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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一女子骑电车命丧斑马线 责任到底应该怎么定

 未来不是梦999 2017-11-20

  近日,钦州一女子在过斑马线时被撞不幸身亡。

  钦州交警四大队第一时间进行通报

  钦州交警四大队关于“11.17” 西环北路与子材西大街T型路口交通事故的警情通报

  2017年11月17日08时30分许,我大队辖区西环北路与子材西大街T型路口处,发生一起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碰撞而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后工作进展情况将及时续报。

  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

  2017年11月17日 

  事发路段,两条斑马线相隔不到50,车祸发生在车辆直行方向的第二条斑马线上

  关于事故原因及责任,虽然警方尚未通报,但已经引起网友激烈的讨论

  行人不应该这样过马路电动车开进机动车道,车速过快斑马线前没有车辆礼让行人电动车质量不行,急刹自己摔市政修路也有责任

  网友“文峰六叔”

  我觉得这个事故的源头是现场没有一辆车在两条斑马线的路口减速慢行,这才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所有的车辆都没有给已经过马路到一半的行人礼让,这个城市的部分市民的良心到哪里了?

  礼让行人已经是日常重点的一个交通法规,可是一年多来已经处罚进万起都还是没人长点心,始终在潜意识里觉得行人让高贵的小车先行才是最合理的,没事闯马路过的行人是最妨碍交通的。可是,交通部门在一些重要路口划斑马线为的是给行人过街用的,就是说马路不是你小车、大车家专用的,行人也是交通参与者。

  1号电动车因走机动车道与各种大小机动车一同行驶,使她保持了较高的车速,到了第二个斑马线的时候才发现有行人在前方,紧急刹车避让行人导致失控,倒在吊车的车轮底下丧命。

  2号吊车勇往直前,虽然车速不算很快,电动车女子倒地后吊车也在3秒左右把车刹住,但…悲剧还是发生了。

  3号白色SUV在斑马线前面,就是看到行人已经走了一般斑马线,但依然加速通过斑马线。即使旁边的1号电动车紧急避让导致车辆失控,SUV还是选择了不礼让行人,具体要不要对事故负责任还看交警部门判定了,最少SUV已经有不礼让行人的违规行为。

  网友其他观点

  网友“青菜豆腐皮”: 如果中间车道是开着一辆小车,什么事都不会发生,这种车速完全可以刹得住车,最多就是追尾事故而已。其实吊车司机当时太大意了,当时他看到行人已经过到斑马线中间,吊车的行车道前方是通畅的,吊车从行人的后方通过斑马线完全没问题,谁知道中间车道有电动车,电动车为避让行人翻车,骑手摔倒冲入吊车做了轮下鬼。如果中间车道是开着一辆小车,什么事都不会发生,这种车速完全可以刹得住车,最多就是追尾事故而已。

  网友“游戏冒险王”:斑马线必须首先礼让行人,斑马线就是行人过马路的生命线,这个是规矩!!不过女人确实是避让行人死的,行人无责,但良心上还是过不去的,我不杀伯仁,伯仁因为而死!

  网友“嵘少”:此路口没有红绿灯,行人走人行道没违章绝对没有错,小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只能作为不礼让行人处理,并非列入此次事故责任主体,主要责任是电动车违规进入机动车道不按规则行驶、不礼让行人和操作失误是导致事故的关键(电动车比其它任何车。

  网友“小乐仔”:事件中个个都有错,奥迪不礼让行人,人行道行人该走不走犹豫不决,电驴车速快又抢机动车,吊车没有减速礼让行人。

  网友“深山老农1945”:有红绿灯优先绿灯,有斑马线优先行人,根据规则办事。

  更多评论和观点不再就不一一列举

  同样是关于礼让斑马线,近日,一段监控视频同样引发热议

  视频显示

  15日上午9点04分左右

  浙江金华市磐安县螺山路

  一位老奶奶想要过马路

  黄色浙牌轿车司机见状自觉刹车礼让

  但是,相邻车道的数辆轿车,却对老奶奶视而不见,接连驶过。

  其间,老奶奶身边一位年轻人,已经趁间隙大步走了过去,但老奶奶或许担心自己走得慢,没有跟着过去,她多次举起手,似乎是想拦下车过马路,但没有一辆车停下。

  半分钟过去,从浙牌轿车停下开始计算,已经有7辆车“选择性失明”,于是,浙牌司机不得已往左打方向,停在了第一车道和第二车道的实线上,占用了两个车道,截住后面的车流,老奶奶终于顺利地通过了马路。

  事后,交警称已通知视频中,不礼让行人的7辆车的车主,对他们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可能很多司机都有这样的疑问,有时候礼让行人,行人不走站定定,不礼让的时候,行人又冲叭叭,车辆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呢?

  对此,交警部门做出了专业的解读

  ↓↓↓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开展“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斑马线前减速、停车礼让行人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部分司机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城市文明要依靠大家齐心协力建设,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交警部门也会严查机动车遇斑马线不减速、不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礼让斑马线”气氛。

  来源丨综合观察者网、新浪微博,江门交警、钦州360网

  编辑丨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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