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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杀嫂为何要先扯开对方衣裳?

 kyl01 2017-11-13

武松杀嫂为何要先扯开对方衣裳?因为宋朝法律有条特别规定

原创 心言心语 2017-11-12 16:12

武松杀嫂为何要先扯开对方衣裳?因为宋朝法律有条特别规定

中国古代有着四大名著,其中行侠仗义的《水浒传》里面的人物,令人过目不忘。如,小说中潘金莲描绘成一个给丈夫戴绿帽,并与奸夫一同谋害亲夫的淫妇。潘金莲至今,还是淫妇的代名词。在我国的历史之中,还真有又矮又愚卖烧饼的武大郎这号人。与原文不同的是,他是明朝人,不是北宋人,他不叫武大郎,叫武植,夫人姓也姓潘,但不是浪荡之人,反是贤良淑惠的内助。他们的子孙后代就居住在河北省清河县武家村。

武松杀嫂为何要先扯开对方衣裳?因为宋朝法律有条特别规定

今天,小编不是批判《水浒传》,反是解读里面的细节,武松杀害潘金莲时,为什么会先扯开她的衣裳。

在我国亘古不变的一句话就是“长兄为父,长嫂为母”。武松给老大报仇雪恨时,他杀了长嫂潘金莲,扯开衣服,是不是由于恼怒气愤之举呢?

有文学家说,武松本来就是一位粗暴的武夫,武大郎的死,让他心中充满仇恨,拨下衣服是为了在临死前羞辱她。其中更有一些人,瞎扯说,武松也是对潘金莲有眷恋之情,他的行为是一种心理扭曲的表现。

武松杀嫂为何要先扯开对方衣裳?因为宋朝法律有条特别规定

纵观全书,武松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粗野武夫。武松在井阳岗空拳揍死老虎,让他谋得一官半职。因此他对大宋律法也是较为了解。但是武夫出身不代表智商低,其实他是一位头脑清晰,心思缜密之人。武松搜到嫂子一伙人毒害武大郎的人证物证后,首先做的并不是拿这伙人的命来偿还,却是要官府治他们罪。

依《宋刑统》条文:对奸夫淫妇的处罚,奸夫牢刑18个月,淫妇却是两年;谋害亲夫者,杀人均要填命;若有命案发生,都不能私自处理,都要报官府定夺。

武松杀嫂为何要先扯开对方衣裳?因为宋朝法律有条特别规定

武松身为府衙捕头,自然对显对法律条文是很清楚。身为公务员的他没有选择立即复仇,就是希望官府还哥哥公道,也防止自己身陷囹圄。所以说,武松是一位冷静又明智的武者。

可是没想到官场的黑暗,西门庆与官员相勾结。武松的诉状并未得到知县的认可,反而被补驳回。武松得知官府不会治奸夫淫妇的罪,无奈之下,唯有对他们报私仇。

武松私设公堂公审潘金莲,他把街坊四邻都找来,嘱咐胡正卿做书记员写好记录。武松便对潘金莲和王婆进行审讯。在众多的证据前,又受到武松的武力压迫,她们如实地交待了谋害武大郎的前因后果。这时看到证人,证词,犯人供词都完善才动手复仇。

武松杀嫂为何要先扯开对方衣裳?因为宋朝法律有条特别规定

武松在杀潘金莲时,为何要扯开她的衣服。其实,这是武松的高明之处。

宋朝法制条文将杀人罪区分为谋杀、意外致死和斗殴致死等。依按律例,谋杀和故意杀人要填命,但打架斗殴,这些意外失手打死人却不用。武松要杀潘金莲时,故意撕扯对方,并且有旁人进行记录和作证。这就形成了一个叔嫂斗殴的假象。

当武松连杀两人西门庆和潘金莲后,知县大人得知人已死。故将案件写成,武松在拜祭武大郎时,叔嫂二人因故发生争吵,而引发打斗。潘金莲把灵位摔坏,致使武松一时气愤杀了她。西门庆因与潘氏有奸情前来护助潘妇与武松打斗时,也被武松错手打死。

这起私自复仇杀人的案件,就被“打斗”二字掩盖住。手刃两条人命的武松,因官文上的掩饰只判得发配边疆而已。府尹陈文昭复查案卷,更把罪人武松的重罪枷锁调换成轻罪枷,以便接纳单位从轻处理。身为公务员的武松利用自己聪明才智,对奸夫淫妇报私仇的同时,又保存了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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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王婆,她为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穿针引线。在奸夫淫妇毒害武大时,又是从犯。武松对她的仇恨不亚于潘金莲与西门庆。武松不杀王婆,主要有三个原因:一、王婆是整个案件中的知情者,留她做个证人对自己有利;二、王婆没有西门庆的本事能买通官府逃避惩罚;三、王婆的罪按宋朝的法律,她会判下凌迟之罪。聪明的武松在杀潘金莲扯开她的衣裳,放过王婆性命,都是为了报私仇后,能巧妙地躲避法律的严惩。

武松作为一位公务人员熟知法律条文,能巧妙避开法律的严惩,最后还得到熟人的庇护。可见《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奄看穿了现实中官场中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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