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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山中队一小时查纠电动车违法60余起 骑超标车罚200元

 平平安安866 2017-11-19

超标电动车被警方暂扣

  东快讯(记者刘兴通讯员榕警文/图)11月13日起,福州市交警支队根据部署,在市区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昨日下午,晋安交警大队金鸡山中队在辖区进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查纠行动。在一个小时的现场整治查处中,警方共查纠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0余起,暂扣超标电动车13辆。

  到年底前,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不按道行驶、无牌及超标电动车闯禁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为严查严处阶段。昨日下午3点左右,晋安交警大队金鸡山中队民警与警辅人员在火车站北广场附近设卡,对来往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整治。

  据民警介绍,火车站北广场前的北三环辅道(站西路口至站东路口)车流很大,是城区10条严管街之一,也是本次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整治重点区域之一。整治行动刚开始,就有一辆载有两名成年人的超标电动车自西向东沿北三环辅道驶近设卡点,看到现场有民警执法,电动车骑手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试图突破防线,准备逃逸。执法民警见状,驾驶警用摩托车在保证安全前提下进行追赶,最终在金鸡山隧道口将该超标电动车拦下。

  只见这部电动车不仅车身尺寸偏大,而轮胎也比普通达标的电动车宽了不少,速度已远远超过20公里/小时,属于超标车显而易见。由于无法提供购车凭证,民警将该超标电动车暂扣,并处以罚款200元。而骑手因为违规载人行为又被警方开出了5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若不配合执法,甚至闯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得不偿失。

  1个小时查纠行动中,13辆各种品牌、造型各异的超标电动车被警方查扣。对于被暂扣的超标电动车及其交通违法行为,警方表示,被处罚者需在15日内到农业银行缴清罚款,如果超期未缴清,将按照每日3%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罚款本金)。车主如能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便可从涉案停车场取回被暂扣的超标电动车。据统计,从13日开展整治行动以来,晋安交警大队金鸡山中队查纠各类非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600余起,暂扣无牌及超标电动车12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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