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Ryder 民间中医大普查来了,普查加考核,大家转正的日子来了,赶紧积极申报! 今年10月,十九次大会报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章节中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药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好时机。 这也是向所有人宣告传承中医药事业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而今年《中医药法》的正式出台,解放民间中医,让确有专长的中医人能合法执业,更是将传承中医药这项事业向前推动了一大步。 《中医药法》 解放民间中医 2017年7月《中医药法》实施,随后有关部门又正式公开《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那么这些法规、条文到底给我们民间中医带来了那些福利呢?我们简单说下: 第一,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可以个人开业方式执业了! 《中医药法》第十五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而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到底能做什么呢?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九条规定: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第二,实施中医诊所备注制,中医诊所设置不受限制。 《中医药法》第十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当然,如果通过新考核获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也可以备案开诊所。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新证书和以往的旧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不同,这里不再赘述。 民间中医资源开展大普查来了,别错过! 很多民间中医有真本事,但是不知道通过考核获得合法执业身份这回事,也不知道如何参加考核,这回各地中医药主管部门主动突进,对民间中医资源进行大普查,由省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普查信息进行筛选,并实地考核甄别确认。 近期,山东省卫计委与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展开全省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即日起到2018年底,山东将对全省民间中医资源开展大规模的普查。 山东省作为全国首个开展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的省份,对传承中医文化、发展民间中医事业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开展民间中医资源普查工作意味着,民间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将被更好地挖掘和保护,民间中医医师积极性将被进一步带动,民间中医事业会迎来新的曙光。 那么具体有哪些机构或个人被列入普查范围呢? 根据《通知》要求,包括在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推拿康复门店等机构或居家从业,未经过系统学历教育,通过家传、拜师、自学等方式学习中医且有中医药特色技术,或者虽有系统学历教育,但仍以家传专长为主要健康服务特色,且从事中医药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都在普查范围内。 普查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10月底前各地建立普查工作办公室。
普查内容包括:
通过普查,主要摸清三个方面的情况,即民间中医从业人员数量及其结构状况;民间中医资源减少与濒危的原因;以及民间中医传承发展、中医医疗技术、医疗器具、经验方、中药炮制、制剂方法及其特色技术等情况。并通过普查,建立民间中医普查数据库和资源共享平台。 从《通知》中提到的工作目的和完成要求可以看出,政府对民间中医的重视度极高,这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目前正值民间中医填表申报的重要阶段,希望大家都能积极主动起来,相互转告,尤其是山东省的民间中医们,11月底前要填表普查申报了,一定别错过,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普查工作,为以后光明前途做好铺垫! 下面是普查登记信息样表,赶紧给大家呈上来,也许下个普查就轮到你们省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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