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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六条禁令 喊停小升初选拔考试 民办培训将告别“野蛮生长”

 长沙7喜 2017-11-09

今日长沙市民办培训学校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推出六条禁令,对正在火热进行的小升初选拔考试喊停!


  • 不得以选拔生源为名,单独或联合普通中小学组织各种考试、测试和竞赛;

  • 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费用;

  • 不得接收非培训班学生参加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

  • 不得在核定办学地点之外设点组织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

  • 不得向普通中小学提供培训班学生考试、检测和竞赛成绩;

  • 不得违规聘请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以此为名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资料……


会后,长沙市各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负责人在关于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长沙晚报通讯员 冯靖豪 摄


失信民办学校将上“黑名单”


民办教育处处长刘凯希介绍,民办初中学校与民办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小升初考试问题,是这些年来非常突出的问题,尽管教育局做了一些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被动应对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究其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查处找不到突破口。在潜在的选拔制度下,民办培训机构“培优”迎合了名校招生的掐尖需求,自然形成了产业链。面对各种投诉举报,教育局组织过多次突击检查,但是举报者不能或不愿意提供证据资料,培训机构培训或考试的目的是检测效果还是选拔生源不能准确界定,民办学校也不会承认自己和培训机构有关联,因此往往查无实据,不了了之。


此次长沙市对这些违规行为打“组合拳”出击,首先明确查处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区县(市)教育局为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监管主体,受理各方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特殊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参与的,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应该给予支持。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管。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建立民办培训学校(或机构)违规组织招生考试的投诉举报专项台账,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做好记录。每个季度末,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将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对上级领导或部门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件,要即时调查处理,即时报告情况。


建立民办学校违规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经查实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民办培训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列入“黑名单”,并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对经查实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无证办学机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办学清理整治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49号)规定依法取缔。


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后递交给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长沙晚报通讯员 冯靖豪 摄



“六大制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选拔性考试乱象


今日会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也签订了关于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的承诺书,包括“八条约定”:


  1. 不采取书面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2. 不与民办培训学校(机构)合作组织测试或以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组织的测试(竞赛)成绩等为依据选拔录取新生;

  3. 不提前组织招生面试;  

  4. 不提前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收取预录费;

  5. 不违规签订各种招生承诺协议;

  6. 不作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

  7. 不违规向学生收取与招生考试相关的费用;

  8. 不超计划招生。


长沙市还将推行“六大制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选拔性考试乱象。


实行招生备案制度。从2018年起,民办培训学校每个学年初应该制定详细的年度开班计划,明确开班时间、开班名称、招生对象、招生规模、培训时段、培训课时、收费标准等,并填写招生备案公示表,向社会公示并交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开班计划的,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各相关民办学校(机构)要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做出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的书面承诺,交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公开承诺书应长期张挂在学校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承诺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范本。


实行巡查监管制度。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巡查,重点巡查民办培训学校(机构)招生备案落实情况和执行有关规定情况。同时,每个区县(市)教育局聘请5名以上志愿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培训学校(机构)办学行为、招生行为和考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实行协议服务制度。市教育局统一制作《长沙市民办培训学校服务协议(范本)》,约定培训学校和培训学员双方权利和义务,引导协议双方加强监督,积极防范各种经济和法律纠纷。各民办培训学校在接收培训学员之前,应该向学员出示相关证照,督促学员签订协议。未与培训学员签订协议产生法律纠纷的,民办培训学校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培训学校(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并为举报投诉者保密。投诉举报应讲究事实确凿、证据充分。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投诉举报,市教育局将给予举报者一定金额的奖励。


实行财务审计制度。依法对有重大违规嫌疑的民办培训学校进行财务审计。


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在会上表示,近年来,长沙市强力推进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取得了可喜成效。但是,少数民办培训学校(机构)投机取巧,以名校生源选拔为名招揽学生,单独或联合普通中小学组织各种名目的考试、检测或竞赛,严重违反《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不仅加重了学生负担、破坏了教育生态,同时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教育形象。长沙市将从根本上治理培训乱象、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长沙晚报记者 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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