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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男子不堪重负,酒后勒死16岁脑瘫女儿!|聚法案例

 昵称1113159 2017-11-26

   


案情回顾

 16岁,本应是花季年龄,可少女李某的生命却终结在这个数字上。2017年4月10日晚,自幼脑瘫、一级智力残疾人李某被亲生父亲李某某在香坊区租住的房屋内用电线勒住颈部致死。24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庭审了这起故意杀人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10”接到男子报案


  “我把女儿杀了”

  4月11日7时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男子李某某的电话报警,称其在香坊区某小区的家中将女儿勒死。

  警方出警发现,室内有一女子躺在床上已死亡,于是将在现场等候的报警人李某某带回审查。经讯问,李某某对其杀死女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某被关押至看守所,并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一级高级法官步延胜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庭审中,通过李某某现场及之前的供述、公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等证据,将这起父杀女的悲剧渐渐还原。

  最后的治疗希望落空,“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李某某是吉林人。女儿1岁多时,因为不会走路,说话口齿不清,被医院确诊为脑瘫、一级智力残疾人。李某某和妻子领女儿四处求医,虽有好转,但孩子生活仍不能自理。女儿8岁时,妻子因为李某某嗜酒、两人酒后经常打架与其离婚。这之后,李某某曾再婚,但仍是因为嗜酒,且酒后打人等原因再度离婚。

  后来,李某某在哈市找到当保安的工作,并在香坊区哈平路租了一套房子,把女儿接到哈尔滨共同生活。

  2017年4月10日晚上,李某某下班回到了出租屋。那天,女儿来月事,弄得卫生间到处都是,李某某说了她几句,她没作声。女儿对李某某有敌意不是一天两天了。孩子大了,和父亲交流比较少。因为李某某管教她,她总和父亲对着干。

  吃晚饭时,李某某喝了2两白酒。晚上11点多,他喊女儿去烧水洗脚,女儿却一直磨磨蹭蹭的,李某某看着来气。躺在床上,李某某想着这些年,他领着孩子四处求医,多年拼命工作积蓄却花费一空。他每年打工能赚2万元钱,可给女儿治病,一年就要花两三万。生活入不敷出,还要靠别人救助。

  李某某想起最后一次领女儿看病,从美国来的一位治疗脑瘫的教授曾点燃他的希望,可是检查的结果却是“无法治疗”。

  想到孩子的病治不好了,这么多年的心血都倾注在她身上,可孩子却总跟他作对,李某某越想越气,“这些年我想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都不能,没有希望了……”他起身用剪刀把屋里晾衣服的电线绳剪下套成圈,走到女儿床边,套住她的脖子……

  女儿最后的哀求

  “爸爸放了我吧,我以后听话”


  说起那个夜晚,李某某在庭审现场情绪激动,数度哽咽。他至今记得女儿挣扎着哀求说:“爸爸放了我吧,我以后听话。”可李某某没有放手,反而勒紧了手中的电线绳索。十分钟后,女儿不动了。随后,李某某下楼将电线扔到垃圾堆,并将女儿的衣物等生活用品焚烧。次日清晨,李某某将杀死女儿的事告诉了第二任前妻,并拨打了警方电话投案自首。事后,法医证实其女儿李某因颈部被勒压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24日李某某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他在看守所反思了7个多月,知道自己的错误和罪行。“之前,我抱有孩子是我带来的,我就有权结束她的生命这种错误想法,我罪有应得。”

  近两个小时的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等环节,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因女儿智障不具备自理能力,为摆脱其应尽的养育责任而杀人,犯罪后果严重。其在侦查机关有关“为社会减少负担”的供述内容荒谬,就此所提辩护意见既违反法律精神,又违背社会基本公德,法庭不能采信。

法院认为

李某某曾为女儿积极救治疾病,独自抚育女儿八年,考虑到本案系家庭成员之间,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犯罪,被告人李某某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自首成立,当庭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对公诉人、辩护人提出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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