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大晟乐律的荒唐与科学

 zqbxi 2017-11-30
北宋后期徽宗朝所制的大晟乐,其理论根据是魏汉津所提出的“以指生律”说。据《宋会要辑稿?乐二》所载:徽宗崇宁三年正月二十九日,中书、门下省、尚书省送到魏汉津札子,“臣闻通二十四气、行七十二候和天地役鬼神莫善于乐。……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咸池,其乐日《大卷》 。三三而九,乃为黄钟之律。后世因之。至唐虞未尝易。……禹效黄帝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谓之君指,裁为宫声之管,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谓之臣指,裁为商声之管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谓之物指,裁为羽声之管。……得三指合之为九寸,即黄钟之律定矣……汉津今欲请圣人三指为法,谓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以人君的指跃作为“律度”的标准,此即“身为度”之说。
大晟乐律的荒唐与科学
魏汉津的“身为度”说在当时就受到了猛烈的批评。据《宋史?乐四》记蔡攸弟蔡绦的话云:“初,汉津献说,请帝三指之三寸三合而为九为黄钟之律。……当时以为迂怪。”《宋史?乐四》记云:“因请帝指时止用中指,又不得径围为容饰,故后凡制器,不能成剂量,工人但随律调之,大率有非汉津之本说者。”《侏子语类》卷九十二记朱熹语云:“徽宗时,一黥卒魏汉津造雅乐一部,皆杜撰也。”又云:“其乐只是杜撰。”杨荫浏先生在《 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更直斥为“荒谬、无耻的主张”,称魏汉津为“—位无耻地取媚于统治者的音乐政客”。
的确,魏汉津的“以指生律”说是非常荒谬的。但是,在批判魏汉津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考虑另外的问题。在魏汉津的荒谬理论指导下制作出来的大晟律足否也同样的荒谬? 如果不是,那么大晟律到底是根据什么创制出来的呢。
“以指生律”说虽是如此的荒谬,但是在它基础上生成的新律“大晟律”却得到了长久的认可。《宋史?乐六》说:“绍兴大乐,多用大晟所造。”这里明言绍兴大乐所用即“大晟乐”。朱熹在《朱子五经语类》中也说:“蔡京用事,主张喻世清作乐……其乐只是杜撰,至今用之。徽宗时一黥卒魏汉津造雅乐一部,皆杜撰也。今太学上丁用者是此乐。”《 宋史?乐一》。“南渡之后,大抵皆用先朝之旧。未尝有所改作。”此处所指“先朝之旧”。实即“大晟乐”。照此看来,自大晟乐律诞生之后一直到南宋末年的一百七十多年,基本上都是沿用的大晟乐律。
不仅南宋王朝的雅乐一直用的是大晟乐,就是金、元、明的雅乐也是使用大晟乐。据《金史》卷三十九:“雅乐……皇统元年,熙宗加尊号,始就用宋乐。……今之钟磬,虽崇宁之所制……阅今所用乐律,声调和平,无太高太下之失,可以久用。”按此可知金所用雅乐即徽宗时所制之大晟乐。而据《元史》 卷六十八载:“元初,钟用宋、金旧器,其识日‘大晟’、‘大和’、‘景定’者是也。”可见元代雅乐仍然是沿用大晟乐。《明史?乐志》日:“释奠孔子,初用大成登歌旧乐。洪武六年始命詹同、乐韶凤等更制乐章。”而据《续文献通考》:“臣等谨按《明会典》所载六曲与《 明史?乐志》同。据《乐志》 云云。应是詹同等所更制矣。考之宋、元《乐志》……其迎神等五曲皆大晟乐府所撰,而彻馔一曲,则又大晟袭景佑之旧也。然则终明世用大晟旧乐。”
以上所论,只是大晟雅乐在北宋之后的流传情况。那么大晟燕乐的情况又如何呢? 据张春义《大晟曲谱》南宋流传考,“据《武林旧事》理宗天基节排当乐次,‘第二盏,赐御酒,歌板起【中腔】。“第三盏,歌板唱【踏歌】。’《梦粱录》度宗朝皇太后圣节乐次,‘第一盏进御酒,歌板色一名,口昌【中腔】。“第八盏进御酒,歌板色长唱【踏歌。’按理、度二朝‘圣节’所用【中腔】、【踏歌】与徽宗天宁节以及政和年问赐高丽的‘大晟曲谱’略同,今星凤阁抄本《闲斋琴趣外编》卷六载‘新填微调各首’有‘【中腔卜首、又一首,与前腔不同 、【踏歌卜首、又一首,与前腔不同。’之存目,又王安中有【微招调中腔】、万俟咏有【钿带长中腔】,均可证【中腔】、【踏歌】曾被作为大晟‘微调曲’得到应用。”大晟‘徵、角二调’除在南宋宫廷宴享得到运用之,还曾流传于民间宴集。”
据毛开《樵隐笔录》所记:“绍兴初,都下盛行周清真咏柳、兰陵王慢,西楼南瓦皆歌之,谓之《 渭城三叠》。……其谱传之赵忠简家。忠简于建炎丁未九日南渡,泊舟仪真江口,遇宣和大晟乐府协律郎某,叩获九重故谱,因令家伎习之,遂流传于外。”从中可见南宋初大晟乐还流传于民间。至于魏了翁《鹤山集》“耳听宣政升平曲”、刘辰翁《须溪集》“再见大晟舞罢”,则可看到至南宋末大晟乐还在民间传唱。
如上所论,大晟乐应该是有着相当强大的生命力。决非根据荒谬的“以指生律”说制作出来的。事实上,徽宗本人也认识到这一点了。《宋史》记云:“其后十三年,帝一日忽梦人言:‘乐成而凤凰不至乎, 盖非帝指也。’帝寤,大悔叹谓‘崇宁初作乐,请吾指寸,而内侍黄经臣执谓“帝指不可示外人”。但引吾手略比度之,日:“此是也。”盖非人所知。今神告朕如此,且奈何? ’于是再出中指寸付蔡京,密命刘炳试之。时炳终匿汉津初说,但以其前议为度,作一长笛上之。帝指寸既长于旧,而长笛殆不可易,以动人观听,于是遂止。盖京之子绦云。”此一段话道出了其中原委。原来大晟乐律虽然足依据魏汉津的“以指生律”说而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并没有经过精确的测量,只是取了—个大概,作一个大略的估计。大晟律实际上是刘炳所定。大晟律的实际音高。“今取见有乐,以唐初开元钱校其分寸亦同。则汉津所用指尺。殆与周、隋、唐所用之尺同矣。汉津用李照、范镇之说,而耻同之,故用时君指节为尺,使众人不敢轻议其尺,虽为诡说,其制乃与古同,而清浊高下皆适中,非由于法数之外私意妄为者也。盖今之钟磐,虽崇宁之所制,亦周、隋、唐之乐也。”《宋史乐三》:“初,汉津献说,请帝三指三寸,三合而为九,为黄钟之律……因请帝指时止用中指,又不得径围为容盛,故后凡制器,不能成剂量,工人但随律词之,大率有非汉津之本说者。”综上材料可见,大晟律实际只是由魏汉津提供了“以指生律”的理论依据,而由刘炳主持,由工人根据他们的实践来定律、制器。它的实际音高,则相当于周、隋、唐的乐律。
既然大晟律根本就是由刘炳主持,由工人进行定律、制器而和魏汉津的“以指生律”说全无干系,那为什么非要抬出魏汉津的这一“荒谬”说法来作理论指导呢? 这和徽宗与蔡京的心理需要有很大关系。
徽宗其人,并无经世治国之才,只有好大喜功之心,本就做不了—个好皇帝。《 宋史徽宗纪》 对他的评价可算是说得彻底了。据《宋史徽宗纪》
“宋中叶之祸,章、蔡首恶,赵良嗣厉阶。然哲宗之崩,徽宗未立,章、悼谓其轻佻不可以君天下,辽天祚之亡,张觉举平州来归,良嗣以为纳之失信于金,必启外侮。使二人之计行,宋不立徽宗,不纳张觉,金虽强,何衅以伐宋哉? ”“迹微宗失国之由……特恃其私智小慧。用心一偏。疏斥正士,狎近奸谀。”“于是蔡京以狷薄巧佞之资。济其骄奢淫佚之志。溺信虚无,崇饰游观。因竭民力。君臣逸豫,相为诞谩,怠弃国政,日行无稽。及童贯用事,又佳兵勤远。稔祸速乱。……昔西周新造之邦,召公犹告武王以不作无益害有益。不贵异物贱用物。况宣、政之为宋,承熙、丰、绍圣椽丧之余,而徽宗又躬蹈二事之弊乎? 自古人君玩物而丧志,纵欲而败度,鲜不亡者,徽宗甚焉,故特著以为戒。”
但偏偏是这样—个无治国之才的人,却狂妄地认为自己是少见的贤明圣主。《宋会要辑稿 礼》 二八之一八提到徽宗亲作的《天真降临示现记》, 在描述了一番神奇的“祥云”祥瑞后说:
朕考栽籍所记,高宗之梦得说。武王之梦与龄,其精诚相感。于寤寐恍惚之间,陟降在帝左右而已。未有示现若此也。上天之载。无声无臭。知凼明之故,通神明之德,以赞天地之变化,非至神其孰能与于此。 先是辛卯六月一日夜梦至一宫殿,有幢幡羽盖旌节,跪受帝训兴隆道教,与今所见大概相类,夙夜震秉。不敢遣宁。今上帝降格,来止来临。顾何德以堪之, 夫天人相与之际,其势若高远不可及。惟德能动,惟诚能格。朕敢不面稽天若,励精寅畏,以答扬顾谛光显之训,为宗庙万民之庆。
在徽宗所自作的这篇《天真降临示现记》 里,我们看到徽宗把自己看成了上古传说中的圣君,甚至连殷商王高宗武丁、周武王等圣主也比不上他。这种心理。在大晟乐制成后的多次诏书里均可看到。在崇宁四年九月大晟乐刚好建成第一次演奏的时候,徽宗所下的诏书中说:
“昔尧有《大章》,舜有《大韶》,三代之王亦各异名。今追千载而成一代之制,宜赐新乐之名日《大晟》 。”
再如《高丽史 乐志》 中所记徽宗诏书说:“三代以还,礼废乐毁。朕若稽古,述而明之。百年而兴。乃作大晟。千栽之下。聿追先王。比律谐音。遂致羽物。雅正之声,诞弥率土。以安宾客,以悦远人。退惟尔邦,表兹乐海。请命下吏,有使在庭。古之诸侯,教尊德盛,赏之以乐,肆颁轩厦,以作尔祉。夫移风易俗,莫若于此,往祗厥命,御于邦国,虽疆殊壤绝,同底大和,不其美欤, 今赐大晟雅乐。”
这里,徽宗将新制成的大晟乐和尧、舜时的《大章》 、《大韶》 等乐相提并论,可见他内心里也是把自己当成尧、舜一样的圣主的。再加以北宋社会由于长期的和平发展积累,经济持续发展。仅以人口增长为例:“以史传考之,则古今户口之盛,无如崇宁、大观之间”。《 文献通考》 卷十一《户口》 。正因如此。蔡京投合其心理,“蔡京复每为帝言:‘方今泉币所积盈五千万,和足以广乐,富足以备礼。’帝惑其说,而制作、营筑之事兴矣。”《 宋史》。 “于是蔡京以狷薄巧佞之资,济其骄奢淫佚之志。”《宋史》。 而魏汉津所上札子中提到“禹效黄帝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汉津今欲请圣人三指为法,谓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却也正好合于徽宗白比黄帝、禹、尧、舜等前古圣贤帝王的心理。
而且,魏汉津的身份:“本蜀黥卒也。自言师事唐仙人李良号‘李八百’者,授以鼎乐之法”。这一身份,被蔡京所加以利用。而在徽宗之前,魏汉津也曾有两次献乐的经历,却并未被采纳,独独被徽宗所用。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蔡京选择魏汉津的“指律”说来作为制作大晟乐的理论依据,本来就只是为了取得徽宗的欢心,好进一步攫取权力。而徽宗也正需要这种理论来证明自己可与古圣先王比肩。“徽宗用以文其治,蔡京用以售其奸”,采用魏汉津的“指律”之说,本来就是一场君臣互相配合演出的闹剧。(王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