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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容纳”与“连接”中的边界和策略

 tangaolus 2017-11-22

  虽然“信息时代”这个概念早已广为流传和普遍使用,但是“信息时代的伦理学”问题却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然层出不穷的网络暴力、信息隐私泄漏等网络事件不断成为吸引眼球的话题,但是在这些事件中真正需要严肃探讨的权力与伦理问题却一直难以成为学界持久关注与研究的焦点。

除了人们常常对互联网媒体与学术的关系所持有的简单化思维等原因之外,造成这种状况的问题症结在于:一方面是信息时代所涉及的伦理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远超出人们的想象,而且即便意识到这些复杂性与多样性,也比较容易被人们在思维与语义中已经固化、实际上却是模糊不定的、所谓的“敏感性”而消除了学术思考与探索的勇气;另一方面,由于在这些伦理问题中所必然包含的权力与意识形态、跨学科的知识视野以及技术性知识的准确运用等都超出了前互联网时代的学术传统及知识准备,而在诸如网络媒体与责任伦理等问题上能兼有深刻的学理分析与敏锐的现实感其实是一种相当高的思维与学术要求。作为信息与网络研究的门外汉,我只能从边缘视角提出一些学术随想——关注并思考网络媒体与责任伦理的问题,其实这也是深深地受惠于网络知识时代的所有知识人的伦理责任。

一、伦理问题最终都会折射出所处的社会背景

几年前我读过美国学者乔尔·鲁蒂诺和安东尼·格雷博什的《媒体与信息伦理学》(霍政欣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该书对媒体、计算机和信息所涉及的伦理学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作者首先明确提出要把政治哲学作为研究和解决信息时代的伦理问题的根本基础与最重要的视角,指出无论是从媒体的信息生产、传播还是导致的结果来看,伦理问题最终都会折射出所处社会的意识形态背景。因此两位作者始终把“自由”原则作为探讨信息时代的伦理责任最坚实的基础,认为“信息自由”是分析、评判信息及其传播的价值性、客观性、准确性、公正性与平衡性的基础。

因此,一谈到信息的道德伦理问题,首先想到管治和审查,这是一个很大的认识误区。前段时间在网络和纸媒上讨论得沸沸扬扬的“群主责任”问题与这种认识误区也有很大关系。当然,这两位作者绝非简单地一概反对管治,他们反对的是抽掉了尊重信息自由原则的盲目管治所带来的伦理上的不负责任与不合法性。观察我们近年来的媒体现象与舆情心态的变化,不难发现这种认识误区已经带来了一些问题。作为信息法治建设必须首先遵从国家宪法的政治伦理;作为社会管理措施必须具有合理的可操作性的管理伦理;作为制度自信的典型象征必须具有的信任伦理……在这些问题上的认识误区会使信息时代必不可少的合理管治从根本上失去了它本应具有的伦理合法性。这正是政治哲学研究对于认识网络媒体与责任伦理问题的重要价值,回避这个基础性的认识与思考角度只会使关于网络媒体的“责任伦理”的思考显得不负责任和有悖伦理。

二、知识正在变得与网络不可分离

从信息时代的学术生产与传播来看,网络媒体的学术伦理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论题。最近在全国学界引起很大争议的某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为这一角度的讨论提供了很有现实意义的讨论个案,有学者称该办法为“网红学术政策”。并从学术成果、学术影响力与学术主体这三个概念提出了质疑。在这里不准备具体分析该《办法》的得失利弊,只是希望引申出关于网络时代学术生产的伦理问题思考。首先要说明的是,在我看来互联网时代中的“学术生产”与“知识生产”既有区别,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可以复合使用的概念。因此,当我阅读美国著名互联网研究专家戴维·温伯格《知识的边界》(胡泳、高美译,山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 12月)的时候,我认为他谈的同样是“学术的边界”问题,进而认为正是“边界”这个概念应该成为网络媒体的学术伦理的首要概念。

温伯格说过这样一句话:“房间里最聪明的人,是房间本身:是容纳了其中所有的人与思想,并把他们与外界相连的这个网。”(《知识的边界》,第11页)应该承认“房间”这个比喻非常聪明,更重要的是“容纳”和“与外界相连”这两个特征的提炼——今天人们都不难理解这是互联网时代的特征,但更需要强调的是,这正是互联网时代知识生产的最重要的关键要素。知识正在变得与网络不可分离。传统媒介所记载、所呈现的知识仍然是知识,但是那些知识是有限度的、单向度的和相对固定的,而网络上的知识却是不断延伸的、多向度的和无限的。无法想象一旦“容纳”被“排斥”取代、“连接”被“隔断”取代,互联网时代的知识生产还剩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温伯格该书原名是“Too Big to Know”,直译就是“大到不可知”的意思,后面还有一个很长的副标题:“Rethinking Knowledge Now That the Facts Aren"t the Facts,Experts Are Everywhere,and the Smartest Person in the Room Is the Room”(“在事实不是事实、专家到处都是、房间里最聪明的人是房间的时代重新思考知识。”)。对于这个“大到不可知的领域,”作者在书中一再强调互联网时代的知识没有边界、没有形状。在这里可以进一步援引法国哲学家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费利克斯·瓜塔里(Felix Guattari)的“块茎”理论来理解网络知识生产的“形状”问题。这是一个从植物学概念中引伸出来的新型知识网络的概念:互相连接与自由交流的研究和思想网络,无起点、无终点、无贯穿系统内部的固定通路,拒绝严密僵化的组织形式和支配性概念,异质性、质疑性、生长性与开放性,流动的、非等级的、非线性的、去中心化的,知识的链接、搜索、复制、操控、添加和传输,所有这些是这种“块茎”模型的基本特征。

面对这样的“形状”,网络时代知识生产的“边界”就必然是开放性的,其评判也必然是开放性的。那么,“网红学术政策”的真正问题并不在于在网络媒体发布学术成果是否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更不在于“网红”的难易、传统学术媒介的水平等外延性的问题,而在于是否遵守学术伦理中的学术规范、学术评价的主体是谁、是否坚持学术本位的基本立场等问题。这就是真正有意义的、最为关键的“边界”问题,也就是学术生产中绝不能被突破的底线。假如这些基本原则都能得到严格恪守的话,媒介神话与媒介歧视的问题就不难解决。

三、区别网络时代中的压迫性与解放性伦理修辞

从传播方式与传播效果来看,网络媒体的伦理责任与语言策略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所谓语言策略,在表象上看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标题党”。传统写作自然也很重视文章题目的斟酌与修改,但是较少从传播策略的意义上来强化标题意识;而在时下的网络传播中,更为不幸的是“传播策略”又被在点击率主宰下的庸俗化的“吸引眼球”意识所取代。毫无疑问,那些与文章内容并未实质性关联的、极度哗众取宠的“标题党”是不可取的网络写作态度,但是不可忽略的是其中所反映出来的网络媒体的修辞问题及其伦理责任。

我们应该从修辞学的角度认识我所处网络时代的语言策略与责任伦理的问题,而且这种认识应该是双向意义上的:既要揭穿与抨击一味为了“吸引眼球”而背离事实、有悖伦理的“标题党”手法,同时也要揭穿与抨击明显具有象征性的历史倒退性质的强迫性语言修辞;既要揭穿当红的网络文体中刻意在“感性”之上披上“个性”、“风格”外衣的语言策略实质上同样是陈腐的、乏味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多样化的调侃语言中所包含的真实意义,尤其是那些反讽的、颠覆性的心声,要研究网络时代中的压迫性与解放性伦理修辞的真实区别。美国文学批评家韦恩·C·布斯在他的《修辞的复兴:韦恩·布斯精粹》(穆雷等译,译林出版社,2009年5月)中指出,“据我所知,过去的文化中没有哪个像如今这样,……一直靠流行与畅销的程度来检验美丽与否;一直用人群接受的程度来判断提议是否为真;一直将人性的伟大缩减为名声或‘民族知名度’这样的问题……”(第53页)。在当下的强势语言中,与这些“一直”相匹配的修辞术及其词汇、句式俯拾即是,在此实在无需一一例举,如那些抽象的、集体的概念和那些永远是自我表扬的、答非所问的修辞句式。布斯其实是一再追问一个问题:难道还会有人真心相信这些修辞术和它们所装饰的世界吗?因此他要为修辞学的复兴而辩护和呐喊,他认为修辞学的复兴将涉及人类的重大问题:从道德伦理到政治实践,从审美情感到智性生活,在所有这些不断遭到欺骗与虚伪、腐败与暴政的侵蚀与压迫的领域中,让修辞学的复兴为人的解放作出应有的贡献。布斯可能没有研究过的是,修辞学复兴的理想也会部分地在网络语言狂欢中显露出来。例如多年来媒体盘点年度网络语言热点的时候,从“被自杀”到戈壁滩上的“草泥马”,网络语言的修辞学及其伦理挣扎和审美反抗真是血迹斑斑,这不正是在网络语言与伦理责任问题中不可忽视的另一种修辞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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