岫烟之定亲和贾宝玉、薛宝钗之定亲。(三)恋爱婚、自由婚。书中写到的自由恋爱几乎都始于美好,终于惨淡,有些完全为此丧失性命,黛玉在贾宝玉避祸他乡之时遭遇不如意的指婚而在深秋月夜自缢于大观园桃林,司棋在恋情败露时撞墙而死,他们都没能冲破封建伦理的桎梏,没能为自己争取到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的权利。(四)其他特殊的婚姻,这包括选婚、赠婚、赘婚三种。赠婚指以其所能支配的女子赠与某人为配,类似于纳妾;选婚是指选取民女,以充后宫,具有强制性,是朝廷行为。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修建阿房宫,征选美女藏于宫中;西汉时派中大夫等挑选14岁至20岁姿色端丽的女子入宫,此后各朝皆延此例,直至清朝。贾府的贾元春就通过这种途径被选入皇帝身边;薛宝钗进京的初衷也是走元春的路子,但后面的事不了了之。

婚姻本是一男一女相互结合的事,但在封建社会,它与丈夫有关、与父母长辈、与媒人、与主人有关,就是和新娘本人没有关系。新娘在婚姻选择中几乎没多大话语权,几乎没有人会考虑到新娘的意愿,并且没有人认为这种忽视是不正常的,包括女性自己。除了像探春这种毫无选择余地的政治牺牲品,也有像迎春一样为五千银子作出的还债牺牲品,她们全都接受了比自己有地位的人的摆布,就算是火坑也只能跳!虽然也有追求自由恋爱,向往自由结合的例子,但是结果大多十分惨烈。司棋与表弟潘又安偷尝禁果,事情败露后,遭受种种打击,刚烈的司棋只能以死了结。说到底,在封建伦理道德的天罗地网中,单枪匹马难以杀出一条自由恋爱的血路。

二、 女性在婚姻维系中的被动地位

封建伦理道德中明确提出了“夫为妻纲”的要求,这种“纲”不仅仅是要求女性三从四德,尽到做妻子相夫教子操持家务的本分,它还具有压迫性的意义,丈夫完全可以统治妻子。班固的《白虎通义》谓:“妻者,齐也,与夫齐体。天子下至庶人,其义一也。妾者,接也,以时接见也……男女谓男者任也,任功业也,女者如也,从如人也。在家从父母,即嫁从夫,夫没从子也。”夫妻结婚后,妻妾的人格即为丈夫所吸收,妻妾没有独立存在的人格。很多女性在结婚后连自己的姓氏名字皆被人忘记,只剩了丈夫的称号,如林之孝家的,周瑞家的,吴新登家的等等。

迎春回家探亲时声泪俱下,痛诉丈夫孙绍祖的残暴行为:“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贾迎春好歹是贵族人家的小姐,但是遇到这样混蛋的丈夫也只能忍着,就连自己的娘家人王夫人听了,也只能是陪几滴眼泪说道:“……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又说:“不过年轻的夫妻们,闲牙斗齿,亦是万万人之常事,何必说这丧话。”因为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所以不管遇到一个什么样的丈夫,都是“命中注定”,只能咬牙忍着,无法给出另外的途径。

如果说,迎春婚姻的失败也有她自身太软弱这个原因的话,那为什么凤姐这样厉害能干的女人在与贾琏的抗争中也表现出弱势的一面呢?第四十四回中,王熙凤撞破了贾琏与鲍二的老婆偷情,大闹了一场之后,跑到老太太那里告状,也只听贾母干巴巴地劝了几句:“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都是我的不是,他多吃了两口酒,又吃起醋来。”只能道了歉,就算是了事了。王熙凤那样一个刚强好面子的人,在与丈夫的较量中也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 女性在婚姻终止中被支配的地位

婚姻终止有两种情况,自然终止和人为终止。自然终止指配偶一方去世,当丈夫去世后,妻子是被鼓励守节的,不再嫁给其他人。《红楼梦》中的李纨从小就受父亲“女子无才便有德”的教育,以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几个贤女便了,每日以纺织女红为要。贾珠不到二十岁就病死了,李纨就一直守寡,虽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 ”一般,一概不闻不问,只知道抚养亲子,闲时陪侍小姑等女红、诵读而已。她是个恪守封建礼法的贤女节妇的典型。如果是妻子死去,那丈夫完全可以再续娶或是扶正妾室。诸如贾赦妻死再娶邢夫人,贾珍再娶尤氏;贾雨村扶正娇杏。

人为终止就是离婚,只可以丈夫休掉妻子,妻子不能休掉自己的丈夫。书中也提到了“七出”,是指夫妻离婚所时所要具备的七种条件,当妻子符合其中一种条件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主要包括:不孝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凤姐被休的几个名义上的理由就包括无子、妒,像她这样强势、尽得长辈宠爱的人最后还是彻底败给了贾琏,败给了贾琏背后的宗法婚姻制度,无论一个女人的性格是怎样的,总是挣不脱封建道德的枷锁。

《红楼梦》中的婚姻制度亦是男权的封建婚姻制度,是处于较低地位的妻妾及众女子的悲歌。(据红楼梦学刊雷耀华《<红楼梦>中的婚姻制度:自由恋爱都凄惨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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