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洁净新疆”建设 加快水污染治理 改善用水环境 乌鲁木齐拟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排水管网维护费 调整后 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0元/立方米调整至0.95元/立方米,上调0.45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含工业、商业服务业、特殊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0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上调0.90元/立方米 排水管网维护费由现行的0.10元/立方米调整至0.25元/立方米,上调0.15元/立方米。 由于 污水处理费和排水管网维护费 包含在城市供水价格中 最终 ↓↓↓ 乌鲁木齐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由2.60元/立方米调整为3.20元/立方米 上调幅度23.1% 工业用水价格 由3.64元/立方米调整为4.69元/立方米 上调幅度28.8% 商业服务业用水价格 由5.38元/立方米调整为6.43元/立方米 上调幅度19.5% 特殊用水价格 由17.80元/立方米调整为18.85元/立方米 上调幅度5.9% 绿化、环卫、消防用水和基建用水价格不变 分别为2.00元/立方米和6.97元/立方米 此次居民生活用水调整后 每月人均多支出水费1.80元 全年人均累计多支出水费21.60元 对城乡低保对象 每月增加1.35元的水价补贴 (每月3立方米×0.45元) 新政深读 乌鲁木齐拟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排水管网维护费,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为什么要调整?调整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乌鲁木齐当前的水资源使用状况如何? 水资源紧缺形势严峻 乌鲁木齐水资源十分紧缺。据乌鲁木齐市水务局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乌鲁木齐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1.18亿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10.6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300立方米左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七分之一。 目前,全市共有市级公共自来水厂9座,设计日供水能力160万立方米,区(县)管辖水厂(供水站)7座,设计日供水能力12.2万立方米,企业水厂4座,设计日供水能力27万立方米。 据乌鲁木齐市水务局副局长李卫东介绍:“夏季用水高峰期乌鲁木齐自来水日供水量达133万立方米,需大量开采地下水以保障供水。目前地下水超采、水位下降、柴窝堡湖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依然严重。根据城市发展需水预测及分析,到2020年乌鲁木齐用水缺口将达到1.22亿立方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资源性缺水将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再生水循环利用难度大 水资源总量有限,天然来水不足,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就成为破解资源性缺水的金钥匙。 目前,乌鲁木齐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18座,设计日处理能力约109万立方米。其中雅玛里克山、虹桥污水处理厂为夏季运行,处理后的再生水多用于周边荒山绿化和下游农林业灌溉。2016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约为1.86亿立方米,回用量0.3151亿立方米,再生水回用率仅有17%,楼强遇到的困惑在其他污水处理厂同样存在。 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是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人水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明确要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形势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调整。 乌鲁木齐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排水管网维护费自2005年起执行至今,已有12年未做调整,与水资源短缺的形势不相符,更不利于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 来源:新疆都市报综合新疆日报赵春华、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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