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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不少!这个贪腐校长把学校当摇钱树

 独坐酒巷 2017-11-07
  教师也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身为湘潭县五中原党总支书记、校长赵元湘本应立德树人、行为世范,但他在利益面前经不起诱惑,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把征订教辅资料当“摇钱树”

  赵元湘在利益面前经不起诱惑,利用手中权力拿回扣、收受红包礼金。教辅资料供应商黄某,为招揽生意千方百计与赵元湘和分管副校长拉关系、套近乎,逢年过节给他们拜年送红包礼金,赵元湘也是心知肚明,欣然接受,并在黄某的书籍销售业务上给予不同程度的关照,双方都将学生所征订的教辅资料当作了“摇钱树”。

  据调查,黄某每年都会利用年终拜年的机会和每学期末与县五中结账的机会,根据五中征订教辅资料业务量的比例,向赵元湘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赠送数额不等的红包礼金,以感谢其在教辅书籍征订方面给予的关照,多的一人一次达到3万元。

  违规收费设立“账外账”

  为增加学校收入来源,赵元湘胆大妄为,擅自安排学校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和相关财务人员设立账外账,采用自制收据收取学生费用,作为账外资金随意安排使用。

  据了解,该县五中设立了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包括资料费、油印费、校服费、补课费等,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明文规定不允许收取的费用,这些收费项目却成了学校的“财源”。

  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每学期初,赵元湘都会安排分管后勤副校长,组织会计、出纳将收取的部分资料费、补课费、校服费和其他代收费等收入不记入行政账在账外运行。其中,大部分资金被作为该校的账外账资金,用于支付干部、教师津贴补助、超标准公务接待等。据调查,赵元湘还以协调工作名义向相关部门及上级领导送礼,借以寻求政治上的“保护伞”。

  滥发津贴补贴成“提款机”

  2013年,湘潭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湘潭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后,各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但县五中仍然存在给教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

  2013年2月至2017年6月,赵元湘多次召开校级干部会议,讨论教职工津补贴、加班奖励发放方案,并于2013年4月自行制定了《湘潭县五中教职工招生、交通、伙食、加班、补助及奖扣政策》,设定教职工节日慰问费、高考学考奖、岗位目标奖等40余个补助项目,先后发放无政策依据的津补贴共计1470余万元,把滥发钱财变成了学校和个人谋取福利源源不断的“提款机”。

  销毁票据对抗组织审查

  赵元湘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与县五中相关人员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并指使他人销毁财务原始票据,对抗组织审查。

  2014年3月,赵元湘要求会计从学校账外账资金中支出5.1万元,以“社会人士捐赠”的名义上交学校县非税账户。2017年6月,赵元湘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与县五中会计串供,要求其作证5.1万元为赵元湘私人捐赠,掩盖其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占为己有的事实。同时,还指使副校长、会计、出纳、总务主任对2017年上半年学校账外账的收支情况进行结算审核后,将相关原始票据全部销毁,对抗组织审查。

  另外,根据湘潭县2014年8月下发的《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全县各单位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财务审批”。但赵元湘在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间,一直审批该校财务支出,违反“三不一末”规定,违规审批学校财务支出。

  经查,赵元湘违反政治纪律,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与相关人员串供,并指使他人销毁财务原始票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执行“三不一末”制度,违规审批学校财务支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账外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为其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今年8月,赵元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纪者说】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是教育培养下一代的阵地。学校领导的言行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对广大师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教育系统的党员干部必须拧紧理想信念“开关”,筑牢拒腐防线;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强化政治责任担当;自觉做到守住“小节”,永葆清正廉洁本色。(湘潭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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