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良资产的处置实践中,商业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通常在区分不同不良资产的基础上,采取直接催收、诉讼清收、不良资产打包出售、协议处置、实现担保物权、借新还旧、打折清收、债务战略重组、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呆账核销、贷款损失税前扣除等等处置方式,力争实现处置利益最大化。 1 不良资产包处置的产业链
如上图所示,一级市场为不良资产收购市场,四大AMC和地方各省市AMC才可以做一级市场业务,即从各家银行直接购买不良资产包,然后再转手卖给进行正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二级市场为处置市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等金融机构通过设立资产管理业务部或成立资产管理附属公司,参与不良资产二级市场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5日,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下图)指出:“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3户及以上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这与此前公开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2012】6号,下称“6号文”)规定,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10户/项及以上)的不良资产进行组包和定向转让,有所不同。 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门槛由此前的10户降低至3户,有利于地方AMC加速处置不良,“就好比一个漏斗,如果只有10户才能漏下去,很多不良资产都漏不下去。但现在变成3户,更方便AMC处置不良资产”。我们可以看到,截至第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普降(详见下表)。
2 何谓不良资产打包出售/购买 不良资产打包出售是指商业银行或企业将其持有的不良资产适当组合成若干资产包,按照市场规则定价后,再按市场规则出售。不良资产出售最核心的问题是对资产进行调查、评估,寻找买受人,控制出售方案的合理性和风险性。打包出售的方式可以在短期内明显改善资产质量、提高银行资金运转效率,但是其中的结构性交易模式等问题需要规范,尤其应避免虚假出表等隐藏资产真实情况及逃避资本监管要求的情形。 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收购处置类不良资产经营是其传统业务,适用于政策性存量资产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包,其主要运作模式即为尽职调查——打折收购——分类处置。经营方式主要根据资产的升值空间、流动性、潜在投资者等因素来确定。例如,对于升值空间不大、存在潜在投资者的资产包,一般会采用重新分拆打包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升值空间较大、流动性较低的资产包,可能会进行财务重组、资产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等,采用增值运作的方式进行管理;对于流动性较好、存在潜在投资者的资产包,大多会采用重新分拆、打包出售的方式进行处理。 一般来说,银行及AMC出售、购买和处置不良资产包的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3 律师为金融不良资产包转让/收购 尽职调查操作实务及要点 在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包处置、收购之前,客户一般要委托律师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处置、收购的决策的正确性。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档案调查阶段、出具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阶段、交付工作成果及收尾工作阶段。 具体来说,不良资产包的尽职调查,是指专业人员(主要指律师)利用其专业技能,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判断主从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及法律瑕疵,查明债权的诉讼或执行情况,调查债务人的背景,核实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列举并分析实现债权的障碍,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及可实现程度,为投资者合理确定拟购买债权的价值、日后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提供参考依据。综上,尽职调查是决定资产包出售、收购能否顺利进行以及后续能否盈利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原则及常用文件
2、调查的方法、内容 1、档案调查阶段是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的实质工作阶段之一,该阶段调查的主要方法及内容包括: (1)审阅客户现有的贷款档案资料,并就有关事实向客户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询问,听取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说明,收集了解债权的相关信息。 (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查询债务企业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及调阅债务企业工商内档,包括年检资料。 (3)对于破产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查询是否进入破产程序以及程序状态,是否进行破产债权登记、清算方案、各项财务数据。查询破产情况的途径,包括向当地工商部门、管辖地法院的相关法庭了解,根据现有档案材料以及人民法院公报、司法文书等查询等。 (4)调查债务企业的重大财产情况,包括:
(5)了解债权的诉讼及执行情况:
2、如客户有明确需要,律师也可以在档案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尽自己的最大能力更进一步作如下调查,或者其它公开渠道收集相应的信息: (1)向债权银行了解贷款的过程、及贷款使用等情况。 (2)通过与债务企业有关人士的交谈,观看企业的经营生产状况,全面了解债务企业的现状及还款意愿等。 (3)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的经营场所调查企业的机器设备及其抵押等情况。 (4)调查债务企业设立是否存在瑕疵,投资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 (5)调查债务企业的资信情况,同时查明是否存在特定优先。 (6)了解债务企业关闭、清算、撤销、改制等情况的情况。 (7)查明债务人、担保人涉诉情况。 (8)查明各债务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的重大财产情况及经营状况。 (9)查明股权质押情况。 (10)与债权实现相关的其它情况。 3、律师调查过程常见问题及几点建议: (1)灵活应变,处变不惊 到各地区各个部门各级别档案管理部门查询,会遇到各种不同的情况,要处理好与档案管理部门的关系,有时要人性化,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取得对方的支持,要察言观色、处事沉着、临乱不惊、随机应变,及时变化调查方式,有时该坚持的也要坚持,据理力争,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技巧,争取查到尽量多的有效信息。 (2)重视尽调业务的标准化建设 为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律师团队尽调应博取众家之长,尽快形成自己团队的业务标准,包括:事务准备指引,尽调指引(审核档案、部门调查、现场调查等),工作台帐及填写要求,尽调表格及填写要求,尽调报告模式,尽调资料档案交收,事务外包,注意事项等。下图是我们团队拟写的不良资产收购项目的部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表,供大家参考,也欢迎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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