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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吃到“放心”肉

 埂溪书楼 2017-11-28


肉制品为人类提供了优质的蛋白、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等营养成分,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营养食品。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身健康问题得到重视,消费者对肉制品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世界上相继发生的危机人类健康的肉制品安全事件枚不胜举,由肉制品安全事件产生的损失相当巨大,造成的后果也十分严重。

自英国 1986 年出现第一例疯牛病,全球因食用受疯牛病污染的牛肉死亡的人数不计其数。2000 年,法国发生李斯特杆菌污染事件,造成2人死亡;2005 年,我国发生的猪链球菌事件感染152人,死亡31人。2008 年,爱尔兰因在猪肉抽样检查中检测出二噁英含量超出安全指标的200倍,召回大量猪肉和猪肉产品。2011年,我国安徽省查获一种名为“牛肉膏”的添加剂,将猪肉“变”牛肉事件 。2013 年,沃尔玛所售“五香驴肉”掺有狐狸肉事件等等。上述种种事件说明,肉制品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大问题

影响肉制品安全的因素众多汉斯出版社的《食品与营养科学》中的最新论文通过对国内外肉制品安全现状的了解和对影响肉制品安全因素的总结,介绍和分析了国内外保障肉制品安全所采取的措施,提出了提高我国肉制品安全的措施。

文中作者提到影响肉制品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环境污染、饲料安全、畜禽疫病、屠宰加工、储存流通等各个环节

作者还对比了国外各国在保障肉制品安全的措施,得出我国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提高我国肉制品安全的措施。

1. 健全法律体系

发达国家涉及肉制品安全的法律体系基本是既有一个通用的基本法,又有针对某一对象或某一环节的具体法律,一根主线,多个分支,而我国在此方面表现较为逊色。一直以来,在我国确保从种养到餐桌的安全一共有两部法律作为支撑依据,一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部是《食品安全法》。2015 年修订了《食品安全法》,从根本上确立了全程监管、社会共治、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但《农产品质 量安全法》自2006年至今颁布实施已有11年,从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来看,两部法律在食品的概念、监管主体、监管对象、检验检测、法律责任等重大内容上衔接不配套,需要尽快修订。

2.完善标准体系

我国标准的制定是政府主导型的,通过公开征集,行业主管部门或全国标准化委员会筛选后提出指定的形式,标准制定程序不完善,有些标准同质性很高。例如,当前我国批准使用的300多种兽药尚有40多种无限量指标,检验方法也未能覆盖所有的产品;农药有108种620项残留限量没有配套检测办法;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配套检验方法还不完善。因此,要尽快完善肉制品安全体系,改进标准制修订程序,树立为企业服务而不是限制约束的新理念。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由第三方的非政府组织牵头组织的做法,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甚至个人提出标 准制定计划,民间专家和科研人员提供科学指导,有全国标准化委员会发布实施,既减轻了政府的工作负担,节约了资金,又能够提供标准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3.加强技术研究

检测是保证肉制品安全最为基础的手段。我国现在肉制品安全问题依然不容乐观,应该加大在肉制品检测关键技术方面研究的资金投入,积极的将国外的一些先进水平引进来来提高我国的检测水平。同时,也应该加大对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使肉制品检测研究发展的更快、更好。此外,目前我国专注于食品安全检测生产试剂盒或仪器的大型企业并不是很多,国内企业的技术积累相比国外发达国家也较薄弱,这需要国家政策扶持及企业自身努力,促进检测产品结构由中低端向高 中端转变,提升我国肉制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从而提升肉制品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

肉品安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肉制品安全事件如何避免也刻不容缓。因此,对肉品只有覆盖从养殖加工到流通销售的全方位质量监管,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标准建设和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才能实现肉制品质量安全的根本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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