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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一收费站明日(9日)上午十点正式开始收费!

 昵称8815056 2017-11-08


从姜各庄收费站管理中心获悉

唐山滨海公路姜各庄收费站

2017年11月9日上午10:00

开始正式对过往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

滨海公路唐秦界至曹妃甸新城段

全长61.36公里一级公路标准。

过往的车辆注意哦!

▼▼



乐亭县人民政府

关于滨海公路(东段)姜各庄收费站正式收费的

公   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唐山市滨海公路唐秦界至曹妃甸新城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函[2012]77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唐山市滨海公路唐秦界至曹妃甸新城段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2014]33号)文件,滨海公路姜各庄收费站自2017年11月9日上午10:00起开始正式对过往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费用用于偿还建设债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费起止时限

2017年11月9日上午10:00至2032年11月9日,时限15年。

二、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一类车辆:客车≤7座,货车≤2吨按每车次10元收费;

二类车辆:客车8-19座,货车2-5吨(含5)按每车次15元收费;

三类车辆:客车20-39座,货车5-10吨(含10)按每车次25元收费;

四类车辆:客车≥40座,货车10-15吨(含15),20、40英尺集装箱车按每车次30元收费;

五类车辆:货车>15吨按每车次40元收费;

载货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1.7元/吨车次执行。

三、免征范围

1.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2.进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特此公告。

乐亭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还有重点来啦!

唐山北立交桥收费站

2017年11月10日零时起

唐山市北立交收费站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唐山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撤销北立交收费站的通告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指示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唐山市北立交收费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10日零时起,唐山市北立交收费站停止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唐丰路(丰润区物流大道至庆北道)按照《唐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唐丰路和环城南路货车禁行范围的通告》(2014年1号),继续实施每天早6:00至晚21:00禁止大型货车、大型拖拉机通行措施

三、北立交收费站拆除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发布通告。

唐山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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