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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海瑞断案以道德为依据,他制造多少冤案?

 黑猩猩表哥 2017-11-17

古代审理司法案件,主事官员往往重视道德原则,一定程度上轻视事实真相。据传为西汉刘向所著的《列女传·节义传》中有一个“齐义继母”的故事,是这种倾向的典型诠释。


话说齐宣王时,有人被害于路旁,经地方官调查,一对兄弟有作案嫌疑。面对地方官的审问,兄弟二人均自招是凶手,为对方开脱。因为缺乏直接证据,地方官无从决断,只好把案卷提交给宰相。宰相也不能判决,又踢给齐宣王。


宣王陷入两难:“如果一概赦免,那就是纵容真凶;如果一概诛杀,那难免冤枉好人。他们的母亲肯定最了解他们的秉性,让她指认凶手吧。”宣王提出一个命题:谁平日里德行不好,谁就是凶手,并且将选择权残忍地推给母亲。


影视剧中的齐宣王。


母亲毫无办法,哭得死去活来,不得已答道:“你们杀老二吧。”宰相问何以如此,这位悲伤的母亲没有谈事实,也没有谈两个孩子的秉性,她从自己的道德责任说起。


她说:“老二是我亲生的孩子,老大是我丈夫前妻的孩子。我丈夫病逝前曾嘱咐我,一定要善待老大。我当初答应下来,必须得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杀兄留弟,就是以私爱废公义;背言忘信,那就对不起我死去的丈夫!”


母亲的哀恸之言,由宰相转达给宣王,宣王很受感动,“美其义,高其行”,决定释放那对兄弟,而且尊称这位母亲为“义母”。


在这起案件中,宣王成就了自己的仁慈,母亲维护了自己的信义,那对兄弟也得以保全性命,似乎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是,事实不彰,嫌疑人逍遥法外,这一切对死者及其家属意味着什么呢?死者含冤九泉,家属隐忍苟活,彻头彻尾的大悲剧!


你不能说宣王糊涂断案,即便是赫赫有名的大清官,其审理案件依赖道德原则也重于事实。


电视剧《大明王朝1566》中的海瑞。


明朝海瑞以执法不阿、忠介耿直闻名,在民间有“青天”之美誉。遇到简单的案件,他还能辨个真伪、分个是非,对于稍微复杂点的,他判断的标准就要以“四书五经”的伦理道德作为指导了。


他说:“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其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


总结下来,海瑞断案以尊卑长幼、贤愚强弱为准绳。他的这句话,不仅是他为官生涯的总结,实在也是对古代数千年司法运行的概括。可以想象,这种标准将制造多少冤假错案?


海瑞画像。


古代以读圣经贤传的文官充当司法官,加之技术和制度上的缺陷,其道德倾向在所难免。在海瑞眼里,真相是底色,道德才是涂抹其上的外在,为世人瞩目。所谓审案,正如一场道德宣教活动。


官员如此,普通百姓也以道德的眼光审视邻里之间发生的案件。只是一旦这样的案件落在自己身上,他才会急于诉说事情的真相。


那时候没有大众传媒和网络,对某一案件事实与道德的议论流传于小圈子。时至今日,与司法有关的技术和制度大为完善,我们这些激扬文字的人(不论是媒体人还是网友)走出海瑞轻视事实的局限性了吗?我们的议论超越500年前的农民了吗?网络上的“反转”新闻何以不断出现?


真相明了之前大言炎炎,在当下再常见不过。对事实要有充分的尊重,我常常如此告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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