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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与受之间——吴淡如

 紫色梧桐318 2017-11-24
在施与受之间——吴淡如
   施与爱,别忘了别人的感受与需要, 
  同时亦不能忘记自己的退路。 
  一个朋友最近和她母亲大吵一架。 
  因为有天母亲上菜市场时,忽然发现女儿好友阿珍的母亲,穿着她数年前“所费不赀”、忍痛买高贵衣料、请裁缝做给女儿的衣服。母亲当下气急攻心,打电话质问女儿:“我自己都舍不得穿这么贵的衣服,你竟然拿去送给别人?” 
  女儿淡淡地说:“变胖了,穿不下了,放着可惜,送给阿珍免得浪费。”其实,那件衣服自放进衣柜后,她从来没穿过,样式太旧了,一穿上身老了十岁。放了几年,索性送给好友。 
  “你知不知道她送给她妈,今天她妈穿去买菜,正好给我看到。你知道我心里有什么感觉吗?” 
  想法与母亲迥异:“我送给阿珍,管她送给谁?她妈能穿,再好不过。” 
  这场争执最后换来母亲的感叹:“我白养了你,因为你根本不重视我!”而女儿的EQ也因一时火大而降低,“你平常老给我一些用不着的东西,我不好意思不收,如果你真想给我东西,不如折现给我算了!” 
  两人行都义正词严。似乎都没错,其实也都有错。在我们的习性上,常会觉得“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最舍不得自己用的东西送给亲爱的人”,是无上的美德。事实上,你爱的可能是他恨的一厢情愿的给予,常使他人碍于情面不得不领受,嫌个出口,但心里确实不开心。 


 
  理论上,每个人都知道“施比受更有福。”这句话对信仰每种宗教的人来说,似乎都是真理,可是,也有深究的必要。错误的施予吃力不讨好。比如有个太太在母亲节收到一个吸尘器(其实她想要的是玫瑰花或小钻戒),大发雷霆,先生却不懂,平时她说人是得买,为什么我送她她还生气。太太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你想叫我每天做抹地的老妈子,还是嫌我扫得不干净?” 
  《男女大不同》这本书说,每个人都把自己想要的给心爱的人,常常一厢情愿地制造沟通上的谬误。比如先生失业时,太太拼命帮他寄履历表,只使他压力更大(男人失意时,无言的信任对他来说最重要);刚当社会新鲜人的女孩在公司中遭遇挫折,向男友倾吐郁闷,男友则绞尽有脑汁想办法“纠正”女孩的问题,告诉她一大堆How TO,一片好心最后只换得女友翻脸的下场(有时女人只是需要关爱)。 
  在施与受间,我们常像拿胃肠乐来治头痛,或像拿指甲油当口红,或让性喜阴湿的蕨类大晒太阳一样,哎! 
  你还想养儿防老吗?在施与受之间,“技巧”上还是得多斟酌。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观点,也有点“势利”,但它却是事实。 
  有一位近七十岁的欧巴桑对我说,他至今能够享受“天伦之乐”的理由如下:一是身体健康,不需人照顾;二是精神独立,不与儿孙同住一屋帘下;三是理财得体,除非进棺村,否则绝不分家财。 
  “我不是以小人之心来对待儿女,我只是顺着人之常情啊!”


 
  老先生有一位表弟,与他正是“对照组”。老表弟身体不坏,具备第一原则,但心情可坏透了。因为老表弟在六十大寿时提早把家产分给四个儿子,每人分一间大房子,然后在四个儿子家轮流住,刚开始大家还挺热络,过没几年,老人处处感觉到寄人篱下的辛酸,好像不时得被人扫地出门。老人脾气也不好。四个儿子和媳妇都与他怄过气,老人不想住儿子家,却无路可去。虽然还有两个女儿,可是因为当初重男轻女,财产都没分她们,心虚的他也不好开口要求女儿支援。 
  “来进棺材,不分家财”,听来现实,但就人情世故来说,不无几分道理。尤其在台湾社会,失去老伴的未亡人常常以为自己没有财产继承权,自动把家产在老伴一走后就散给儿子,自己没留分毫,住在儿子家受了气,根本无力“离家出走”。 
  虽然连续剧里演的都是轰轰烈烈的婆媳问题,可是现代生活中,婆媳问题恐怕还不是老人受虐中最重大的问题。根据台北市老人基金会“受虐老人防护专案”统计显示,在老人投诉的受虐问题中,遭儿子施虐的高达百分之六十三,女儿占百分之九,媳妇和配偶各占百分之五,女婿占百分之三。其中有百分之十四的老人真正的问题是“自虐”,以厌世和自我封闭的方式,来对待夕阳余晖之后的人生。 
  看来,最需要谨慎做生涯规划的,是老人。养儿防老并不是最好的生涯规划方式——从现存数据看来,这一点是百分之百可以确定的。 
  施与受,别忘了别人的感受与需要,同时亦不能完全忘记自己的后路,这是人生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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