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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剺面”之陋习

 zqbxi 2017-11-30
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安禄山反,于范阳起兵,不久即陷河北诸郡。至德二载(757)八月,诗人杜甫听说肃宗已在灵武即位,便只身北上投奔灵武。途中,杜甫不幸为叛军所获,押往至沦陷了的长安。此时饱受蹂躏的长安已是满目疮痍,人民在叛军的铁蹄下呻吟,诗人把这一切都写进他的诗篇《哀王孙》里。
长安城头头白乌,夜飞延秋门上呼。又向人家啄大屋,屋底达官走避胡。
金鞭折断九马死,骨肉不得同弛驱。腰下宝玦青珊瑚,可怜王孙泣路隅。
问之不肯道姓名,但道困苦乞为奴。已经百日窜荆棘,身上无有完肌肤。
高帝子孙尽隆准,龙种自与常人殊。豺狼在邑龙在野,王孙善保千金躯。
不敢长语临交衢,且为王孙立斯须。昨夜东风吹血腥,东来橐驼满旧都。
朔方健儿好身手,昔何勇锐今何愚?窃闻天子已传位,圣德北服南单于。
花门剺面请雪耻,慎勿出口他人狙。哀哉王孙慎勿疏,五陵佳气无时无。“
”花门剺面请雪耻,慎勿出口他人狙“。一句中“剺面”两字颇新鲜,遍检全唐诗,也仅在杜甫《哀王孙》中出现过。《杜诗详注》对于”剺面”两字的解释为“谓披其面皮,示诚悃也。“剺面”即“割面”,以割面流血来表达报仇雪恨的决心,可谓既极端而又惨烈。”剺面”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温柔敦厚”的儒家传统,而杜甫这位“奉儒守官,未坠素业”的儒者何以会在诗歌中使用“剺面”一词呢。
 “剺面”之陋习
 
《说文》:”剺,割也,划也“。从人类学的角度上讲,这种自毁面容的做法,与早期人类所普遍存在的人体彩绘、纹身、黥面的做法相类似,可能与图腾崇拜有关。“图腾”(Totem)一词始见于1791年在伦敦出版的龙格著《一个印第安译员的航海探险》一书,它源于北美印第安部落的一个方言词,意为“亲族”,因为那里的人们把自己的氏族看作是源于某种动物或植物,便使用它们的名字作为氏族的徽号,把它们当作氏族神来加以崇拜。后来,随着人类学家对现存原始部落的考察,发现这种的原始崇拜形式不仅为北美大陆所独有,在大洋洲也广泛存在。此外,欧洲、亚洲、北非、南美以及波利尼亚和爱斯基摩人那里也留有类似的图腾崇拜。而原始人类在自己的脸上画出、黥出、甚至割出纹路或图案,既具有辟邪驱魔的巫术功能,又具有氏族认同的图腾意义,还具有标新立异的审美内涵。
有资料表明,最早的人体彩绘是原始人在身上用鲸墨等颜料画出的图腾。作为护身标志,这种形式在现存的印第安人和波利尼西亚人那里还可以看见。人体彩绘不仅可以遍及全身,而且可以包括面部:用动植物油脂调和彩色的矿石粉,然后有规则地绘在脸上,便成为先民们最为时髦的,化妆秀了。比“绘面”更深的是“黥面”黥面的做法,就是在脸上刺青:先用尖锐的工具破坏面部的再施以颜料,使之渗入皮肤,成为固定的图案。我国云南的独龙族至今仍保留着这种文化习俗。独龙族少女长到十二三岁时,便要请有经验的中老年妇女先用竹签蘸锅烟水在脸上画出图案,然后用锐利的竹片或荆棘依照图案刺破皮肉,再将锅底灰或草汁揉入伤口,以形成蓝色的纹样,是为女性成人礼的一种形式,同时也起到装饰作用。比“黥面”更进一步的便是“剺面”了,这种用刀割的方法,可以使面部留下深刻的印记。譬如,在苏丹,这种在脸上割出纹路的做法既构成氏族的标志,又具有审美的特征,流行至今。按照习俗,苏丹男人要在脸上割出1至4条刀痕,女人则要割出5至10条刀痕。从彩绘、黥面,再到剺面,有着不断加深的程度上的差异;从技术手段上看,而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和情感,也显示了步步深入的决心和信念。
“剺面”之陋习
在我国,剺面”习俗最早起于何时,至今尚无定论。有人认为:它起源于古代中亚和西亚的后传播到北亚和东北亚游牧民族,为北方游牧民族所传承,盛时间为公元前后到13世纪元统一全国期间,之后便在中华版图上消失了。”从考古资料看,早在公元5世纪就被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所发现的阴山岩画中便存有类似的文化遗迹。见于《阴山岩画》一书图1023、1025、1026的 面岩页画,其人头额部均有2至3道剺面的纹痕。据此,盖山林先生便将阴山岩画的某些画面形象解读为“剺面”古俗的图像遗存,他认为:内蒙古岩画,从多个角度反映了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古俗,阴山岩画的创作时间很长,其中阴山岩画剺面面具岩画,就是其中突岀的例证。学者们将其大体分为四个时代:第一代是旧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器时代中期原始氏族部落的岩画;第二代是春秋时期至两汉时期匈奴人的岩画;第三代是北朝至唐代突厥人和五代至宋代回鹘、党项人的岩画;第四代岩画是元代以后蒙古族的近代岩画。而这种考古学的发现又与文献的史料记载相吻合。
《 后汉书·耿秉传》记载:"秉性勇壮而简易于事,军行常自被甲在前,休止不结营部,然远斥候,要明誓,有警,军陈立成,士卒皆乐为死。"耿秉在边境任职多年,与边境民族建立了友好融洽的民族关系,由此博得了当地各民族的拥戴。他在担任度辽将军之时,"视事七年,匈奴怀其恩信。"以至于耿秉去世之时,发生了极为感人的一幕:"匈奴闻秉卒,举国号哭,或至棃面流血。"旁有小注:"棃即剺字,割也。"由此可见,当时的“剺面”应该是北方游牧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又如《“北史·突厥传》记载: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绕帐走马七匝,诣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如此说来,在我国北方的少数民族中,至迟在汉代就有“剺面”习俗,且与表达悲痛、寄托哀思的丧葬行为有关。
史书中关于“剺面”的记载与关于“黥面”的记载相去不远。《汉书·匈奴传上》云:匈奴法,汉使不去节,不以墨黥其面,不得入穹庐。王乌,北地人,习胡俗,去其节,黥面入庐。"可见北方的匈奴人既喜欢"黥面”,又喜欢“剺面”,只是这两种程度不同的面部装饰表达了两种不同的思想的“情感:前者为日常装饰,后者为丧礼习俗。而内陆的汉人并不喜欢这类做法,甚至将其视为一种刑罚。早在先秦时代,就有所谓墨、劓、刖、宫、辟“五刑”,”墨”与“黥”同,即在罪犯面部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刻后涂以墨色,成为永久的印记。《周礼司刑》中有“墨罪五百”一句,郑玄注云:”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同劓、”刖、宫、辟相比,墨刑显然是最轻微的,这种刑罚在汉、唐以后仍然延续。《三国志·魏志·毛玠传》云:汉律,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旧唐书》卷十五记载,有一次上官婉儿触怒了武则天,按律当斩,虽然武则天没有杀她,但还是赐以“黥刑”,在她的眉心处上刺字,后来,上官婉儿为了掩盖痕迹,用彩纸敷之,不料竟产生了装饰效果。直至后来在反映宋代生活的小说《水浒传》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这种刑罚。
北方少数民族之所以喜欢“剺面”的习俗,大概是与其自身不够发达的文化有关。很多少数民族根本没有文字,所以他们不能像同时代已经掌握了高度发达文化的汉民族那样,可以通过讣告、挽联、悼亡诗之类的文字形式来表达自己复杂的情感。对于过世的亲人,他们只有用“剺面”这种极端的方式,割破自己的面容,使泪水和鲜血混合在一起,来表达自己内心极度的痛苦和悲伤。这种以“剺面”为形式的“血祭”也淋漓尽致地表达出北方游牧民族那种单纯、骁勇、狂热、极端的性格。据《周书》记载,”剺面”作为丧葬习俗,在实行的时候是有一整套庄重仪式的。
其俗被发左衽,穹庐毡帐,随水草迁徙,以畜牧射猎为务。贱老贵壮,寡廉耻,无礼义,犹古之匈奴也。……死者停尸于帐,子孙及诸亲属男女,各杀羊马,陈于帐前,祭之。绕帐走马七匝,一诣帐门,以刀剺面且哭,血泪俱流,如此者七度乃止。择日取亡者所乘马及经服用之物,并尸俱焚之,收其余灰,待时而葬。春夏死者,候草木黄落,秋冬死者,候华叶荣茂,然始坎而瘗之。葬之日,亲属设祭,及走马剺面,如初死之仪。葬讫,于墓所立石建标。其石多少,依平生所杀人数。又以祭之羊马头,尽悬挂于标上。“
这种“剺面”葬俗,一直被汉人作为“异端”而被记述下来的:回回之俗,凡死者……直方殂之际,眷属皆剺面,捽披其发、毁其衣襟、躃踊号泣,振动远近。入唐以后,“剺面”作为少数民族的丧并在此习俗的基础上衍生出“表达强烈痛苦”的含义。例如,郭元振任左骁卫将军、安西大都护期间,有善政,为人所称。睿宗皇帝即位,诏其入朝为太仆卿。“史载:将安西酋长有剺面哭送者,旌节下玉门关,去凉州犹八百里,城中争具壶浆欢迎,都督嗟叹以行闻”。此处“剺面”所表达的就是内心强烈的痛苦,而与丧葬的习俗无关了。
“剺面”经过演变,还有“明志鸣冤”的功能。武则天时期,酷吏来俊臣欲陷害酋长阿史那斛瑟罗,一批居住在长安的蕃长采取了包括“剺面”在内的鸣冤手段,为之向朝廷讼冤,才得以保全生命。“则天赐其奴婢十人,当受于司农,时西蕃酋长阿史那斛瑟罗家有细婢,善歌舞,俊臣因令其党罗告斛瑟罗反,将图其婢,诸蕃长诣阙,割耳剺面讼冤者数十人,乃得不族。“可见,这种“剺面”流血的“明志鸣冤”形式确实能够打动人心,起到预想的效果。
”剺面”由最初的丧葬习俗而衍生出“表达强烈痛苦”和“明志鸣冤”的功能,并迅速在唐代社会盛行开来,其背后一定有其复杂的社会文化内涵。
“剺面”之陋习
中华民族素以“礼仪之邦”而著称,自周公“制礼作乐”之后,人们的言行举止无一不在礼法的约束之下,以至于到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地步。《论语·颜渊》而“剺面“显然不合礼法的规定,却能在唐代时兴,这恐怕有着特殊的历史原因。
经过南北朝时代的历史融合,再次统一的隋、唐帝国已经容纳了许多北方少数民族。据史家考证,隋、唐皇室均有浓厚的异族血统:隋炀帝杨广、唐高祖李渊的母亲,都出自拓跋鲜卑的独孤氏;唐太宗李世民的生母出自鲜卑族纥豆氏;长孙皇后父母皆为鲜卑人,故唐高宗李治的汉族血统只占四分之一。有人据此认为,隋、唐时期的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以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显然,这种“新汉族”的意义主要不在血缘上,而在文化上。“胡、汉文化的融合不仅改变了人民的生活方式,而且改变了人们的精神面貌。长期受礼教熏陶的汉族农业文化中似乎被注入了一种豪侠健爽的强心剂;而长期处于野蛮状态的鲜卑游牧文化中也逐渐被加入了一种文质彬彬的精神内涵。这样一来,那过分儒雅而又有些孱弱的南朝文化和过分刚烈而又有些原始的北朝”文化,便通过隋、唐的融合而扬弃了其各自的片面性,一种新的时代面貌出现了。
于是,在日常生活领域中,唐人开始表现出对“剺面”这一异域风俗的好奇和兴趣,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有过“剺面”举动的人屡见不鲜。尽管朝廷对这种极端行为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忧虑,并于贞观十三年(639)敕令禁止:”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合毁伤。比来诉竞之人,即自刑害耳目,今后犯者先决四十,然后依法。”然而朝廷的命令并没能阻止风俗的流行,“剺面”在社会上还是屡禁不止,甚至连皇室成员也卷入其中。
唐太宗的废太子李承乾就是一位狂热的“剺面”爱好者,极端崇尚突厥生活方式,据《通鉴纪事(本末)》载:(太子)又好效突厥及其装饰,选左右貌类突厥者五人为一落,辫发羊裘而牧羊,作五狼头纛及幡旗,设穹庐,太子自处其中,敛羊而烹之,抽佩刀割肉相啖。又尝谓左右曰:"我试作可汗死,汝曹效其丧仪。"因僵卧于地,众悉号哭,跨马环走,临其身,剺面,良久,太子倏起,曰:一朝有天下,当率数万骑猎于金城西,然后解发为突厥,委身(突厥可汗)思摩。关于突厥和匈奴的关系,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突厥本是匈奴的一支,后被邻国所灭;另一种观点认为,突其遗迹散见于阴山和乌兰察布草原的岩画和蒙古国的碑刻上。然而无论根据哪种观点,其“剺面”的习俗与《汉书》后汉书》的记载或阴山岩画的遗迹均相吻合。而与李氏皇族具有血缘关系的鲜卑族又是继匈奴之后在蒙古高原崛起的游牧民族,它们之间显然又有着相同或相近的文化习俗。于是,这种在北方游牧民族中影响深远的“剺面”习俗,在大唐帝国的广阔疆域中就有了蔓延的可能。当时李唐王朝的很多边将或有少数民族血统,或谙少数民族习俗,故唐太宗驾崩的消息传出之后,“四夷之人入仕于朝及来朝贡者数百人,闻丧皆恸哭,剪髪、剺面、割耳,流洒地。”
“剺面”不仅在上层社会广为流行,在平民百姓中也日益被接受。例如,很多平民女子在丈夫去世后,如受到夫家或娘家的再嫁逼迫,也往往会割鼻剺面,表示自己从一而终的决心,如“夏启元妻孟氏,郡人,早寡,继母逼改适,剺面毁容乃止。很多旅居长安的胡人也经常以“剺面、自刺、割鼻“等自残形式为戏,称为幻术。据《册府元龟》记载,高宗显庆元年(656),”上御安福门楼观大酺,胡人欲持刀自刺以为幻戏,上不许之。乃下诏曰:如闻在外有婆罗门、胡等,每于戏处,乃将剑刺肚,以刀割舌,幻惑百姓,极非道理。宜并遣发还番,勿令久住,仍约束边州,若更有此色,并不须遣入。然而,即使是皇帝下诏禁止剺面、自刺等习俗,但还是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天宝九载(751),玄宗命高仙芝代安思顺为河西节度使,思顺不愿被代,”讽群胡割耳剺面请留,----制复留思顺。“
这就难怪杜甫的诗中会出现“花门剺面请雪耻,慎勿出口他人狙”的句子了。“花门”本是回纥的地名,回纥族常以“花门”自号。在历史上,回纥曾一度作为突厥汗国的臣属。突厥汗国强盛时,回纥部落臣服突厥。743年,回纥汗国灭突厥,统一铁勒诸部,逐渐成为铁勒诸部的统称。安禄山陷潼关后,玄宗仓皇出逃,临行,谓太子曰:西北诸胡,吾抚之素厚,汝必得其用。杜甫作这首诗的时候,肃宗已经在灵武继位,收复失地,平定叛乱,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向回纥借兵。所以,杜甫也是对向回纥借兵一举抱有很高的期望,并以此来激励落难的王孙,希望他们谨言慎行,于兵乱中保全自身,等待回纥兵的救援。由此可见,唯有用“花门剺面请雪耻”方能显示勇士们立志复国的坚强意志,也最能表达诗人杜甫的爱国之心。
到了中唐以后,”剺面”的习俗愈演愈烈。魏博节度使田承嗣企图兼领磁、相二州,曾自导了一幕以“剺面”求官的闹剧,他“讽其大将割耳剺面,请承嗣为帅”,使朝廷束手无策。晚唐时,西川节度使陈敬瑄拒绝受代,也“使百姓遮道剺耳诉己功。”由此看出,“剺面”等胡俗已经成为某些别有用心的官员为自己谋取政治利益的手段和工具了。
纵观“剺面”习俗在唐代内陆的流行,其“丧葬习俗”的功能已经减弱,表达强烈的痛苦”和“明志鸣冤”“的功能比较盛行。而在少数民族地区,“剺面”还是主要作为“丧葬习俗”存在的。比如大唐王朝在经历了“安史之乱”后,国力迅速衰落下去。肃宗为了与回纥结好,不得不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宁国公主嫁到回纥去和亲。宁国公主嫁过去不久,回纥可汗去世,按回纥的习俗,宁国公主应该随夫殉葬。据史载:毗伽阙可汗初死,其牙官、都督等欲以宁国公主殉葬。公主曰:我中国法,’婿死,即持丧,朝夕哭临,三年行服。今回纥娶妇,须慕中国礼,若今依本国法,何须万里结婚?然公主亦依回纥法,剺面大哭,竟以无子得归。”出嫁回纥的宁国公主据理力争,”才幸免于按照回纥风俗而殉葬,但却不得不“剺面”。可见少数民族视“剺面”为神圣的丧葬习俗,即使是贵为大唐的皇帝之女的宁国公主也不能幸免。
既然“剺面”在唐代的盛行与北方少数民族的影响有关,那么自宋代以后,随着疆域的缩小、“理学”的兴盛,儒家的正统观念在汉族地区得以恢复,“剺面”也便逐渐从社会习俗中消失了。因为这种极端暴烈的情感表达方式既不符合“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怨而不怒”《国语·周语》的中庸思想,又不符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经·开宗明义章》的孝道观念,从而被理学家所摒弃。
在这种情况下,“剺面”的习俗便只能在辽、金,以及后来的元朝盛行了。据《大金国志》三十九卷记载,女真族初兴时期,就有以刀剺面的丧俗,其亲友濒死,则以刃剺额,血泪交下,谓之‘送血泪’”。另据《大金国志》二十七卷记载,天会七年,兀术率兵南征,自登州入海道,破南宋三十余州,直至江浙。因回至镇江途中被韩世忠截杀,堵在江边。兀术杀白马、妇人,并自剺面额以祭天,后得破海舟之策,大战胜之。
明朝之后,国家再一次回到汉族统治者的手中,“剺面”的习俗也便寿终正寝,彻底消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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