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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暴力谈四大名著的缺陷

 云中公子 2017-11-21
《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一个除暴安良的故事,从前曾被入选过中学课本。这个故事的情节也算是脍炙人口,而且鲁达的行为也宣扬了社会正义。但这个故事充满了血腥暴力,属于“少儿不宜”的一类,对于成长中的青少年有害无益,将此篇文章入选教科书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

    《水浒传》中的鲁智深以率直狂放、嫉恶如仇著称,个性鲜明,有强大的武力,这是他为读者津津乐道的原因。他的故事很多,“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等。

    “拳打镇关西”是鲁达(后来的鲁智深)出场第一幕。鲁达本是小种经略府的一个军官,他与朋友史进、李忠吃酒的过程听到了金家父女被“镇关西”(一个姓郑的屠夫)欺侮的故事,顿时火冒三丈,他一面拿出银子资助金家父女逃离虎口后,一面到肉铺故意激怒郑屠夫,然后三拳打死了他。

    人们只看到了他嫉恶如仇、行侠仗义一面,却忽视了他粗暴残忍的一面。从文中来看,“郑大官人”慑于鲁达的威名,表现得规规矩矩,而鲁达完全是寻隙滋事,来来是教训一下郑屠夫,却取了他的性命。郑屠夫可能有错,但罪不致死。鲁达作为一个军官,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司法审判权。

    鲁达给郑屠夫的定罪,凭的是金家父女的一面之辞,并被没有得到其它的旁证物证,也没有得到郑屠夫的证言,从这个角度看,郑屠夫仅仅是一个疑犯。文中的郑屠夫只是一个杀猪卖肉的平民,而鲁达却是握有一定权力的军官,相对来说郑屠夫只是一个弱势者。以笔者看来,凭着鲁达的个人的影响力完全可以把此案交给官府来审理,可能达到按法律途径惩治郑屠夫的结果。鲁达却鲁莽地选择了自行处理,动用暴力非法剥夺他人性命,犯下了命案。

    作为拳打镇关西的前奏,他对阻挡金家父女逃脱的店小二施加了暴力,“鲁达大怒,开五指,去那小二脸上只一掌,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落两个当门牙齿。”

    若论文中最精彩的情节是对三次出拳殴打郑屠夫的镜头,第一次出拳“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第二次出拳“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第三次出拳“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全堂水陆的道场∶磐儿,钹儿,铙儿,一齐响。”作者把这些血腥场面当成美景来描述的,是赞美暴力。

    鲁达出拳的过程中间穿插鲁达的一些言语,也显得十分暴力和无赖,如郑屠夫讨饶说“打得好”,鲁达却说“直娘养,惫敢应口”。这些话显示了他盛气凌人的一面,有严重的职业歧视,“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郑关西’”。作为一名经略府的军官,他有仗势欺人的一面,如“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郑关西’”。

    如此鲁莽轻率,也必然置自己于险境,他侥幸逃脱后,上五台山做了和尚来逃避官府的捉拿,一个欠下了人命的案犯从此逍遥法外。文中,鲁达欠“茶博士”的茶钱、酒楼的酒钱,表面上是不拘小节,但也显示出他无赖的一面。

    《水浒传》中有大量的血腥暴力场面,武松为兄复仇,杀死潘金莲并挖出心肝,他血溅鸳鸯楼,滥杀无辜人命十多条;林冲“风雪风神庙”中挖了陆虞侯的心肝,小说中剖心肝割头那样的暴力描写还有很多:李逵打死了李鬼后,无肉下饭,从李鬼腿上割下几块肉煮了吃;张青、孙二娘杀人卖人肉包子。

    为什么《水浒传》中有大量的暴力血腥描写呢?推测原因有三。

    其一,在家天下的封建社会中,人治是主流,官府并不能代表正义,司法不公正,这必然导致私刑的泛滥,黑社会也会应运而生。《水浒传》中的水泊梁山是一个靠兄弟义气而不是靠法律契约凝聚在一起的黑社会集团。武松、鲁智深、林冲等人既是侠客,也是恶棍;既是受害者,也是施暴者。

    其二,没有人道主义思想。封建时代,社会的文明程度很低,还处于比较野蛮落后的状态,人的权利得不到尊重。滥杀无辜,也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

    其三,娱乐性强的作品,才有叫座率,为此作者为了加上大量的暴力血腥场景,这也是为了塑造英雄人物的需要。

    在提倡法治的今天,鲁智深的行为是十分有害的。我们经常说历史人物有历史局限性,古典文学作品亦是如此。

    与《水浒传》中有大量暴力血腥场景类似,《红楼梦》中有许多的色情描写,《三国演义》中有不少“占星卜卦”迷信活动,《西游记》中宣扬宗教的法力,所以四大名著的原著并不十分适合青少年阅读,推荐他们阅读今人改编的青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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