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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的古案奇判系列-----(贰拾)诬富为贼

 陆一2 2017-11-08



     清朝康熙年间,在扬州府治下,官府抓获了一个特大的盗窃团伙。经过一番讯问,盗贼团伙的头目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还向官府告发,在西乡有个大财主吴某其实是为他们团队销赃的同伙。时任扬州知府的傅泽洪得知后,又仔仔细细问明了吴某的容貌和住处,就让人把贼首押下去了。站在一边的负责捕盗的捕头上堂禀告知府,请求知府大人派遣去抓捕吴某。傅知府思索一下,说道:“这贼人在堂上交代的很清楚明白,语气非常肯定,这吴某必然也是一个窝销贼赃的大窝主,现在如果公开地派人前去捉拿,肯定会走漏风声,打草惊蛇,本官自然会秘密抓捕吴某。”

       等到过了几天以后,傅知府再次升堂,将盗贼从牢狱里提到堂上,又让捕头到大堂旁边的小屋子里,把“吴某”带上枷锁也提上了大堂。那贼首一看见带着枷锁的“吴某”,立刻就在堂上叫了起来:“就是你,你别忘了,之前抢劫的某某的财物就是放你家的。”“吴某”矢口否认,二人就在大堂上就激烈地争吵起来。傅泽洪笑着对贼首说:“这个人是跟随我多年的家仆。之前你揭发西乡吴某是你们窝赃销赃同伙的时候,我就派人去仔细的查探了一番,西乡吴某确实是个大财主,不过那吴某是个安分守己的良民,并不如你所说的那样。如今你还有什么话说,还不从实招来是谁指使你这样干的?”说完,傅知府就令两旁的衙役给贼首上刑。贼首挨刑不过,最终坦白是捕头让他这样说的。傅泽洪当场就在堂上把捕头抓了起来,重重的责罚并且将罪状写明公之于众。


注:1,傅泽洪:字育甫,汉军旗人。累官江南淮扬道。著行水金鉴百七十五卷。

       2,《行水金鉴》:中国水利史资料书。清雍正三年(1725)成书。清代傅泽洪主编 ,郑元庆编辑。全书约120万字,所收资料上起《禹贡》,下至康熙末年(1721),包括黄河、长江、淮河、运河和永定河等水系的源流、变迁和施工经过等,按河流分类,按朝代年份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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