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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第二部分 法律常识

 FBHM2015 2017-11-07

第二部分 法律常识

央视国际 2004年09月02日 13:44

  54.王某3年前找了一个美国妻子,他们在中国居住,现因感情不和,想离婚。他们应该去什么地方办理离婚登记?

  A美国

  B美国驻华大使馆

  C王某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D王某工作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答案:C。 参见《婚姻登记条例释义》)

  5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是:

  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本人的结婚证

  C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D单位证明

  (答案:D。 参见《婚姻登记条例释义》)

  56.当事人委托律师打官司,必须办理合法的手续,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不属于委托合同的重要内容的是:

  A收费数额 B案件的审级

  C签约时间 D律师对案件成功的承诺

  (答案:D。 参见《城市居民实用法律手册》)

  57.刘某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刘某的家属按照法律程序给刘某申请了取保候审,并交了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刘某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现取保候审结束,那么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应该如何处理?

  A归公安机关 B归检察院 C归法院 D退还给刘某

  (答案:D。 参见《城市居民实用法律手册》)

  58.王某因涉嫌偷窃被捕。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王某并没有偷窃。这给王某的精神和物质上都造成了损失,王某提出赔偿。应该给予王某赔偿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政府 D法院

  (答案:B。 参见《城市居民实用法律手册》)

  59.张某向法院起诉李某。起诉后,李某觉得自己理亏,遂向张某道歉,并私下达成了协议。张某向法院提出撤诉。那么诉讼费应该由谁出?

  A张某  B李某

  C由于法院无需判决,所以不用交纳诉讼费

  D张某和李某各承担一半

  (答案:A。 参见《民事纠纷法律手册》)

  60.公园里每天中午都举办活动,活动中高音喇叭的噪音严重干扰了老张的生活。老张应去哪个部门投诉?

  A环保局 B公安机关 C消费者协会 D街道

  (答案:B。 参见《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61.“绿色食品”是按照特定生产方式及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安全、优质、有营养的食品。我国“绿色食品”分为以下哪些等级?

  AAA级和A级 B三星级 C四星级 D五星级

  (答案:A。 参见《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62.“世界环境日”是为促进全球的环境保护而由联合国确定的世界性活动日,其具体的日期是:

  A每年的6月5日 B每年的7月8日

  C每年的9月18日 D每年的10月12日

  (答案:A。 参见《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63.实施“星光计划”是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举措。“星光计划”的资金主要来源于:

  A国家财政拨款 B个人赞助

  C福利彩票的福利金 D民营企业赞助

  (答案:C。 参见《中国老年人社会福利》)

  64.我们所说的“五保老人”的五保是哪五个方面?

  A 吃、穿、住、医、葬 B 吃、穿、行、医、葬

  C 吃、穿、住、行、医 D 吃、穿、住、行、葬

  (答案:A。参见《中国老年人社会福利》)

  65.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按劳动部规定,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多少天?

  A15天 B30天 C60天 D90天

  (答案:B。 参见《进城务工就业指南》)

  66.老李今年58岁,再过两年就到法定退休年龄。老李所在企业因不景气要被出售,并决定一次性把离退休金发给离退休人员。请问,老李所在企业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案:不合法。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了《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参见《老年维权实用手册》)

  67.刘老太是郑某的继母,在郑某的父亲病逝后又找了一个老伴。不幸的是,老伴在一次车祸中丧命。此时,郑某认为刘老太已经与自己没有关系,不应该再赡养她了。请问,刘老太是否应该继续得到郑某的赡养?

  (答案:是。《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参见《老年维权实用手册》)

  68.吴老太在老伴老王死后,想再找一个老伴。她的儿女并不反对她再婚,但是,要求吴老太不能带走任何属于老王的东西。请问,吴老太儿女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案:否。《继承法》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参见《老年维权实用手册》)

  69.女青年孔某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4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凡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女性员工,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本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一年之后孔某结婚了。单位知道此事后,立即以孔某违反合同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该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案:否。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的,任何个人或者组织都不得对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进行干涉和剥夺。因此合同中规定的“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是对公民婚姻自由的粗暴剥夺,该合同是无效的。参见《以案说法——婚姻法》)

  70.黄某和刘某相识、恋爱并准备登记结婚,有一次双方父母拉家常发现,黄某的曾祖母和刘某的曾外祖父是亲兄妹。于是,双方父母都认为是旁系血亲不能结婚。请问,按照有关法律,黄某和刘某是否能登记结婚?

  (答案:能。根据《婚姻法》规定,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不能登记结婚,但黄某和刘某的旁系关系已属第四代。参见《以案说法——婚姻法》)

  71.田某和刘某结婚后,双方的收入一直作为他们的共同财产,由刘某管理。一次,田某跟刘某要了10万元炒股,挣了2万元。不久,他们俩因一件小事闹离婚。涉及分割财产时,田某认为炒股挣的2万元应该为个人所有。请问田某的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否。按照《婚姻法》第17条规定,田某炒股所得很显然为夫妻共同财产。参见《以案说法——婚姻法》)

  72.田某为现役军人,他的妻子吴某在自己单位认识了赵某,觉得赵某就是自己要找的那种男人,他们俩关系发展很快。吴某提出要与田某离婚,并起诉到法院,但田某不同意。请问,法院是否该判决他们离婚?

  (答案:否。《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参见《以案说法——婚姻法》)

  73.何某和杨某结婚2年来,因性格不和经常吵架,夫妻关系日渐疏远。杨某提出离婚,可此时何某已有身孕,因此法院没有受理。同年11月,何某产下一个死婴。此时,杨某再次提出离婚,法院还是没有受理。请问,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案:是。《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妇女产后三个月婴儿死亡,男方可否提出离婚问题的复函》规定:婴儿死亡的,男方仍然不得提出离婚,以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参见《以案说法——婚姻法》)

  74.谭某与丈夫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他们有一个8岁的儿子,根据协议孩子随父亲一起生活。离婚时,谭某将自己所分得的3万元转移到了儿子的名下。但前不久,前夫因为生意上的周转问题使用了这3万元。谭某得知后,要求他把钱还给儿子。前夫却认为他是儿子的抚养人和监护人,自己有权处理这笔钱款。请问,谭某前夫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参见《以案说法——婚姻法》)

  75.小张和小季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员看了他们的有关材料后,要求他们必须去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请问,婚姻登记员的这种要求是否合法?

  (答案:否。新《婚姻登记条例》不要求当事人必须进行婚前体检。 参见《婚姻登记条例释义》)

  76.小曲与一个日本女孩去小曲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员认为这个日本女孩只有18岁,拒绝给他们登记。日本女孩却认为,按照日本的法律,她已经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请问,婚姻登记员的拒绝是否合理?

  (答案: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国家的公民要在我国登记结婚,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法定年龄的规定,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参见《婚姻登记条例释义》)

  77.小于和妻子小游经常吵架,小游一气之下就出去打工了。年底,小游回家过年,提出和小于离婚。由于小游想在再次出去打工以前办好离婚手续,因此他们没有时间对小孩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他们想先办理离婚手续,以后再决定小孩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请问,对于他们这种情况,婚姻登记员是否应该给他们办理离婚登记?

  (答案:否。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参见《婚姻登记条例释义》)

  78.王兵和李玫因为一点家庭琐事,大吵一架,随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后来他们都觉得当时很冲动,于是又走到了一块,并在一起居住。请问,他们是否需要办理复婚手续?

  (答案:是。《婚姻登记条例》第14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参见《婚姻登记条例释义》)

  79.在一次打架中,14岁的小洪,拿水果刀把对方捅死了。法院为了教育青少年,决定公开审理这起案件。请问,法院的这一决定是否合法?

  (答案:否。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不能公开审理。参见《城市居民实用法律手册》)

  80.举报是公民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公民的举报有时可能会失实。如果举报失实了能被视为诬告陷害吗?

  (答案:不能。我国《刑法》第234条明确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参见《城市居民实用法律手册》)

  81.小吴是个待业青年,晚上经常叫上一帮朋友回家喝酒、唱歌、蹦迪,严重影响了邻居的休息。但小吴认为他们是在自己家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请问,小吴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答案: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6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参见《城市居民实用法律手册》)

  82.刘某是一著名运动员,他在一些重大国际比赛中得了不少奖金。他在与妻子离婚时,其妻子向法院提出他的比赛奖金是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请问,其妻子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案:是。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参见《民事纠纷法律手册》)

  83.和某家中养了一条狗,虽很漂亮,但爱伤人。为此,和某多次提醒他们的邻居。有一天,邻居纪某还是不小心被狗咬伤了。他去医院治疗共花费了500元,纪某要求和某给予赔偿,和某却认为他没故意让狗去咬纪某,而且他已经多次提醒过邻居。请问,和某应该给予赔偿吗?

  (答案:是。《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参见《民事纠纷法律手册》)

  84.洪某系小学5年级学生,年仅11周岁,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与同学顾某玩耍时,不小心把顾某推倒,使顾某左腿骨折。顾某住院治疗共花费5000元,顾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洪某的父母给予赔偿。洪某父母认为,洪某是未成年人,无须赔偿。请问,法院是否应该支持顾某父母的请求?

  (答案:是。《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参见《民事纠纷法律手册》)

  85.吴某在某商业银行存款3000元,期限为一年,该款到期后,吴某持存折取款,银行业务员误将3000元看成了30000元,多付给吴某27000元。银行当天查账时,发现存款短缺,经观看当天的存款取款录像,确定此款付给了吴某。银行要求吴某返还多收之款,但吴某认为此款是银行自愿给付的,不愿退还。为此,银行诉至法院。请问,吴某是否应该退还多收的钱款?

  (答案:是。《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参见《民事纠纷法律手册》)

  86.马某去某洗浴中心洗浴,出来后发现其换衣箱锁被撬,搁置在箱内的手提包及包内物品不见了,为此马某找到该洗浴中心的业主张某,要求他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张某认为包是被别人偷走的,不愿意赔偿。请问,张某是否应该给予赔偿?

  (答案:是。马某物品的丢失虽然与犯罪行为有关,但是马某到洗浴中心洗浴,即与其形成了服务合同,洗浴中心除了应履行洗浴服务义务外,还有妥善地为马某保管随身物品的附随义务。参见《民事纠纷法律手册》)

  87.2003年7月8日,吴某之子被他人刺伤腹部,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治疗无效于7月9日上午死亡。吴某认为是医院误诊误治导致死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医院则认为吴某之子的死亡是他人犯罪行为所致,但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医院没有过错。请问,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是否应支持吴某的请求?

  (答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参见《民事纠纷法律手册》)

  88.赵某全家应邀去朋友家做客,不巧恰逢下雨,赵某即招手叫停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王某在问清目的地后,认为目的地路偏远、难行,于是找借口拒绝了。赵某全家只好再等。可是一直没等到车,由于长时间受凉,回家后赵某的女儿生病发高烧,赵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车司机拒载,并要求赔偿他女儿的医疗费。请问,赵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案:是。《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因此,出租车司机拒载违反了他应尽的义务,给赵某造成的损失应该给予赔偿。参见《以案说法——合同法》)

  89.王某到北京出差,不慎将装有证件、资料和票据的皮包遗忘在出租车内。王某遂在某报上登出寻物启事,并许诺付给酬金2000元。出租车司机拾包后将皮包送还王某,并要求王某支付2000元酬金。王某认为拾人钱财,还给失主是应该的,只愿意给他500元。出租车司机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案:是。《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王某自愿在“寻物启事”中真实地表明了自己的意思,即给送还皮包者2000元酬金,其发出悬赏广告为单方法律行为,因此在他做出该行为后即受其约束。出租车司机完成了悬赏广告要求的行为,王某即应付给其许诺报酬。 参见《以案说法——合同法》)

  90.张某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生死合同,合同规定,在工作过程中,无论由什么原因引起的事故,单位概不对事故负责。在一次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线路老化,张某触电身亡。张某的家属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但单位以双方签订了合同为由拒绝赔偿。请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予赔偿?

  (答案:否。《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案例中的“生死合同”是无效的。参见《以案说法——合同法》)

  91.孙某找朋友何某借钱开饭店,何某借给了他3万元,孙某打下了借条。借款到期后,何某找孙某还钱。可是,孙某的饭店已经停业,称自己无力还钱。于是,何某提出用孙某饭店内的冰箱、空调等电器抵债,但孙某称自己把这些电器送给了母亲,并取出赠予书一份。请问,孙某的赠予行为是否有效?

  (答案:否。孙某因饭店亏损无力以现金偿还何某债权,他将饭店内电器无偿转让给其母亲的行为有害于何某的债权。因此,何某有权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孙某转让电器的行为无效。参见《以案说法——合同法》)

  92.姚某系一小区居民,一天在家里操作电脑,突遇停电,致使其一些数据丢失。姚某向供电部门询问,供电部门称因临时检修需停电操作。姚某认为供电方负有持续供电义务,不先通知就擅自停电给用户造成损失应予赔偿。请问,供电部门是否应予赔偿?

  (答案:是。《合同法》第180条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维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参见《以案说法——合同法》)

  93.小李准备坐飞机去昆明出差,他用电话预订机票。订票员问小李是否购买航空意外险。小李问如果万一所乘飞机出了意外,而自己没有买保险的话,航空公司是否给予赔偿。订票员回答说,如果不购买保险,出了意外,航空公司不给赔偿。请问,订票员的回答是否正确?

  (答案:否。机票中已包含了旅客意外伤害险,但它的保险金额相对于航空意外险的保险金额要低得多。 参见《保险法律知识手册》)

  94.2002年3月,王某投保了为期一年的机动车辆保险。当年7月,王某与朋友驾车去郊区游玩,途中王某让自己的朋友驾车,由于他的朋友刚学车不久,还没拿到驾驶执照,致使该车与一辆客车相撞,造成王某的车严重受损。事后,王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在做了调查后,认为由于王某的朋友无证驾车,从而导致了车祸,所以拒绝赔偿。请问,保险公司的拒绝是否合理?

  (答案:是。根据有关保险法律规定,无照驾车造成的车损,不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列。 参见《保险法律知识手册》)

  95.韩某与赵某订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韩某将他的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为3年,租金每月500元。赵某租下房子后,没经韩某同意,又把其中的一间转租给了另外一个人,每月收取租金400元。韩某知道后要求收回房子,并要求赵某赔偿相应的损失。请问,韩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答案: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参见《以案说法——合同法》)

  96.何某开了一个饭店,饭店开张那天,环保局找上门来,说何某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让他赶紧补办。请问,何某是否必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答案:是。 参见《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97.赵某为自己的儿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10年。当年年底,赵某的儿子与朋友出去玩不幸从山上掉下来摔死。由于当时赵某在外地出差,他妻子不知道赵某给儿子买了保险,所以没向保险公司报案。赵某赶回来后,由于极度悲伤,忘了保险的事。3年后,赵某偶然发现了儿子的那份保单,于是他去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但保险公司认为赵某报知太晚,超过了时效,拒绝赔偿。请问,保险公司的拒绝是否合理?

  (答案:是。《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参见《保险法律知识手册》)

  98.某县有一家纸厂,排出的污水污染了居民所用的水源,居民找厂家赔偿。但厂家认为,他们已经缴纳了排污费,因此,无须再赔偿。请问,厂家的说法是否正确?

  (答案: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并不免除其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参见《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99.某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区的一家工厂,他们出示了工作证后,要求现场检查该单位的排污情况。但是,该工厂的领导认为,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没有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因此拒绝他们现场检查。请问,该工厂的拒绝是否合法?

  (答案:是。根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检查人员在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持有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参见《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100.某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到某工厂时,发现该工厂排放的污水影响了环境,因此,当场对该工厂做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请问,环保局的此项决定是否合法?

  (答案: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中规定:违反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超过以上数额的,不得当场做出处罚。参见《环保法律知识手册》)

  101.在我国,工龄是计算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一项重要标准。请问在职职工被判刑,服刑前后的工龄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答案:否。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102.已过退休年龄还没有退休的女职工的工龄,是否只能计算到50岁为止?

  (答案:否。工龄是每个人的工作历程,对已过退休年龄还没有退休的女职工的工龄应该计算到退休时止,并以此为据支付养老金。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103.出车祸不幸死亡者,其妻再嫁,孩子是否仍能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答案:否。他的生活应该由继父负担。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104.“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工作中,有时会经常遇到意外事故,所以工伤后可以享受何种待遇是每个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请问领导行使管理职权遭致报复性伤害是否算因工负伤?

  (答案:是。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105.《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对因工或非因工的认定在于发生了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后,受伤者本人应负什么责任。凡是“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者,认定为因工工伤。请问某人驾单位车辆办理公事途中,撞上了在前面行驶的卡车而受伤,是否为因工负伤?

  (答案:否。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106.在工作中,有时候会遇到意外事故,轻则伤筋动骨,重则要留下终身的残疾。所以对工伤的确定有相关的规定。请问某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案:是。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107.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所得到的保险待遇叫伤残抚恤金,按残废等级计发。请问这样的职工是否需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案:否。由于这样的职工已不再参加工作,故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108.退休待遇是退休人员劳动一生、贡献一生后,在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应该得到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请问退休人员被其他单位聘用后,原单位是否可停发其养老待遇?

  (答案:否。国发[1981]164号文规定:“退休人员受聘,其退休待遇应由原单位发给。”参见《城市居民社会保险实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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