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法律只能用来制裁犯罪 那么,什么可以制裁人性? 当我们还沉浸在双11狂购的满足感的时候,江秋莲,这个“江歌案”中主人公的母亲,已经度过了没有女儿的第373天。
江歌为刘鑫挡10刀而死,至于事情经过,不再详述。
魏则西临死前的一个问题是:
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
江歌则用生命,给我们留下了这个问题:
你认为人性最大的自私是什么? 刘鑫和江歌母亲的对话,相信大家都看了: 对于这个视频,又一个有网友的评论, 我认为非常中肯:
整个视频中,她都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是一个内心柔软善良的人。 然而,无论你去问她什么,她的第一意识就是先保护好自己,再考虑别人。 这种人太常见了,他们有一种幻觉,以为自己很善良、柔软,觉得自己在路边摸一摸小猫小狗,就已经是顶天的内心温柔了。 而一个人真正的善良,要到他在利益受损的时候,才能看得出来。 一个真正善良的人,当她利益受损的时候,他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照样去帮助别人。
但有这么一种人,她们时刻只关注自己的利益,随时都在用外界的各种条件(包括别人的权利)为自己创造利益,一旦自自己利益面临侵害,他们会奋不顾身的去斗争到底,决不妥协。 如果她们胜利了,认为是理所当然。如果她们失败了,认为自己因为弱小而被欺负了,然后会做出一副善良而柔弱的样子。 水木然认为,这就是自私的三种境界: 1、出于自己的自私,要求别人不能自私; 2、牺牲别人利益的时候,毫不客气; 3、哪怕是牺牲别人最大的利益(时间、金钱乃至生命),也要满足自己微不足道的好处。 这就是自私,也叫人性。 的确,法律只能用来审判犯罪,但不能用来审判人性。 但是,还有一种审判叫做:叫良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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