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年底了公司发票不够用,去税局再申领手续又很麻烦,可以找人代开吗?平时车窗上被塞的‘代开发票’卡片,业务可信吗?……” 最近,小编经常接到类似的疑问,真心有点哭笑不得。 史上最严的发票新规下,代开发票风险太大了,一不小心就会变成虚开!但还是有很多会计小伙伴搞不懂代开发票里面的玄机和危险,今天小编就来详细说说吧。 一、究竟什么是代开发票? 会计宝宝们仅需记住这点:只有税务机关才有“代开发票”的权利,因此只有税务机关才能开具发票(当然委托正规的代理公司,帮忙“代开”,也属于合规的行为)。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代开发票呢?应该持什么证明呢?小编都总结好了: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税局申领发票。 需要经常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很熟悉啦,手持“三大宝”: 1.税务登记证件 (图片来源:网络)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发票专用章的印模(注意哦~是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其他可不认) ↓↓↓ (图片来源:网络) 然后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即可。 如果你是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借 1.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 2.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 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即可。 如果是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就要麻烦一点了,必须要持有 1、你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 2、提供相关保证人, 3、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才能申请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当地的发票,而且很多税局还会要求限期缴销发票。 二、代开与虚开的区别,仅一线之隔! 分清了代开发票的主体,对于虚开就很好理解啦: 如果你“成功”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脱离税务部门这个主体, 2、没有销售货物, 3、没有提供劳务, 还胆敢开发票,或者让别人帮你开发票,真真对不起了,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开,税局马上要来查你帮企业逃了或避了多少税了! (ps:介绍别人开发票行不行? no way!)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还在一门心思只想和税务部门沾边,采取各种不光明正在的方式去领购大量发票,那么,你和你的公司都很危险了! 可见,尽管代开发票并不等于虚开发票,但稍不小心就会“越界”造成严重后果啊! (具体规定请自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目前哪些情况属于合法的代开发票? 小编随机列举2个今年最新的相关法规: 1. 内蒙古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从2017年5月起,明确凡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自然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由代征单位按开票金额1.5%征个税。 2. 2017年8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明确规定了: (自然人)及时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提高承租方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比例,同时减轻租赁双方负担,可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如下图)。 …… 以上法规其实标明:国家是鼓励大家积极去税局代开发票的啦。只要你是守法奉公的好公民,代开发票其实不是个事儿。 啥?去开发票实在太麻烦,排队、跑路,忙得跟孙子似的? 你居然不知道现在支付宝或者微信滴就可以直接申请代开了吗?2分钟搞定还合法合规哦! 以微信为例,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前提是升级微信到版本6.5.8以上): 直接微信上搜到微信发票助手(或者微信小程序里找到 “发票小助手”),录入公司发票抬头信息。填好发票抬头信息后,保存下来,你的发票抬头信息就将永久保存到微信个人资料中,“我”-“个人资料”-“我的发票抬头”入口会被开启。随时可以查看、使用。 (图片来源:网络) 保存后还可分享小程序链接,公司其他同事也能立即使用。 此外,各地方税务局官方微信号也推出了闪开发票的功能,财会宝宝们可及时关注一下哦。 附→自然人微信代开发票流程图: (图片来源:深圳市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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