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地征收,位置相邻补偿款却相差10倍!这样的补偿合法吗?

 zhk书馆 2017-11-19

农地征收,位置相邻补偿款却相差10倍!这样的补偿合法吗?

2017-11-17 李小草 农视网


在我们昨天的文章里,举过这么一个例子,小孙家的白地每亩补偿1000元,但旁边的葡萄园每亩补偿金额是三万五左右,详情请点农地征收最新消息:3到5年补偿提高一次,征地信息必须全公开!


很多老铁看了之后就给我们留言,表示自己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周边地价超过我的补偿款十多倍!这样的补偿,究竟合法吗?被征地农民无疑对这种情况极为不满,凭什么我辛辛苦苦种植多年的土地,一转手就能差这么多呢?


征地不是卖地,价格不存在可比性


首先,征地,不是买地,因而“卖地”这一环节的价格,与前面征地环节不存在可比性。土地征收,这里涉及的法律概念叫“征收”,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并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或土地的其他权利人以公平的补偿的活动。因此征收的本质并不是国家从农民手里把地买过来,这一点农民兄弟需要正确理解。不是“买卖”,自然就不能简单的按市场价格去计算标准。


补偿,仅仅是补偿,不能按市场价格计算


回到我们开头讲的例子,孙家的白地和周边的葡萄园在征收的时候,补偿价格自然会不一样。具体怎么不一样我们后面会说到,有征收自然有补偿,但关键问题在于,什么叫补偿?第一,征收方不存在过错,是为了国家建设而实施了一个合法的行政行为;第二,补偿价本身就不是按照市场价计算的。



有法可依,看看现在补偿究竟怎么算?


《土地管理法》

第47条之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最后那一项靠评估就可以算出来,通常不是“大头”,这里略去不谈。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以此计算,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不仅如此,2005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


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要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及农用地等级等因素,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县域范围为主),在主导性农用地类别和耕作制度条件下,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及相关附加收益为主要依据进行测算……


以统一年产值标准为基数,同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需要等其他条件,确定补偿倍数、计算征地补偿费用。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制订时要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测算。


简单来说:第一,这一套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所依据的还是前述“年产值倍数法”,其基本补偿标准的确立原则并没有改变,因而最终计算下来的补偿标准也不会有过大幅度的提升;第二,这一套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与土地转为国有后的市场价值完全无关,不具有任何可比性。它计算的是“农用地”的价值,而不是“国有土地”的价值。


未来要改,三大亮点再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所谓新《土地管理法》,刚刚完成征求意见环节,何时出台仍是个未知数。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民朋友极为关注的47条做了大量修改,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亮点一:删除按土地原有用途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规定

以前的规定现在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问题。从补偿标准看,30倍的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

亮点二:增加社会保障补偿内容

草案在现行47条规定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项补偿的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并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

>>>>

亮点三:补偿资金不落实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为保证公平补偿原则的落实和补偿制度的实施,草案明确规定,征地必须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现阶段有关土地补偿标准的法律规定就是这样,被征地农民只能去加强理解、学习,在法律所允许、支持的框架内寻求提升补偿数额的机会。要让农民兄弟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提升土地补偿标准。


希望,被征地农民的心情能好一点。翘首以盼新政策,别再为3.5万一亩和1000元一亩这样的对比过于闹心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