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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之父,我就想问一句:子女的家是父母的家吗?

 pgl147258 2017-11-08

既然邀请我了,那我就说几句。本人文化有限,写得不好请大家见谅。

说说我跟婆婆,我们的关系挺糟的。七八年矛盾的积累,虽然没有面红耳赤的争吵,却也到了互相排斥的地步,很多时候为了避开婆婆,我连老家都不愿回,总找借口说忙,就更别提公公婆婆来和我们一起住了。

几个月前,听到公公婆婆要上来这边找工作,我一直很抗拒,只想离她们远远的。迫于老公已经答应了,我才勉强同意,同时也要求老公给公公婆婆在外找一处房子。由于提前做了准备,公公婆婆一上来就有了工作,工作包吃住,没住几天公公婆婆都去工作了。好景不长,不到半个月婆婆被辞退了,婆婆从没打过工,普通话也不懂多少,手脚比不上年轻人,被人嫌弃了。

看着婆婆重新回到了我们的住所,心里各总纠结。那段时间我总是晚晚的回家,回家见到婆婆也不会说一句话。吃饭时婆婆总提到说要回老家,我也当作没听到,不能赶她,也不想留她。她反复提到时,老公跟她吵了一架,那时我不在家,事后听老公说的,我还是没发表任何意见,只知道老公是想让婆婆留下来,结果母子吵了,公公劝了婆婆一晚。第二天婆婆大变样了,竟然不提回老家了,开始帮我们分担家务了,还帮我们接送小孩了,在我们忙不过来时也会帮我们搭把手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漠了……慢慢地我对婆婆的看法改变了,我们的关系真的好了,婆婆现在总想着让我们吃好住好,而我们也总想着怎样让公公婆婆过得舒心,现在我们一家人和和睦睦的很幸福。我也希望公公婆婆一直住下去,待将来她们老了,我们也方便照顾。

试着放下过去的不愉快,你会发现幸福其实很简单,祝愿天下婆媳如同母女。


娶嫁完婚后独立成家的子女居住的房屋即便是父母出钱买的,且产权证、土地证上分别暑有父母全名,但依然还是子女的家,而并不是父母的家。因为从法理上说,父母只是拥有处分(转让交易)权的产权人,而子女则是家的合法户主。所以,父母不能以产权所有人自居,在未受子女邀请或未经子女同意下强行随意入住。因为按照大多数家庭模式来看,两口或三口之家毕竟是一个最私密的个人空间。所以,除非逢年过节受子女之邀,或有特殊情况经子女同意后方能入住。如果父母与子女反目而导致父母欲收回房产,那必须要有合法且充分而具有说服力的诉讼理由:如子女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义务,甚至是忤逆不孝等:这样才会得到司法诉讼的支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子女维护自己家庭不受任何干扰属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与子女的相关责任义务完全是毫不相干的两回事情。所以,父母不宜将其视为所谓‘’不孝‘’来诟病暨和指责子女,更不宜以此作为收回房产的诉讼理由。而且既然父母有自己的居住之所,缘何非要与子女挤在一起凑热闹?当然,如果父母一方甚至双方都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而需要子女照管则另当别论。


这个道理很简单,房产证上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家,当父母的不管你出了多少钱也没有你的份。过去农村弟兄们多,分家时老人要把自己晚年住的房子留出来,不然到谁家去住呢?现在独生子女多了,老人辛苦一生顷其所有为儿子买房成家,房产证上是儿子儿媳的名字,那就不是你的,他们有权利让你住或不让你住,当然,如果房子够大,大多数儿子是不反对和父母住一起的,但是,儿媳这一关就不好过了,贤惠的让你住,用得着你的时候让你住,当你没用的时候,或者你用人的时候,恐怕很难。所以,当你老了,一定要有自己的住处,尽量不要和儿女住在一起,有能力的时候就帮他们一把,病了,不能动了,他们愿意来就来看看,陪陪,工作忙,不愿意来也不能强求,因为老了,累人了,该归西了,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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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53了,是婆婆,儿子结婚5年了,有一个三岁的小孙女。我觉得子女结婚了,就自己过自己的,也别惯着孩子,他们也成人了,如果经济确实有困难,就帮一把,但是不主张长期资助,儿子别想着父母家是自己的家,他们也应该为自己打拼,别想着啃老。父母更不能想着住儿子家多么硬气,都客客气气的,不要越界最好,老年人和年轻人观点不同,在一起容易有矛盾,儿子可能会体谅,儿媳妇不一定能接受。婆婆公公哪个愿意看媳妇的脸色?整天小心翼翼的多累啊!在自己家随意自在,不想说话可以一整天不言语,有点小病可以一整天躺着,心静。别觉得把儿子养大了自己功劳大大的,把儿子家当成自己家。


养儿防老。古人留下的风俗,从古至今,儿女的家就是父母的家。儿女,父母是从不分家的。国家法律也明确规定:儿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力。这更说明儿女的家,就是老人的家。当然,现在在一些家庭中,姿媳关系并不太融洽,甚至还很紧张,到了各居一处,互不往来的地步,但这并不能说明儿女的家不是父母的家。我想无论是婆婆,还是儿姐,只要各自多想想自己的缺点,多想想对方的长处,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慢慢就会好的。亲不过父子!世上只有父子关系最亲,到任何时候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请天下的儿女都好好孝敬父母吧!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


父母的永远是子女的家。因为父母的心里永远装着儿女。不论这个家有多么贫穷。至少子女不用看父母的脸色活着。

可是子女的家未必就是父母的家。所有的父母都有自己的家,只是最终有一天开始会失去。无论有没有收入,做父母的终有让子女照顾的那一天。从那一天开始不论是不是生活在还称做自己的家里,还里生活在子女的家里,那个家再也不会里自己的家了。所有的人都有两个阶段需要他人照顾,一个是未成年阶段,需要父母照顾,父母照顾子女是天经地义的,无私的。做为子女无需看父母的脸色,无需顾及父母高兴与否。可以撒娇,可以耍赖。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在无知和不懂事的借口下得到谅解和诃护。人的另一个需要他人照顾的阶段,是老了动不了,需要自己的子女照顾。这时需要小心一意,需要察言观色,需要忍耐,不能做错事,说错话。需要忍爱不耐烦和白眼。需要默默地咽一并不合口味的饭菜。需要忍受孤独。这时候子女的家是父母的家吗。写这样的文字,并没有指责子女的意思。因为从古到今,每一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每个人都逃不脱这样的经历。从为人子女到为人父母,这样生话规律,每个人,无论贫穷和富有,都需要面对。


看了不少年轻人的评论,都一致认为子女的家不是父母的家,那就请认为父母的家也不是子女的家吧,不要有了事情就回家唧唧歪歪了。中国大多数的子女就是这样,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分得不要太清哦,然后需要帮助时不是想着自己解决,第一个想着的就是父母必须帮忙。比如,在外打工的,生孩子没有能力带的,第一个想法是送回老家由老人带。再比如,生了孩子必须公婆或岳父母带的,出来了所谓的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就是忘记了父母已经养大儿子,儿子本来就有赡养义务(岳父母同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年轻人竞争大,生活压力大。试问,谁不是这样过来的,谁没有苦过,压力过?人不能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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