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劳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 沈体雁(通讯作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引言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在我国的区域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把其范围界定为武汉、黄石、长沙、株洲、南昌、九江等31个城市,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6万亿元,年末总人口1.27亿人,分别占到全国的3.3%、9.7%和9.3%。受国家政策影响,长江中游城市群逐渐成为研究热点,近年来围绕其开展的研究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空间相互作用和竞合机制(何胜等,2014;王涛、曾菊新,2014;王圣云等,2016) ;产业结构和经济联系(白洁,2012;王磊、吴也,2014;Qian et al.,2015) ; 区域发展政策(龚胜生等,2014;梁本凡,2015)。在人口研究方面,我国目前的人口迁移研究主要包括关于人口迁移数量及迁移人口属性的研究、人口迁移的空间模式变化研究,以及人口迁移的影响因素研究,对人口迁移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口回流的研究则较少(刘云刚、燕婷婷,2013;彭竞、孙承志,2014)。本文主要从城市层面来分析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人口迁移空间格局及演变态势,而目前中国的人口迁移空间模式变化研究多为从省级层面分析人口迁移的区域性差别(丁金宏等,2005;段成荣等,2008;刘晏伶、冯健,2014)、迁移人口规模和强度的变化情况(李扬、刘慧,2010;乔晓春、黄衍华,2013)以及识别人口迁移吸引中心和人口外迁中心(李薇,2008;劳昕、沈体雁,2015),从城市层面出发的研究较少(于涛方,2012;张耀军、岑俏,2014)。由以上分析可见,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研究主要聚焦于经济、产业、发展政策等方面,而人口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和生命所在,是政策实践和产业发展的执行者,长江中游城市群如何在国家政策利好下,实现中部崛起,亟需在人口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尤其是人口回流研究。 对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人口迁移总体特征进行分析发现,其包含的三个省份都属于主要的净迁出省份,净迁出人口都超过100万人:2005~2010年间,湖北省净迁出296.1万人,居全国人口净迁出省份的第五位;湖南省净迁出390.3万人,居第四位;江西省净迁278.5万人,居第六位。中部地区为全国主要的人口净迁出区,三个省份的迁出人口数总和占全国的21.6%,大规模人口迁出造成中部塌陷现象,形成了中国迁出人口规模最大的“空巢”城市群——由于该城市群为跨区域城市群,覆盖地域范围较广, 净迁出人口规模要大于中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等其他城市群。在净迁出省份中,江西省的净迁出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6.25%,在全国省份中排第二,湖南省净迁出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94%,湖北省为5.17% ,分别排全国第四和第六。持续大规模的人口外流使得长江中游城市群劳动力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加速,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人口代表着区域竞争力,而目前中国人口红利的日渐式微(蔡昉,2010;2011;李建民,2016),带动了城市间新一轮人口争夺战,区域人口争夺趋于零和博弈。中国人口流动的主要方向仍然是从中西部向东部沿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是跨省人口流动的主要吸引中心。但近年来,外来流动人口的逐步回流导致这三大都市圈的常住人口增速趋缓。外来人口集聚的沿海大都市“生活成本上升、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竞争加剧”等城市病日益加剧,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由外向内的转型,地方二三线城市的发展潜力也日益增加,从2004年开始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用工荒”现象。随着各大都市圈人口集聚减缓,部分地方城市开始出现人口回流,这为地方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可以通过吸引人口回流的方式来达到地方振兴的目的。目前,国内关于城市人口回流的研究较少,已有研究主要依托学者各自的问卷调查,因各自目的不同,对人口回流的定义也各不相同(刘云刚、燕婷婷,2013)。本文所指的人口回流是依托宏观统计数据及人口普查数据计算的,指由中西部主要迁出区流往东部地区的人口返回家乡的现象,通过计算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之差求得迁出区的净流出人口数,本年度与上年度净流出人数之差则为这一年内回流的人口数。 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回流的趋势已经显现,为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只是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尚未形成大气候。一旦人口回流大规模启动,必将对长江中游城市群乃至整个中国的区域经济格局和城镇体系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本文将通过分析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人口迁移特征(包括人口净流出情况及人口回流趋势)以及人口净流出导致的后果,提出吸引人口回流的相关政策建议,弥补当前人口回流研究的不足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迁移研究的缺乏,既为政策制定提供有的放矢的科学依据,亦通过分析市级层面微观人口数据深化人口回流的相关理论探索。本研究采用的人口数据来自于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2010),以及对应年份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和各市统计公报。 二、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大幅度往外流失,主要流往广东和浙江 从省级层面的人口迁移特征来看,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三个省份都是中国主要的人口外流地: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05~2010年间,湖北省迁出人口总数为380.4万人,其中迁往广东157.0万人(占41.28% ),迁往浙江60.3万人(占15.85% ),迁往江苏的占7.09%,迁往上海的占6.50%,呈多极化趋势;湖南省迁出人口总数为459.2万人,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三个省份中居首,迁出人口呈单极化分布,高度集中于广东省(占63.80% );江西省迁出人口总数为348.3万人, 其中迁往广东116.8万人(占33.54% ),迁往浙江99.1万人(占28. 45% ),迁往福建的占13.74%,迁往上海的占7.09%,呈多极化分布。与湖北和湖南一样,江西省的主要迁入地也是广东,但迁入比例明显低于前两者,其往浙江的迁入比例则为三个省份中最高的,与长三角地区人员往来最为密切。 总而言之,长江中游城市群三个省份有两大人口迁移地:第一迁入地都为广东省,广东的最主要人口来源地为湖南;第二迁入地为浙江省,其最主要人口来源地为江西。 三、长江中游城市群绝大部分城市人口净流出,部分城市出现人口回流 从城市层面的人口迁移特征来看,除了三个中心城市武汉、长沙、南昌以外,长江中游城市群大部分城市人口都是净流出的,下面分省来看近年来各城市的人口流出变化情况。 净流入人口为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之差,从湖北省来看,2005~2014年间只有武汉和宜昌人口是净流入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宜昌是湖北省除了武汉以外唯一一个常住人口高于户籍人口的城市;近几年来流入武汉的人口增长较快,而流入宜昌的人口数量较少且增长缓慢,基本上保持稳定(不超过10万);襄阳、荆门、孝感、荆州这几个城市从2010年开始出现了人口回流现象;黄冈、咸宁、仙桃、天门的外流人口逐渐增加。 从湖南省来看,只有长沙的人口是净流入的(常住人口>户籍人口),从2010年开始长沙流动人口开始迅速增长;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均从 2010年起呈现出人口回流趋势,只有娄底的外迁人口仍在逐渐增加。从江西省来看,南昌人口先为净流出后变为净流入,近几年来流动人口呈现缓慢增长;其余城市均为人口净流出,且外流人口持续增加,人口流失较为严重,是中游三省中唯一没有出现人口回流现象的。 综上所述,武汉和长沙近几年来流入人口较多且呈现大幅增长,形成本区域吸纳人口的双中心结构,南昌和宜昌的流入人口较少且增长缓慢,城市群内的其余城市人口都是净流出的;湖北省和湖南省的部分城市出现了明显的人口回流现象。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结果可看出(图4):从省内迁入的人口主要集中在三大中心城市和襄阳、衡阳;从省外迁入的人口则主要集中在三大中心城市,湖北西部的襄阳和宜昌,以及湖南南部的衡阳和株洲。因此,长江中游城市群吸纳人口的中心可分为两级,主要中心为武汉、长沙、南昌这三个省会城市,次中心为湖北的襄阳、宜昌以及湖南的衡阳和株洲,这几个城市已成为人口回流的主要吸纳区。 四、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净流出导致的后果: 人口红利净输出 人口净流出导致的后果之一是城市群中大部分城市的常住人口增长均较为缓慢,甚至有部分城市人口出现负增长(荆州、黄冈、咸宁、仙桃、天门、娄底等)。 人口净流出导致的后果之二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劳动力占总人口比例较低,老龄化加重(老龄化率由2000年的6.7%增加到2010年的8.8% )。将中游城市群与其他四大城市群的人口年龄结构比较,可以看出中游城市群的劳动人口(15~64 岁)比例为74.6%,低于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老龄人口和未成年人口比例则相对较高。从总抚养比来看,中游城市群的总抚养比为34.1%,高于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仅次于成渝城市群,人口红利较低,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人口条件。总的来说整个中游城市群的人口红利是往东部沿海地区净输出的(青壮年劳动力源源不断地往珠三角和长三角输送),通过人口迁移的途径由移民来偿还东部沿海地区的人口红利。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人口流出地,难以享受到人口红利的成果,这不仅意味着人口红利的流失,而且可能还意味着在人口红利消失以后,还得比发达地区偿还更多的人口负债( 陈友华,2005) 。 人口净流出导致的后果之三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不高。将中游城市群与其他四大城市群的人口受教育结构比较,可看出其平均受教育年限不高(仅为9. 0年) ,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也较低( 仅为 9. 7% ,远低于三 大城市群),只优于成渝城市群。而从各主要城市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来看,中心城市武汉的平均受教育年限(11. 1年)仅次于北京( 11. 7年),高于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这与武汉市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是分不开的(高校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二,在校大学生数居全国第一),但其科教优势并不能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总体受教育水平的提高。 概括来看,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劳动力流向就业机会更好、收入水平更高的地区,本区人口外流严重,青壮年劳动力和受教育水平高的人口大量往外迁移,造成地区人口红利净输出,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人才流失: 熟练劳动力大量流向邻近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本地大学生毕业后由于没有足够的就业岗位,受到其他发达地区较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较好发展机会的吸引,留下工作的比例也并不高;高素质人才由于没有与之相匹配的高端就业岗位也不断外流。 人口持续外流短期内会导致常住人口减少,劳动人口数量下降,地区平均受教育水平降低,外出务工人群的逐渐庞大也导致了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长此以往会导致地方经济下滑,缺乏发展动力,影响整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加快吸引人口回流,对长江中游城市群未来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长江中游城市群目前正处于快速城镇化发展阶段(2014年全国城镇化率为54. 77%,长江中游城市群31个城市中只有12个城市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之上,总体来看城镇化水平较低),未来一段时间内区域城镇化发展仍是重点任务,需要大力吸引人口回流来继续推动高速度的城镇化发展。 五、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回流趋势显现 随着中西部新城市群(如长江中游城市群) 的出现,中国人口由中西部往东部流动的总体格局将受到影响,事实上,人口回流趋势早已出现。2006~2010年, 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第一人口外流地,广东的常住人口每年净增数在200万以上,但2011年以来,每年新增不足100万,2010~2014年间流动人口数从1919. 4万减少到1837.1万,回流了82. 3万人,按比例估算其中湖北省回流人口为9. 9 万,湖南省回流人口为18. 3万,江西省回流人口为6. 8万人。此外,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第二人口外流地,浙江常住人口增速明显放缓,近几年来平均增速只有2009年的1/4,2010~2014年间流动人口数从698.6万减少到648. 8万,回流了49. 8万人,按比例估算其中湖北省回流人口为3. 9万,湖南省回流人口为 3. 4万,江西省回流人口为6. 4万人。 出现以上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人口增速放缓,另一方面则是大量制造业从东部沿海区域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南亚地区转移,导致东部省市的吸引力减弱。中西部国家级城市群的建设,将导致其对当地人口的吸附作用力变强,在区域人口争夺趋于零和博弈的情况下,这必然使得流入东部地区的人口减少,中西部流往东部地区的人口开始逐渐回流。再加上近年来,中国经济中心开始出现西移的趋势,这一经济发展趋势将进一步加剧人口回流。东南沿海的经济占全国比例在2006年达到顶峰后开始下降,比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的经济占全国比例分别从2010年的17. 28%、9. 21%、10. 75%下降到2015年的16.67%、9.06%、10. 46%,今后还将继续下降。而中西部经济占全国比例却从2006年之后不断回升, 比如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的经济占全国比例从2010年8. 59%和5. 67% 上升到2014年的9. 72%和6. 39%,今后还将持续上升。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三个省份中,迁入湖北省的人口主要来源地为河南(11. 5 万人),其次为广东(9.7万人),包含了一部分回流人口,第三为湖南( 7. 4万人),表明武汉城市圈对湖南的人口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迁入湖南省的人口主要来源于广东省(20. 6万人,由于湖南省迁往广东省的人口很多,有部分人口回流),其次来源于湖北省( 8. 1万人),表明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之间也有一定的人员往来;也是由于人口回流作用,往江西省迁移人口最多的省份是广东(15.0万人),其次为浙江(8.4万人)和福建(6.2 万人),同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湖南和湖北也与江西有一定人员来往。近年来,湖北省和湖南省已经出现了人口回流现象其中湖北省2010 年人口净流出452. 2万,2014年人口净流出346. 3万,总共回流 106. 0万,平均每年回流26. 5万:湖南省2010年人口净流出521.1万,2014年人口净流出473. 7万,总共回流47. 5万,平均每年回流11. 9 万;而江西省的人口还在持续外流,2010年人口净流出233. 6万,2014年人口净流出381. 1万。从整个长江中游城市群来看,净流出人口2005~2009年间是逐渐增加的,到2009年达到顶峰,2009~2014年间有所下降,由2009年的728. 9 万下降到2014年的645.4 万,也就是说从2010年开始出现人口回流,共回流了 83.5 万人. 具体到各个城市的人口回流情况,由前文可知,虽然绝大部分城市人口仍然是净流出的,但已有部分城市出现人口回流。由图7可看出,除了武汉、长沙、南昌和宜昌外,其他城市人口都是净流出的。在人口净流出城市中,有一部分城市出现了人口回流:2010~2014年间回流人口超过10万的有湖南省的常德、衡阳、岳阳及湖北省的黄冈、孝感;回流人口小于10万的有湖北省的襄阳、荆州、荆门和湖南省的株洲、湘潭、益阳。其余城市的人口都是持续外流的,包括湖北省的咸宁、黄石等几个城市,湖南省的娄底以及江西省除了南昌以外的所有城市。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中心的进一步西移,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外出人口还将不断回流。 六、总结与讨论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人口迁移空间格局及演变趋势可总结如下: 首先,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是大幅度往外流失的,主要流往广东和浙江,形成中国最大的“空巢”城市群。除了三个中心城市武汉、长沙、南昌和宜昌外, 其他城市人口都是净流出的,其中武汉和长沙流入人口数量较大且增长迅速,是人口流动的主要吸引中心。 其次,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大规模外迁导致的结果是地区人口增长较缓慢(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人口负增长),劳动力占总人口比例较低,总抚养比较高,平均受教育程度有限,地区人口红利是净输出的。 再次,中部地区外流人口于2009年达到峰值,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流动人口增长也同时达到峰值,长江中游城市群从2010年开始出现人口回流,迎来了新的区域经济发展契机:除了江西省人口还在持续外流外,湖北省和湖南省已经回流了相当一部分人口,回流人口主要来自广东省。吸纳人口回流的主要为三个中心城市,此外还有湖北的宜昌、孝感、黄冈及湖南的衡阳、常德、岳阳。中部地区的人口回流趋势在2004年东部沿海地区出现“用工荒”现象时就早有预兆,但直到2010年才开始真正显现。其原因有可能是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 提出全面提高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目标,这一国家政策对促成中部地区由人口外流到人口回流的转折点出现起到了重要作用。 针对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口将加速回流的态势,为了给回流人口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吸引人口回流,从而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本文结合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提出了以下几方面政策建议: (1) 促进区域一体化,积极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借鉴和学习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的发展经验,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内部城市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打造中国经济发展第四增长极。 (2)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区域吸引力:依托武汉、长沙等地丰富的高等教育资源和科研优势,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促进这些资源逐渐向周边的中小城市倾斜,逐步实现本区域内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增加本区域对人口的吸引力; 城市公共服务全面向回流人口开放,重点解决回流人口的子女就学、医疗保险、住房等核心问题,为回流人口提供良好的社会福利保障。 (3) 调整户籍制度,促进人口自由流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实行总体宽松、差别引导的城镇落户政策,全面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武汉、长沙、南昌、襄阳、衡阳、宜昌);最大限度地放宽高校毕业生与引进人才的落户门槛,从而为本区域大力引进人才;逐步消除武汉与城市群内其他城市的户籍差异,放宽武汉与周边城市之间的迁移落户条件,促进城市群内人口自由流动。 (4) 做大做强二三产业,吸引熟练劳动力回流: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大力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为回流人口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和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熟练劳动力回流, 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集中;利用承接东南沿海乃至国际产业梯度转移的平台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来吸引人口从长三角和珠三角回流;充分利用武汉和长沙的优质教育资源,加大教育事业投入和发展,提高区域内农民工培训效率,大幅度提高农民工(尤其是回流人口)的整体素质,增强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 (5) 增加高端就业机会和提升薪资水平,留住当地人才:根据原有产业基础打造高端产业体系,并强化科技研发、金融服务、商务管理、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功能,依托各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产业园和孵化器,强化城市创新功能和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从而为城市群内大量高校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并完善福利机制,提高员工待遇;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建立高校企业直接人才输出链,鼓励企业走进高校,提前在高校中选择所需人才,并通过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当地企业留住人才。 (6) 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群,引进外来人才:凭借长江流域生态优势打造城市宜居性,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以吸引外来人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制订更完备的引进人才配套政策措施和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大力启动各项人才引进计划;建立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在内的完整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同时建设更好的投资环境和乡情环境以吸引在外地的优秀人才回流创业。 (7) 加快环鄱阳湖城市群发展,吸引人口回流: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所处的三个省份中,只有江西省的人口是持续外流的,需要进一步加快环鄱阳湖城市群的经济发展,强化南昌的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从而吸引人口回流;环鄱阳湖城市群应充分利用其作为沿海发达地区及港澳台产业向内陆地区梯度转移的承接枢纽作用,并发挥江西省航空产业研发基础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吸纳劳动力。 本期编辑:林健 本期审校:莫志敏 文章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7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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