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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坑婚前协议吓跑新郎:女人的恐婚症到底该怎么治?

 新用户48533353 2020-06-04

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十一月

与其“严防死守”自己的利益

不如让自己成为强者

女人的恐婚症应该怎么治?

文/晏凌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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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的婚礼主持小可在网上发了一份新人的婚前协议书,新娘列出了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条条扎心。

比如,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归为夫妻共同所有,钱归女方掌管,对于生育和教育问题,以女方意见为主。

假如要离婚,男方也要净身出户,还要在一年内赔偿女方120万。

新郎看过协议后心灰意冷,领证当天表示:这婚不结了。

有网友调侃:这种不平等条约,连李鸿章都不敢签。

是的,这个网友说出了最核心的问题:不平等。

换任何人一个人看到伴侣抛出来这样一份协议,心里都会感到万分不爽。这种感觉,跟你随意走进一家商店逛逛却被人一路紧紧跟随、像防贼一样防着的感觉,是一样样的。

有网友甚至评论说:“这些我都可以给你,但你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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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美一些国家,夫妻在婚前签署协议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是大多数人其实也还是不会签的。

哪一部分人会签署婚前协议?一般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财产状况差别非常巨大的情况下,因为担心婚姻失败而导致财产损失而签的。说白了,这是有钱人玩的游戏。

在中国,人们似乎很忌讳婚前协议这事儿。一说到婚前协议,就与“不吉利”“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的事儿”等等联系起来。

大家就像不愿意直面“我们有可能会死亡”一样,不愿意直面“我们有可能会离婚”这种可能性。

所有结婚的人,恨不能要以义无反顾、破釜沉舟的姿态进入婚姻,好像不这么做就不能表达自己对婚姻的诚意。一旦有人提出来要签署婚前协议,立马就被怀疑是不把对方当自己人了。

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可能因为对婚前财产的归属等问题有了明确的约定,让双方对婚姻多了一份敬畏。

再加之,现代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问题,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所有权争执不休,不如未雨绸缪事先作出约定,这样一旦婚姻不幸走到了尽头,双方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

从这个角度来讲,签署婚前协议一点问题都没有。

所以,文章一开头这个案例的离婚协议,问题出在哪里?

问题出在女方的态度。

字里行间,女方的态度是傲慢的,居高临下的,是“双标”的。

她一直只强调自己的权利和对方的义务,却对自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只字不提。

这还能叫协议么?这明显是霸权啊。

要我说,这女的也是个法盲。因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女方的这份婚前协议很多条款是无效的。

比如“若是离婚,男方自愿放弃共同财产份额,净身出户,并在离婚后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这一条,实质上是为离婚设置了障碍,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以及合同法中“公平”原则,实践中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又比如,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这是一种涉及到人身权的权利,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对此进行限制,所以真有纠纷发生,协议中约定的条件法院也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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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中的女方,让我想起热播剧《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的妈妈薛珍珠。

上了年纪的薛珍珠积极谋求个人幸福,出手“稳、准、狠”,一举拿下老华侨崔宝剑,成功入住崔大叔家。

为了打消崔大叔儿子的顾虑,她不惜签下一纸保证书,内容大概是“不与宝剑结婚,不分宝剑的遗产”等等。

两个女儿都觉得自己妈妈签下这样的保证书太屈辱了,薛珍珠则一脸鬼精的说:她早就问过律师了,这种保证书无用的。

接着她说了一句让两个女儿都很服气的台词:“人为什么要签保证书啊,就是什么都保证不了的时候才会签保证书,所以,保证个鬼啊。傻了吧?社会经验少了吧?”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男方不爱你,签这样的保证书有用么?如果男方够爱你,你又何须签署这样的保证书?

感情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明天的事我们都保证不了,谁能保证未来?对方真要不爱你,有一万种办法可以规避掉婚前协议里约定的内容、转移婚内财产并且让你找不到证据。

这样的婚姻,与其说是港湾,不如说是战场。

有人说“结婚不是互相凝视对方的眼睛,而是互相凝视共同的目标”。

婚姻的本质,是两个人互相信任、互相包容、互相扶持。如果双方还没结婚,就把关系搞得如此对立,还不如直接打退堂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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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类婚前协议大行其道,恰恰也说明现实生活中,女性对于婚姻的恐惧。

有人曾用这样的打油诗来形容过男人婚前婚后的状态:

婚前逛街常常去,婚后叫我自己去;

婚前非常好记忆,婚后生日也忘记;

婚前对我很疼惜,婚后拳打又脚踢;

婚前肩膀借我依,婚后爱理又不理;

婚前说过不介意,婚后吵架常提起;

婚前搂我上楼梯,婚后自己先上去;

婚前洗碗又洗地,婚后吃饱睡觉去;

婚前花钱没关系,婚后跟我算利息;

婚前凡事讲道理,婚后却不可理喻;

婚前万事皆得意,婚后真叫人泄气。

婆媳关系,出轨、家庭暴力、直男癌、妈宝、重男轻女、逼生二胎……哪一条不会让女性感到恐惧?

于是,很多女性在新婚之前,用“婚前不平等条约”来约束婚后的丈夫,却不知道:就连这样的婚前协议,也大多没有法律效应,并不能保证女性权益。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女性对于婚姻产生了恐惧,继而急切地想在婚前与男友签订“不平等条约”?是因为很多女性发现,婚姻这条路充满了凶险,而女性一旦遇上这些风险,不管法律还是舆论都不保护自己,所以才出此下策。

这样的协议,看起来是女性霸权,实际上传递的是一种焦虑。

男性出轨,如今已成为中国式婚姻的最大杀手,根本原因或许是因为男人出轨成本太低,而离婚女性在婚恋市场几乎完全丧失议价能力。

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会看到身边一些女性被家暴的新闻。她们当中有的人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仅仅因为家庭暴力举证困难,几次起诉到法院也离不了婚,最终被丈夫活活打残、打死,而丈夫判几年刑就被释放了。

还有的全职主妇,面临丈夫出轨却只能调整心态睁只眼闭只眼,或者搞不好被离婚、被净身出户,但因为证明丈夫“与他人重婚或同居”的证据很难收集,而且家务劳动补偿标准极低,她可能得不到一分钱赔偿。

我身边也有一些单亲妈妈朋友十几年来没能从前夫那里拿到孩子的一分抚养费,想要起诉前夫却要付出高昂的诉讼成本,甚至打赢了官司也未必能要到钱。

当下定决心要离婚的女性拿起了法律武器时,法律武器未必可以保护她们,甚至在她们离婚后,整个社会都会因为她们有过婚史生育史而让她们在再次择偶时面临重重的困难。人们歧视婚姻不幸的女性,并从不吝啬在舆论上给这些女性施加“二次伤害”。

我们总是容易看到,当受到伤害的女性们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时,她们会发现,无论是法律、妇联、舆论还是道德,都是那样的苍白和无力。

正是这些现象的频繁发生,造成了一部分即将走入婚姻的女性的焦虑。

“男人不可信”“男人靠不住”等等言论颇能引起强烈的共鸣,所以这样的婚前协议才会大量产生。

只可惜,事实证明:很多婚前保证,是保证不了任何事情的。

女性与其研究如何靠签署婚前协议,来“严防死守”自己的利益,不如努力让自己成为强者。

当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赚来一套房子时,就不必算计着男方那点财产,试图给自己的婚姻上一份“保险”了。

因为,最大的保险,就是变强大了的、输得起的,你自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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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碎碎念:

婚前协议是个好东西,坏的是滥用它的人。签文章开头所讲的这类婚前协议的女性,要么是太过缺乏安全感,要么是想骗婚。本文后面讲的,针对的是一种现象,而不是这个案例,请读者们注意审题哦。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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